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东川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招标
昆明市东川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招标,招标人为云南国润瀚海环境产业有限公司,项目总投资27601.08万元。招标详情如下:
昆明市东川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Ynrdzb-20250401
1.招标条件
昆明市东川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云南国润瀚海环境产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润滇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新建工程,总用地面积为46,327.50平方米,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规模为300吨/日,具体实施内容为:本项目建设所必须的全部生产及辅助系统,安装1×300吨/日垃圾焚烧炉排炉系统及1台中温压余热锅炉(4.0兆帕,400℃),配置1台6MW中温中压凝汽式汽轮机发电组。主要包括:垃圾储运系统、热力系统、垃圾进料系统、焚烧系统、烟气处理系统、渗沥液处理系统、飞灰处理及炉渣系统、给排水系统、压缩空气系统、电气系统、热控系统等和相应的土建工程以及与外部相接的道路、供水、供电以及排水管道等各种道路管线。
2.2 建设地点:昆明市东川区四方地工业园区南侧。
2.3 项目投资:本项目总投资27,601.08万元,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2.4 招标范围:
(1)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满足施工要求的所有设计内容,并配合完成工程设计有关报批、审批工作,完成设计阶段专项技术方案审查,完成全套设计成果资料制作,配合审图公司完成施工图审查,配合甲方报批报建、专家咨询、资料收集等相关工作,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等后续跟踪服务;最终工作内容以合同约定内容为准。
(2)施工及设备采购部分:完成经招标人、审图公司审核通过的各子项目设计施工图定稿中所包括的全部工程施工及设备采购任务,具体内容以合同约定内容确定。
2.5 计划工期:总工期510天,其中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60天,施工及设备采购450天,以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具体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2.6 质量标准:①设计部分:设计咨询相关成果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的设计标准及规范要求,确保通过审图机构审批,并对所提供的设计成果负终身质量责任。②施工及设备采购部分:执行国家、省、市现行标准及规范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2.7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3.2 投标人设计方须满足以下①、②其中任意一项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或工程设计环境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专项甲级资质,且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火力发电专业或新能源发电专业)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方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3 投标人施工方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注:投标人须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在云南省内的投标人按照《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书换发全国统一电子证书的通知》在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注明项目名称】
3.4 项目总负责人:本项目要求配备项目总负责人(若为联合体的需由联合体牵头人单位指派),提供关系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
3.5 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需注册在本投标单位,若为联合体的需注册在施工单位),提供关系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5 设计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专业)(需注册在本投标单位,若为联合体的需注册在设计单位),具有高级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提供关系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
3.6 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提供关系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
3.7 投标人具有近三年内(2022年至2024年或2021年至2023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书及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审计报告),如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可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书及报表;
3.8 信誉要求:投标人应信誉良好,目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01月01日起)没有骗取中标,没有因设计或施工原因造成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十九条整治措施的通知》(云建质〔2023〕1号),对在云南省内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得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合格后,应当逐级向属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核,经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通过后,方可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招标代理机构开标后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单位是否为失信惩戒对象和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投标单位是否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查询投标单位是否存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并将查询结果提供给评标委员会;若投标单位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否则否决其投标资格(说明: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招标相关活动或被列为黑名单或被列为失信惩戒对象或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但期限届满或被移出的除外)】
3.9 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3.10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家。牵头人(主办方)必须为设计单位。
3.11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审查方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4月01日至2025年04月0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
(1)联合体牵头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
(3)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到云南润滇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采莲路共信时代广场B栋21楼)获取招标文件。
5.2 本项目支持电子获取招标文件,投标单位可将上述需携带的资料原件扫描件(需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并电话联系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办理相关事宜。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2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4月22日10时00分,地点为云南润滇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采莲路共信时代广场B栋21楼)。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