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流域(云南段)总磷污染控制方案印发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近日印发《长江流域(云南段)总磷污染控制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到2025年,云南省长江流域总磷污染治理取得明显成效,长江干流(金沙江)及其重要支流赤水河、牛栏江入干流处总磷浓度控制在0.1毫克/升以下,滇池、程海等重点湖(库)总磷浓度进一步降低,其他国控、省控断面水质总磷浓度达到“十四五”规划目标。
《方案》的工作范围为云南省长江流域涉及的迪庆藏族自治州、丽江市、大理白族自治州、楚雄彝族自治州、昆明市、曲靖市、昭通市7个州(市)48个县(市、区)。
着眼提高云南省长江流域总磷污染控制水平,控制和削减长江总磷污染,持续推动流域水环境质量改善,推动长江流域绿色高质量发展,《方案》针对云南省长江流域总磷污染存在的问题,从总磷污染分析研判、总磷污染控制两个方面提出了9项任务103项工程措施。
在开展总磷污染控制分析研判方面,从“三磷”、生活源、农业面源、入河排污口等4个方面提出总磷污染来源排查任务措施,明确长江流域云南段总磷污染来源,建立污染源排放清单。
在持续推进总磷污染控制方面,根据云南省长江流域总磷的污染特点,从以下5个方面提出总磷污染控制措施:
推动磷矿及磷化工行业转型升级。从推动磷矿资源集约高效利用、优化调整涉磷产业布局、推动涉磷产业升级改造等方面提出对策,推动磷矿和磷化工产业升级转型。
提升工业源污染防控水平。从强化“三磷”企业污染防控、提高磷石膏综合利用和污染防控水平、加大散小型重点涉磷行业监管、提升工业园区水污染集中治理水平四个方面提出工业源污染防控的具体任务措施。
提升生活源总磷污染治理。根据目前云南省生活污染治理存在的短板,从补齐污水收集管网、增加污水处理能力、提高出水标准、做好汛期污染防控、强化农村污水治理等方面提出对策措施。到2025年,城市污水集中收集率力争达到70%,滇池流域城市和县城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达到95%以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行动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进一步得到完善。
强化农业源总磷污染综合防控。通过优化种植结构、改进种植模式、开展化肥农药减量化行动、治理农田退水等管控措施控制种植业污染源,到2025年,长江流域主要农作物化肥利用率达到43%;各地要编制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通过禁养管理、标准化规模养殖、散养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实施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等措施控制养殖业污染源,到2025年,长江流域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80%以上。
大力开展生态保护修复。《方案》从提升磷矿生态修复及综合治理水平、做好重点区域水土流失防治、加强河湖生态保护修复3个方面提出生态保护修复的具体任务措施。
《方案》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科技支撑、保障资金投入、加强监督管理、积极宣传引导五个方面,提出具体保障措施。强调定期调度方案实施进展,识别总磷污染控制的重点流域、区域及重点问题,适时组织开展总磷污染改善情况评估预警,加大方案实施督导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