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司司长王胜万:提高政治站位 强化使命担当 加快推进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2023年,水利工程建设领域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锚定全面提升国家水安全保障能力,聚焦“六条实施路径”,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
1、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进展顺利
锚定国家水网建设目标,把推进重大水利工程建设作为重中之重,加快构建国家水网主骨架和大动脉,重大水利工程年度投资计划完成率实现年度目标。
一批工程加快开工建设。环北部湾广西水资源配置工程、湖北姚家平水利枢纽工程、安徽凤凰山水库、河北雄安干渠工程、云南腾冲大型灌区工程、福建金门供水水源保障工程、安徽长江安庆河段治理工程等44项重大水利工程开工建设,将在防洪、供水、灌溉、生态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一批工程实现重要节点目标。新疆库尔干水利枢纽、四川青峪口水库实现截流,黑龙江关门嘴子水库、贵州凤山水库大坝封顶,黑龙江阁山水库、浙江朱溪水库、海南天角潭水利枢纽下闸蓄水,甘肃引洮供水二期全线通水,青海蓄集峡水利枢纽、湖北碾盘山水利水电枢纽投产发电。
一批工程效益全面发挥。安徽引江济淮工程实现试通水通航,全线试调水加快推进;陕西引汉济渭工程黄金峡水利枢纽下闸蓄水;青海引大济湟西干渠和北干渠二期工程基本完成建设任务,实现全线试通水;珠三角水资源配置工程输水隧洞全线贯通;大藤峡水利枢纽等重大水利工程陆续完工;浙江苕溪清水入湖河道整治工程,湖南洞庭湖钱粮湖、共双茶、大通湖东垸分洪闸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即将全面发挥工程效益。
2、水利薄弱环节建设成效显著
抓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制定大中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年度实施方案,构建除险加固责任体系,有序实施128座大中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中央预算内投资24.53亿元支持的72座和其余由地方自筹资金除险加固的水库全部开工建设,已完工31座。
加快河流系统治理。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143.5亿元,支持134条主要支流治理,涉及28个省份,完成备案项目479个,已全部开工,完工项目34个,完成治理河长2400.3km;安排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212.4亿元,支持998条中小河流治理,下达治理任务1.16万km,备案项目1405个,已全部开工,完工项目427个,完成治理河长11255.0km,完成整条河流治理249条。会同财政部组织编制全国中小河流治理总体方案,以流域为单元推动中小河流系统治理。
推进中小型水库建设。加快实施一批中小型水库建设,完善区域供水保障体系。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50.9亿元用于64座中型水库建设,已全部开工,完工11座;安排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39.1亿元用于132座小型水库建设,已全部开工,完工31座。
3、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持续向好
严格质量管控。制定《2022—2023年度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细则》,组织开展年度质量工作考核、质量提升专项行动,举办《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宣贯培训班,强化质量监管,加大质量监督检查力度,狠抓发现问题整改,工程质量总体良好可控,水利建设质量管理水平明显提高。河南出山店水库工程、安徽淮河流域西淝河等沿淮洼地治理应急工程凤台县西淝河泵站工程,荣获“2022—2023年度第二批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
狠抓度汛安全。组织对有度汛任务的在建水利工程开展全覆盖度汛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部署项目法人自查、水行政主管部门排查、流域管理机构抽查三级检查,狠抓问题整改。对穿(破)堤施工、建设拦河围堰等度汛风险较大的工程进行重点监管,建立工作台账,实行周报制度。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工作的指导意见,保障在建工程度汛安全。
强化制度建设。着力完善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制度体系,印发《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工程造价管理规定》《深入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提升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的实施意见》《中小河流治理建设管理办法》。
推进信息化建设。加快建设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信息管理系统,推动有效整合水利工程建设信息管理系统,上线运行中小河流逐河流治理方案编制模块,研究制定《关于推进水利工程建设数字孪生技术应用的指导意见》,建设管理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4、水利建设市场秩序健康有序
规范开展资质资格许可。加强一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注册申请事项审查,防止人员“挂证”。2023年35004个申请事项通过28640项。开展2023年度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甲级质量检测单位资质认定工作;印发公告进一步明确资质申报材料、人员、业绩等要求,在2023年度资质认定工作中首次实行电子化申报。完成三批次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资质申请初审,将11家企业涉嫌弄虚作假情况提交住房城乡建设部核查处理。
加强水利建设市场监管。组织对36家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和甲级质量检测单位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将转包、违法分包、出借借用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作为重点检查内容。与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0个部门联合组织开展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进一步破除招标投标领域影响各类所有制企业公平竞争、共同发展的规则障碍和隐性壁垒。组织开展水利建设领域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确保农民工及时足额拿到应得的工资报酬。
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强化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信息公示和信用修复工作。截至2023年11月,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公示不良行为记录信息138条,完成修复66条,公示“重点关注名单”企业121家,“黑名单”企业5家。经水利部备案,开展2023年度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工作,首次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公示申报单位名单及其主要信息。
细化利企便民举措。对有效期于2023年12月至2025年4月间届满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和水利工程甲级质量检测单位的资质等级证书,统一自动延期至2025年6月,惠及1500家市场主体。在水利部本级资质资格证书全部实现电子化基础上,督促指导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加快资质资格电子证照推广应用,23个省份启用乙级检测单位资质电子证书,21个省份启用二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注册电子证书,累计发放4800份。与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2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完善招标投标交易担保制度进一步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的通知》,优化招标投标营商环境。
5、2024年工作初步思路
2024年,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精神,按照水利部统一部署,认真落实《国家水网建设规划纲要》,有力有序有效推进水利工程建设。
全力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各地按照工程年度建设目标和实施方案,加快推进环北部湾水资源配置工程、淮河入海水道二期等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对拟开工建设重大水利工程,严格审核开工条件,推动尽快开工;推动已完工重大水利工程加快竣工验收。推进大中型病险水库(闸)、主要支流、中小河流治理和小型水库建设。推进新增国债项目2024年6月底前全部开工。加强建设进度跟踪分析研判,确保项目快速有序实施。
高标准抓好工程建设管理。认真落实《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深入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提升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的实施意见》,严格落实质量终身责任制,保证工程建设质量。扛牢防范化解风险的政治责任,全面压实在建工程度汛安全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进一步强化度汛工作措施,确保在建工程度汛安全。
持续加强水利建设市场监管。严格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甲级质量检测单位资质评审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资质初审,加强对企业申报的专业技术人员、业绩等情况的核查。加快建立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职业资格制度,适时组织开展资格考试和登记服务工作。加强失信信息归集公示,规范失信信息修复程序。优化信用评价程序和评价指标体系,提高信用评价的权威性和公信力。深入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提升监管效能。加强招标投标监管,严厉打击转包、违法分包、资质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
着力强化体制机制法治建设。深化水利工程建设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进一步健全完善法规制度体系。加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水利工程建设指导意见》《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等规章制度和技术标准的制修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