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修复生态环境”责任形式和生态环境违法成本
慧聪水工业网 最高法修改环境侵权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司法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施行前夕,最高人民法院本年度新闻发布会收官之场——最高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全面完成司法解释清理和首批司法解释新闻发布会召开。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院长贺荣介绍,对这些司法解释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的修改,最高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衣食住行”等切身利益。比如贯彻绿色原则,对环境侵权司法解释进行修改时,增加“修复生态环境”的责任形式;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司法解释中进一步明确有权提出民事公益诉讼的机关,增加生态环境的违法成本,以司法力量守护绿水青山。
据介绍,为实施好民法典,自2020年6月份以来,最高法全面清理建国以来现行的司法解释及相关规范性文件共计591件。清理结果是,与民法典规定一致的共364件,未作修改、继续适用;需要对名称和部分条款进行修改的共111件,经修改颁布后自1月1日起施行;决定废止的司法解释及相关规范性文件共116件,自1月1日起失效。
贺荣强调,后面两种修改制定和废止的情况,这次发布会上以最高法审判委员会审议通过的废止决定和修改决定的形式统一发布,116件决定废止的文件目录也同时公布。
另外,还根据同样的清理原则,对2011年以来最高法发布的139件指导性案例进行全面清理,决定两件案例不再参照适用。
贺荣提到,上述废止的116件司法解释及相关规范性文件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直接废止的89件。废止的原因主要是:有的司法解释发布时间较为久远,已经不适应新时代的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有的司法解释主要内容已经被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新制定的司法解释吸
收或替代,可以直接援引民法典及相关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解决。
另一种是“废旧立新”。这类共计27件。其中,有24件在废止的同时,重新制定了相应司法解释,另有3件废止之后,最高法将根据新的实践需要,及时制定相应的司法解释。
此外,最高法还在新闻发布会上发布了与民法典配套的第一批共7件新的司法解释,于1月1日与民法典同步施行。
贺荣透露,这7件第一件是关于适用民法典时间效力的司法解释,第二件是关于适用民法典担保制度的司法解释,另外五件分别涉及无权、婚姻家庭、继承、建筑工程合同、劳动争议等方面。
记者了解到,这只是最高法第一批与民法典配套实施的司法解释。接下来,最高法还将以准确理解和适用法律为原则,按照解释民法典的整体适用问题、解释民法典某一编的法律适用问题、解释某类具体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的思路,构建紧紧围绕民法典的分层次、多元化的民事司法解释框架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