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1至9月侦办污染环境犯罪案件2400余起
公安机关是守护生态安全的重要力量。近年来,公安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扛起政治责任,积极创新思路理念,始终保持对污染环境等犯罪活动的严打高压态势,以“长牙齿”的硬措施,为美丽中国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今日,公安部副部长王志忠、公安部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局局长李剑涛等出席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会,介绍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污染环境违法犯罪
截至今年,“昆仑”行动已经连续开展5年,将污染环境犯罪作为打击重点。
“公安机关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污染环境违法犯罪。今年1至9月,全国公安机关共立案侦办污染环境犯罪案件2400余起,同比上升19.7%。”李剑涛表示。
他介绍说,公安部已对70余起重大案件挂牌督办,各地相继成功侦破天津武清李某文等26人跨省处置废铅蓄电池污染环境案、浙江台州蔡某喜等49人利用网络平台跨省处置铝灰污染环境案等一批大案要案。
10月21日,国务院关于打击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犯罪工作情况的报告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报告显示,2018年1月至2023年6月,全国公安机关共立案侦办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类犯罪案件26万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3万名,2022年比2018年分别上升58.8%、30.3%,2023年上半年同比分别上升9%、18.9%。当前,公安部对环境资源犯罪实施“全环节、全要素、全链条”打击,助推我国实现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
“我们坚持打早打小与打大攻坚相结合,把打击的矛头对准危害严重、群众痛恨的污染环境犯罪,对准犯罪链条上的组织者、获利者、经营者。下一步,公安机关将积极创新思路理念,始终保持对污染环境等犯罪活动的严打高压态势,以‘长牙齿’的硬措施,为美丽中国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李剑涛表示。
强化联动合作 推动协同共治
目前,针对污染环境犯罪问题往往跨地区、跨部门的特点,公安机关大力加强协作联动机制建设,推动协同共治
例如,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生态环境部三部门已连续四年共同开展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这些专项行动不仅强化了部门协作联动,持续保持惩治违法犯罪高压态势,彰显了执法司法机关携手依法严厉打击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和重点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决心和取得的成效。
今年5月,三部门联合发布7件依法严惩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犯罪典型案例,聚焦重点领域污染环境犯罪的共性特点,以常见多发领域、环节为切入点,力图通过总结分析每起案例的典型意义,推动提升执法办案水平,达到严惩危险废物环境犯罪的目的。
“公安机关积极推动前端治理。坚持‘打击、防范、治理’相结合,将侦办案件发现的问题隐患。同时,在加强部门协作方面,我们会同有关部门健全完善行刑衔接机制,连续组织开展,做到步调一致、协同发力。”李剑涛说。
除此之外,在开展区域联动方面,公安部也正积极指导京津冀、长三角、黄河流域、成渝等地区建立完善跨区域、跨流域警务协作机制,侦破重庆市永川区邬某渐等人非法处置含油泥浆等污染环境案等一批跨省市案件。
打击非法捕捞 守护美丽长江
发布会上,王志忠还特别向媒体记者介绍了公安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进一步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更好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指示精神,依法严厉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犯罪取得的成效。
王志忠表示,从2020年开始,公安部门开展为期三年的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犯罪、“平安长江”等专项行动,共侦办各类涉渔刑事案件2万余起,查缴涉案渔获物90万余公斤、涉案船舶3500余艘,长江流域规模性非法捕捞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长江水生生物资源恢复向好态势初步显现。
长江全面禁渔以来,部分水域渔业资源数量增多,非法捕捞手段不断翻新,涉渔犯罪形势出现新变化,对打击非法捕捞提出了新挑战。为此,公安部在湖北武汉组织长江上、中、下游省市公安机关与长航公安机关签订区域警务合作协议,发挥长航公安机关垂直管理和水上执法优势,与地方公安属地管理和侦查资源优势,多警种协同开展打击治理长江流域非法捕捞。
据悉,在长江十年禁渔期内,公安部将每年组织开展以打击长江非法捕捞犯罪等为重点的“平安长江”专项行动,持续强化打防管控建各项措施,严防非法捕捞活动出现反弹。同时,将常态运行公安部“长江大保护”工作专班,确保专班机制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