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2023|生态环境法治建设持续全面深入推进
1月4日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并于5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加强对野生动物栖息地的保护;细化野生动物种群调控措施;加强外来物种防控;做好与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的衔接;完善人工繁育技术成熟稳定的野生动物管理制度。
2月17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 为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提供司法服务的意见》为涉碳案件的审理提供有力的规则指引。
4月1日
我国第二部流域法律《黄河保护法》正式施行这标志着黄河”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迈入有法可依的崭新阶段,对于保障黄河安澜、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4月13日
生态环境部印发《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吸收了新《行政处罚法》的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进一步突出生态环境领域执法特点,增强了执法工作的规范性。
4月26日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表决通过《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自9月1日起施行。制定《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是解决青藏高原生态保护特殊问题、回应青藏高原人民群众新期待的现实需要,对青藏高原生态保护起着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
6月5日
最高法发布2022年度《中国环境资源审判》和《中国环境司法发展报告》环境司法协同共治格局基本形成。最高检发布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白皮书,5年来,受理审查起诉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案件和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案件数量均显著上升
6月8日
世界海洋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国海警局依法打击涉海砂违法犯罪座谈会纪要》《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国海警局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指导意见》发布,最高检、最高法、中国海警局联手打击涉海砂违法犯罪。
8月9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调整污染环境罪的定罪量刑标准;明确数据造假行为的处理规则;明确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的宽严相济规则。
8月15日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生态环境侵权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关于生态环境侵权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两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重要司法解释,进一步健全完善生态环境审判法律适用规则体系。
9月1日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扩大受案范围;扩大前置范围;完善审理程序
9月7日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公布,明确了今后五年立法工作蓝图。矿产资源法(修改)国家公园法(自然保护地法)、可再生能源法(修改)等生态环保领域法律被列入立法规划。同时,明确提出,积极研究推进环境(生态环境)法典和其他条件成熟领域的法典编纂工作。
9月15日
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对接国际,更好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10月24日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海洋环境保护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海洋环境保护法》对于保护和改善海洋环境、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建设海洋强国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