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健民:系统精准施策 深入推动太湖治理
慧聪水工业网 ——专访全国政协常委、江苏省政协副主席,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研究员周健民
太湖流域在长三角地区的生态环境地位十分重要。虽然近年来太湖主要水质指标除总磷外有不同程度改善,但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效果与人们日益增长的对美好生活的需求仍不相适应,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
“十四五”期间,如何深入推动太湖治理?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常委、江苏省政协副主席,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研究员周健民有他的想法。
富营养化的趋势尚未得到完全控制
水天向晚碧沉沉,树影霞光重叠深。
这是白居易笔下幽静柔美的太湖。它位于长江三角洲的南缘,是我国五大淡水湖之一。
自2007年蓝藻暴发引发无锡供水危机后,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上升为国家战略,由国家发改委牵头,成立省部际联席会议,投入2000多亿元开展治理,在倒逼产业升级转型发展和工业污染源治理方面重拳出击。
在多方努力下,太湖治理取得明显成效。2020年,湖体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和总氮浓度较2007年分别下降15.6%、86.8%、25.7%和54.8%,连续13年实现了国家提出的“两个确保”要求。
但随着治理的推进,新老问题交织叠加,治理难度越来越大。目前,太湖流域水环境富营养化程度依然严重,年内多数时间水质处于富营养化状态,富营养化的趋势尚未得到完全控制。
“具体表现为,蓝藻密度升高、暴发面积加大、暴发时间延长、发生强度上升等。”周健民说,“太湖治理是长三角乃至全国生态环境治理的标志性工程,治理情况在国内、国际都会产生重大影响。”
太湖治理仍面临不少问题与挑战
污染治理范围。
此外,同样是Ⅲ类水,长江水总磷浓度标准(0.2mg/L)是太湖(0.05mg/L)的4倍,引江调水虽保障了流域水资源供给,但也增加了太湖总磷负荷,需要协调水资源供给与污染治理的矛盾。
还有一个需要注意的问题是太湖治理专项资金支持不足。2007年以来,江苏各级财政已投入专项资金及带动全社会投资超过2000亿元。“十四五”期间,江苏将持续加大治太力度,但城镇污水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相关水系生态修复、面源污染治理、底泥清淤处理等,都需大量资金投入,没有有力的资金支持,很难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太湖地跨苏浙沪两省一市,具有防洪、供水、生态以及维持生物多样性等多种功能,在同时维护这些功能时往往存在矛盾。
如冬春季要把水位控制在较低水平以促进水草生长、改善生态,但水位太低又不能满足供水需求;夏秋季是蓝藻暴发高峰期,要增加水动力,遏制蓝藻集聚,但这又可能降低各类污染物的降解能力。
“这一矛盾的背后是统筹协调机制未能有效建立,太湖水面管理归江苏,但防洪、调水涉及两省一市,由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管理,缺少兼顾各种功能的统一协调。”周健民解释。
另一个是总磷反弹的问题。2007年-2015年湖体总磷浓度总体下降,2015年降至最低值0.059mg/L,此后高位波动,且有上升趋势,2020年达0.075mg/L。
“造成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包括底泥内源污染释放。磷进入太湖后,大部分积存在底泥中。在风浪、水流作用下,底泥扰动会促进磷的释放,而清淤及底泥处理问题未能解决,外源输入持续沉积。”周健民说,虽然对点源和面源污染有所控制,但力度不够,输入的磷在太湖不断累积,需要提高排放标准,扩大面源
太湖治理需要在国家层面建立协调机制
太湖虽然只涉及两省一市,但其影响是国家层面的,是我国生态环境保护的标志性工程,在世界范围内都有重大影响。“深入推进今后的太湖治理工作,需要在国家层面建立完善的协调机制,采取系统精准的措施。”周健民强调。
他建议,首先,从国家层面建立防洪、供水、生态、用水协调机制。统筹兼顾太湖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水安全需求,研究不同时期多目标最优化的太湖水位控制方案,科学核定流域水资源利用上限,以供定需,严密防范各类生态风险,共同开展水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确保太湖水质不下降、流域水资源永续利用。
其次,要充分考虑到太湖治理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在新一轮太湖治理水质目标设置中,根据实际,优化调整相关指标特别是总磷指标。在底泥处理、外源氮磷输入等问题得到根本解决之前,坚持“水质不下降、总磷不突破Ⅳ类”原则,合理调整水质主要指标。
最后,要加大国家对太湖治理的支持力度,专项支持太湖清淤、环太湖有机废弃物处置、重点入湖河道生态提升等工程。“如可以探索设立‘太湖共同治理基金’,专项用于执行更高环境标准、生态保护与修复、清淤捞藻等共同事权事项。”周健民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