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流量科学研究需要加强哪些方面?
防洪防涝的水库、点燃万家灯火的水电站、引水灌溉的渠道……这些水利设施的修建造福了一方百姓,带动了一片区域发展。
但是,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水利设施的修建对当地原生环境而言,不可避免会改变了河流本身的水文情势,若相关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不到位,可能会造成河流生态功能倒退。
近日,珠江流域北盘江、望楼河、西岭河等流域发生减脱水现象。正在开展的第三轮第一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也关注生态流量问题,通报了一起青海省内生态流量泄放敷衍应对的典型案例。
河流的生态流量问题十分复杂,它与气候、地形、水文等方面密不可分。随着河道断流现象愈发普遍,河流生态流量问题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同样,围绕“生态流量”开展的相关研究也正迅速发展。那么,生态流量的科学研究需要加强哪些方面?
“我国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起开始探索生态流量,到目前为止,已经有了较为成熟的研究成果和理论体系。”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高级工程师杨钦告诉中国环境报记者。
维持河流生态健康的水文等要素研究是河流生态流量研究的重要内容之一,“就生态流量而言,其中事关水文学方法的研究已经初步成熟,因为已有的水量数据相对比较完整,足以支撑开展相关研究,能为河流生态流量的范围确定提供科学参考。”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正高级工程师乔飞补充道。
而下一步需要加强的研究重点,杨钦表示,“河湖生态流量亟需深入研究,明确更加科学合理的生态流量计算方法,强化信息化监测手段,全面落实重点河湖生态流量保障目标的实践工作。此外,由于我国幅员辽阔,不同地区的河湖水文情势差异性显著,生态流量水平有明显差别,因此还应该重点关注不同地区、不同类型河流断面生态基流保障目标的科学制定。”
对此,乔飞认为,“可以加强水生态综合管理研究,比如对水生物种群种类数量判断,精准识别不同区域、不同时间河道水量水位要求,在此基础上优化全流域生态流量的要求,后期监管过程中要把河道管理、生态流量管理和水生态管理等都结合起来,提出综合监管标准,明确责任对象、监管对象。”
生态流量的保障监管工作跨学科、跨行业、跨部门,集复杂性、开放性、综合性于一体。珠江南海局工作组建议,目前,亟须加快开展生态流量确定方法、监管措施、监测预警、风险防控、效果评价等方面的科学研究,规范技术要求,统一认识、统一标准,统一指导全国生态流量的确定。
“尤其是生态流量确定方法,需要在现有生态流量计算技术标准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生态流量计算方法,研究出台针对性强、实用性强,全面覆盖不同区域、不同类型河流、不同敏感时期、不同保护目标对象的差异化生态流量确定方法的标准规范,确保生态流量计算成果的科学性与权威性。”珠江南海局工作组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