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农村水环境高峰论坛暨首届分布式水处理技术研讨与现场会

慧聪水工业网 2018-08-09 09:47 来源:慧聪水工业网

慧聪水工业网 一、会议背景

2018年2月,中办国办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明确了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的主攻方向,旨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2018年7月23日,生态环境部审议通过《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对于加快解决农业农村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提出更加明确的要求;同时,常州作为全国海绵城市试点城市,亦是江苏省和国家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方面的示范代表,也将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为此,中国水利企业协会、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联合常州市人民政府拟于2018年9月在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召开“2018年农村水环境高峰论坛暨首届分布式水处理技术研讨与现场会”,会议将围绕农村水环境治理、农村供水与污水处理等领域展开讨论,重点研究分布式水处理技术,展示新成果、交流新理念、分享新经验,建立农村水处理与回用的长效保护机制,实现农村水资源高效利用,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进一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水平,早日建成绿色、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水利企业协会

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常州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

常州市科教城管理委员会

中国水利企业协会水环境治理专业委员会

江南水环境研究院

协办单位:江苏省非常规水源开发及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江苏美淼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智汇清源科技有限公司

媒体支持:慧聪水工业网、北极星节能环保网、环保在线、谷腾环保网、中国水网、活动家

三、会议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8年9月28-30日

地点:江苏省·常州市

四、日程安排

时间

日程安排

9月28日

- 全天报到 - 晚餐

9月29日上午

- 会议开幕式 (9:00-9:30) 主持人:常州市金坛区政府领导 •常州市领导致辞 •中国水利企业协会会长致辞 •江苏省领导致辞 •部委领导致辞 - 主题报告 主持人: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专家 •王浩院士 (9:30-10:00) •水利部灌排中心 (10:00-10:30) •中国农科院(10:30-11:00) •江苏省水利厅 (11:00-11:30) •江南水环境研究院(11:30-12:00)

9月29日下午

- 专题论坛 探讨主题:农村安全饮水和污水处理技术、工艺、应用(10个报告) 主持人:水利部灌排中心领导 拟发言单位: •西南设计院领导(14:00-14:20) •央企代表(14:20-14:40) •常州市/金坛区领导介绍农村水环境治理规划(14:40-15:00) •科研院校(15:00-15:20) - 茶歇(15:20-15:30) •企业介绍相关技术 (15:30-17:30) - 晚宴(18:00-20:00)

9月30日上午

- 9:00酒店集合出发 -示范点参观考察 •金坛区1-2个分布式示范点 •美淼大厦 •常州市经开区分布式污水处理示范点 -12:00返回酒店,午餐

五、拟邀请嘉宾

王浩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水资源及水环境领域首席科学家、国家五部委水问题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可持续发展研究会理事长、江南水环境研究院院长

Ø缪瑞林江苏省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

Ø张志彤中国水利企业协会会长

Ø李仰斌水利部农村饮水安全中心主任

Ø陈杰江苏省水利厅党组书记、厅长

Ø齐飞农村农业部规划设计研究院总工程师

Ø王久臣中国农科院科技局局长

Ø魏源送中科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研究员

Ø范彬中科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研究员

Ø任天志农业部环境保护科研检测所研究员

Ø姚彬水利部灌排中心处长

Ø张磊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

Ø华祖林河海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教授

Ø张亚雷同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

Ø何义亮上海交通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

Ø官宝红浙江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教授

Ø朱晓东南京大学环境学院教授

六、参会人员

1.国家部委有关单位领导及专家;

2.江苏省有关部门单位领导及专家;

3.农村水环境治理、供水和污水处理等领域相关规划、设计、科研等技术单位代表;

4.农村水环境治理与保护的相关企事业单位代表;

5.相关行业组织代表;

6.媒体代表;

参会人员总计约300人。

七、参会费用

1.注册费:非会员单位代表1500元/人,会员单位代表1200/人。会务费包含会议期间餐费、专家、资料、场地费用等。住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2.请参会代表填写《参会回执表》(附件1),并于9月20日之前发送电子邮件至协会秘书处,以便住宿预订和会务安排。

八、联系方式

中国水利企业协会水环境治理专业委员会

联系人:张浩

电话:15321633028

邮箱:cdazh@sina.com

附件1:参会回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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