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通报近期重点工作和强化督查专项行动有关情况

慧聪水工业网 2018-07-02 09:59 来源:中国环境报

慧聪水工业网 强化督查从28城扩展到80城,抽调人员由8000人次增至30000人次

6月29日,生态环境部举行6月例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环境监察局局长田为勇介绍了强化督查有关情况,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主持发布会,通报近期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进展,并共同回答了记者关注的问题。

刘友宾首先通报了城市黑臭水体专项行动督查、“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和第二十次中日韩环境部长会议情况。他说,生态环境部联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成督查组对广东等8省(直辖市)20个城市的黑臭水体整治情况开展了第一批督查。现场督查发现,黑臭水体治理主要存在控源截污不到位、底泥污染未得到有效解决、沿河倾倒垃圾问题突出等问题。在“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方面,今年3月,生态环境部(原环境保护部)等七部门联合启动“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生态环境部已分3批下发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省级自然保护区、长江流域自然保护地的重点(疑似)问题清单,这些问题主要包括违法建设采石场、工矿用地、能源设施以及核心区缓冲区的旅游和水电设施等,要求各地及时组织核查处理。第二十次中日韩环境部长会议举行,会议就未来三国环境合作达成三点共识。一是全面落实好三国领导人会议精神和倡议,二是更加关注区域和全球环境议题,三是创新“中日韩+”环境合作模式。

田为勇介绍了强化督查专项行动的有关情况。他说,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首先是抓宏观顶层设计,关键在抓督查落实。从5月7日起,生态环境部先后启动了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清废行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蓝天保卫战等专项督查,目前各项工作正在积极推进。田为勇表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还要有正确的策略和方法,在梳理和分析2017年~2018年度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方法和经验的基础上,生态环境部总结出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具体有突出重点、合力攻坚、清单管理、压实责任、依法处理、力求多效、依靠科技、公开透明等8种主要做法。

针对记者提出的新一轮重点区域强化督查与之前相比有何区别,田为勇表示,去年开展为期一年的大气强化督查解决了很多问题,特别在对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的落实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效果明显。在认真总结去年督查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新一轮重点区域强化督查在7个方面更加完善。首先是覆盖范围更广,从去年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扩展到了汾渭平原和长三角地区,从28个城市扩展到了80个城市;二是参与人员更多,去年抽调地方及部直属单位约8000人次参加督查、巡查和特别行动工作,今年将调集3万人参加攻坚战。此外,今年督查力度更大、督查内容更全、技术手段更强、调度指挥更准、执法执纪更严。

有记者问到长江经济带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整治的问题,田为勇说,过去两年,生态环境部重点对长江经济带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工作以及进行全面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全部完成整治。目前,生态环境部正在开展“二、三行动”计划,即用两年的时间(2017~2018年)解决长江经济带的问题,用三年时间(2017~2019年)解决全国的问题。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进一步开展水源地保护攻坚战,确保老百姓喝上干净的水。

田为勇在回答山西临汾监测数据造假案时说,临汾造假案件是在生态环境部例行检查时发现并立即调查取证,移交公安部查处的一起典型案件。这起案件还在处理中,涉及地方政府、环保部门和第三方运营。下一步,除了追究刑事责任外,还要追究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对参与到造假的机构,处理会更加严厉。案件还要在环保系统内做全面警示教育。

在回应记者提出的生态环境部对湖南洞庭湖“3万亩超级矮围”破坏生态问题开展专项督察情况时,刘友宾表示,经督察发现,夏氏矮围长期顶风违法建设,开展非法养殖,对洞庭湖局部区域生态环境和行洪安全造成严重影响。但相关地方和部门对中央环保督察消极应对,整改工作长期滞后,矮围拆除流于形式,验收考核走过场,上报情况弄虚作假,工作不严不实,生态环境保护失职失责明显。专项督察后,湖南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多次作出批示指示,要求坚决整治,依法处理。目前夏氏矮围及附属建筑物已全部拆除到位,内外湖基本实现连通。生态环境部将把专项督察问题案卷按程序移交湖南省委、省政府,责成有关方面依法依规实施问责,对外公开问责结果。

田为勇还就打赢蓝天保卫战等其他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生态环境部6月例行新闻发布会实录

6月29日,生态环境部举行6月例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环境监察局局长田为勇介绍了强化督查有关情况,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主持发布会,通报近期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进展,并共同回答了记者关注的问题。

■扎实推进黑臭水体专项行动第一批督查

刘友宾: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好!欢迎参加6月份生态环境部例行新闻发布会。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对外发布了《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要求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升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开展环境执法强化督查,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具体行动。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我们邀请到生态环境部环境监察局田为勇局长,介绍强化督查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下面,我先通报近期生态环境部几项重点工作情况。

一、扎实推进黑臭水体专项行动第一批督查

2018年5月上旬起,生态环境部联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成督查组对广东等8省(直辖市)20个城市的黑臭水体整治情况开展了第一批督查。

第一批督查发现,截至2017年12月底,广东、广西、海南、上海、江苏、安徽、湖南、湖北等8省(直辖市)20市上报共有黑臭水体525个,均已列入国家清单,地方上报已完成整治458个。经督查组现场检查判定,其中34个为未消除黑臭,占7.4%。9个城市存在上报已完成整治但仍未消除黑臭的水体,分别为:南宁11个,十堰9个,东莞5个,深圳3个,武汉2个,广州、芜湖、岳阳和随州各1个。

现场督查发现,一些地方存在尚未向国家上报的黑臭水体,包括:广州102个、深圳80个、无锡18个、扬州14个、东莞12个、上海11个、芜湖2个,南京、武汉、随州各1个,共242个。

现场督查发现,黑臭水体治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控源截污不到位。督查期间发现存在控源截污不到位方面的问题共分5大类,190个,涉及92个水体。主要体现在存在非法排污口、城镇污水管网不配套、污水处理能力不足、截流的污水未经处理异地排放、雨污合流等方面。

二是底泥污染未得到有效解决。督查期间发现14个城市41个黑臭水体重污染底泥未得到有效清除,69个黑臭水体清理出的底泥随意堆放。

三是沿河倾倒垃圾问题突出。现场督查发现36个黑臭水体河面存在大面积漂浮物,64个黑臭水体河岸存在大量随意堆放的垃圾。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印发督办函,将专项督查期间发现的问题移交地方,要求限期整改并向社会公开,实行“拉条挂账,逐个销号”式管理。

5月下旬起,对北京等11省(直辖市)26个城市的黑臭水体整治情况开展了第二批督查。目前,正在对辽宁等11省(区)24个城市的黑臭水体整治情况开展第三批督查。有关情况我们将及时通报。

二、深入开展“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

今年3月,生态环境部(原环境保护部)等七部门联合启动“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对469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以及687个省级自然保护区和长江流域相关自然保护地进行了遥感监测,梳理问题线索。

目前,生态环境部已分3批下发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省级自然保护区、长江流域自然保护地的重点(疑似)问题清单,这些问题主要包括违法建设采石场、工矿用地、能源设施以及核心区缓冲区的旅游和水电设施等,要求各地及时组织核查处理。

一是遥感监测发现问题。2017年下半年,国家级保护区遥感监测发现4034个疑似问题,其中新增或扩大的疑似重点问题约280处;2016~2017年省级保护区遥感监测发现9425个疑似问题,其中新增或扩大的疑似重点问题约870处;2016~2017年长江沿线各级自然保护地遥感监测发现1713个疑似问题,其中新增或扩大的疑似重点问题约65处。

二是审计反映、媒体曝光、信访举报等重点问题线索,涉及22个省份,46个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共61个重点问题线索。

三是自然保护区基础工作和能力建设问题。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有16个省区的60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没有独立管理机构,有26个省区的114个省级自然保护区没有管理机构;部分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存在图上面积与公布面积不符的情况;有24个省区的156个省级自然保护区未提交自然保护区范围与功能区划备案材料;自然保护区勘界立标工作普遍滞后,警示警告设施不足。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建立自然保护区问题整改、查处台账,联合相关部门对全国各地自然保护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巡查,力促“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第二十次中日韩环境部长会议成功举办

第二十次中日韩环境部长会议于6月23~24日在中国苏州举行,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日本环境省大臣中川雅治、韩国环境部部长金恩京分别率团出席,就落实三国首脑会议共识,探讨和解决共同面临的区域环境问题,促进本地区可持续发展进行了友好对话。

这次会议分享了中日韩三国最新环境政策进展以及对区域和全球环境议题的看法,听取了三国环境合作回顾与展望报告,颁发了中日韩环境合作20年特别贡献奖,签署了《第二十次中日韩环境部长会议联合公报》,并就未来三国环境合作达成三点共识。

一是全面落实好三国领导人会议精神和倡议。

二是更加关注区域和全球环境议题,在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推动气候变化《巴黎协定》实施、筹办生物多样性公约第15次缔约方大会等方面加强交流与合作。

三是创新“中日韩+”环境合作模式,与更多国家分享三国环境合作的经验和成果,共同推动区域可持续发展。

在6月23日的双边会谈中,中日双方共同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与日本环境省关于合作开展改善大气环境相关研究与示范项目的备忘录》。6月25日,中韩双方在北京共同启动了中韩环境合作中心,为两国不断深化生态环境领域交流合作提供了重要平台。

下面,请田为勇局长介绍情况。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要抓好顶层设计和督查落实,要有正确的策略和方法

田为勇:各位媒体界的朋友们,大家下午好。首先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环境执法和强化督查工作的关心、理解、支持和帮助,特别是2017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的强化督查工作取得较好的成绩,凝聚了大家的辛劳和奉献,再次表示衷心感谢。

大家知道,4月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7场标志性战役。在5月18日召开的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就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进行了全面系统部署。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对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作出详尽安排。

生态环境部梳理总结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7+4”行动,即打赢蓝天保卫战,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渤海综合治理、长江保护修复、水源地保护、农业农村污染治理七场标志性重大战役和落实《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打击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垃圾焚烧发电行业达标排放、“绿盾”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等四个专项行动,涉及大气、水、土壤和生态等生态环境的主要领域。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是一场大仗、硬仗、苦仗。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首先要抓好顶层设计,其次要抓好督查落实,再次就是要有一套正确的策略和方法。

一、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首先是抓宏观顶层设计

2018年3月,经国务院同意,生态环境部联合水利部印发《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生态环境部联合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中国科学院、国家海洋局印发《“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5月,印发《关于聚焦长江经济带坚决遏制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专项行动方案》《关于全面落实〈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2018-2020年行动方案》;6月,国务院常务会审议通过《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近期将正式印发。其他行动方案正在稳步有序推进。

二、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关键在抓督查落实

2018年6月8日,生态环境部召开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启动视频会,李干杰部长对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总体思路进行了阐述和部署,核心内容是工作重心和工作思路的转变和调整,从过去生态环境部主要抓宏观政策,抓顶层设计,转变为既抓宏观政策,又抓微观落实。通过狠抓执法督察,把责任扎扎实实落实到基层。

从5月7日起,生态环境部先后启动了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清废行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蓝天保卫战等专项督查,目前各项工作正在积极推进。

从5月7日开始,分三批开展督查,第一批督查对8个省(区、市)20个城市开展督查,共督查458个黑臭水体,确认其中34个未消除黑臭,同时新发现黑臭水体242个。

5月9日,调集3000人,组成150个督查组开展了“清废行动2018”第一阶段督查。督查期间各督查组共摸排2796个固体废物堆存点。经过现场核实,发现存在问题的有1308个。截至5月底,生态环境部已对问题严重的111个案件进行部级挂牌督办,对于其他一般性的1197个问题进行省级挂牌督办,并以督办函的形式向问题所在地市县两级政府交办。

5月20日~6月2日,生态环境部组织开展了2018年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第一轮专项督查。共抽调全国27个省(区、市)执法骨干1426人,组成273个专项督查组,督查通过卫星遥感监测和群众投诉举报等多种渠道报送的3991个清单内问题的整改情况,发现清单外问题2260个。

6月11日开始,组成200个督查组,对京津冀及周边“2+26”城市开展督查,拉开了今年蓝天保卫战的序幕。第一轮次督查到6月24日,发现2690个问题。

三、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还要有正确的策略和方法

在梳理和分析2017~2018年度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方法和经验的基础上,生态环境部总结出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主要做法。具体来讲有以下几点:

(一)突出重点。七项标志性战役和四个专项行动是有所为,有所不为,主要针对特定地区的重点问题开展工作,目标和任务清晰有限,绝非“大而全”。重中之中是打赢蓝天保卫战。

(二)合力攻坚。此次污染防治攻坚战每一个战役或专项行动都要统筹全国生态环境系统力量,既抽调地方力量,也抽调部机关、直属单位人员;既抽调执法人员,又抽调管理人员、科研和专业技术人员,调集全国业务骨干,集中兵力,合力攻坚。

(三)清单管理。以问题为导向,生态环境部直接指挥,全面发现问题。对发现的问题采用清单式管理,拉条挂账,一盯到底。

(四)压实责任。对发现的问题,直接交办地方政府,采用“排查、交办、核查、约谈、专项督察”的“五步法”,压实地方各级党委政府责任,推动解决一些长期解决不了的“硬骨头”问题。

(五)依法处理。污染防治攻坚战绝非不分青红皂白一律关停企业,而是督促地方依法依规分类调查处理。工作中绝不允许违法违纪问题发生,一经发现,严惩不贷,并且指名道姓公开通报。

(六)力求多效。通过“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既解决环境问题,又努力扭转“劣币驱逐良币”现象。通过查处污染投诉,既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又解决群众身边的污染问题,力求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多赢。

(七)依靠科技。运用“热点网格”技术,提高督查的针对性、准确性。采用卫星遥感数据,精确判断水源地边界。使用督查APP,大幅提高工作效率,同时又确保客观公正。

(八)公开透明。七个标志性战役和四个专项行动每日发布督查进展情况和发现问题清单,曝光突出环境问题,组织现场采访和深度报道,采用多种形式共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号角已经吹响。生态环境部正在组织全系统力量,以攻城拔寨之气势对各重点领域合力攻坚,为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而不懈奋斗。

刘友宾:下面,请大家提问。

■新一轮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将在七方面更加完善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蓝天保卫战三年作战计划中提到,要精准施策治理污染。此次启动的新一轮重点区域强化督查,与之前的督查相比较,有哪些创新和特点?

田为勇:谢谢央视的记者。2017年我们开展了为期一年的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建立了清单,解决了很多问题,在京津冀大气污染治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可以用“吃药”理论来形容,我们过去的药方子都是对的,但是大家最后有的吃了,有的没吃。通过一年的强化督查,就是让大家把药吃下去,疗效也就显现了。在认真总结去年督查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要在以下七方面更加完善:

一是覆盖范围更广。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作战计划确定了三个重点区域: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长三角地区。强化督查也相应地从2017年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扩展到汾渭平原和长三角地区,从28个城市扩展到80个城市,三个区域的督查方式方法也会不同,有驻点督查,也有机动式督查。

二是参与人员更多。2017年抽调地方及部直属单位约8000人次参加督查、巡查和特别行动工作。今年将调集3万人参加攻坚战,重中之重还是蓝天保卫战,3万人当中有1.8万人是围绕蓝天保卫战开展工作的。

三是督查力度更大。2017年我们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为中心,派驻28个督查组开展督查。今年是以县(市、区)为中心,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和汾渭平原11城市的531个县(市、区),派驻约290个左右督查组,每个督查组负责1~3个县(市、区),深入一线开展督查。2017年每个城市8个人,今年每1~3个县(市、区)3人,无论是督查数量还是督查深度都有很大提升。2017年每天查300~400个点位,现在每天就要查2000~3000个点位。

四是督查内容更全。2017年我们重点抓了“两散”和“两提”,即平时抓“散乱污”企业整治和“散煤”治理,重污染天气应对要“提高级别响应”“提前三天发布预警”,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今年以“四大结构”调整为治本之策。以“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和达标排放为重点,优化产业结构;以散煤清洁化替代为重点,优化能源结构;以公路转铁路和柴油货车治理为重点,优化运输结构;以矿山、绿地和扬尘综合整治为重点,优化用地结构。

五是技术手段更强。强化督查运用在线监控、“热点网格”技术、发挥微信举报作用、使用执法APP、利用人工智能和大数据分析,提高督查的针对性、准确性。我们用热点网格结合地面的小微站和移动式传感器,跟踪监测一个地区某一个时间段的污染变化情况,很快就可以锁定排放源。有时候发现的污染源不一定是主要的排放源,我们还要通过热点网格评估,看网格热度是不是下来了,以此来判断是否查到了主要排放源。我们把这些技术用在了督查当中,对于发现问题和及时解决问题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六是调度指挥更准。我们从全国环境执法大练兵中调选精英组成调度指挥部(专项办),负责调度督查组活动。专项办会向各督查组提供问题清单,对督查区域内的情况做到心中有数。今年督查分三个阶段,各阶段督查重点将有所侧重,比如,6~7月重点是“回头看”;8~9月重点是工业炉窑、矿山治理、小火电淘汰、扬尘治理及秸杆焚烧等。

七是执法执纪更严。督查前,派出单位会做廉政教育,督查组成员签署廉政承诺书;督查中,我们会在微信群对督查人员三天一提醒;督查结束后,督查人员还要签《强化督查期间遵守纪律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自查表》并报备。对工作中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严惩不贷。

■钢铁行业和电力行业是强化督查的重点

路透社:对于新一轮强化督查来说,煤炭和钢铁行业是否会成为督查重点?此外,我们了解到此次对28个北方城市煤炭、钢铁行业排放标准进行了严格要求,在未来的一段时间,这个标准是否会扩大到其他城市?

田为勇:谢谢,我用一组数据来解答你刚才提的第一个问题。2017年5月,京津冀“2+26”城市所有45米以上的烟囱,已全部安装在线监控设备,并且和生态环境部联网。通过联网数据,我们可以随时看到每一个企业的排放情况以及监控设施的运行状况。1532家企业共安装在线监控设备2935个,实现24小时不间断监控。从监控数据来看,钢铁行业数量大概占到了全部高架源企业的10%左右,但是排放量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尘三项指标均占到了全部高架源企业的1/3。所以,钢铁行业始终是我们强化督查工作的重点。煤炭主要还是在使用环节会产生大量的污染,电力行业的排放量在京津冀"2+26"城市高架源中占到20%。因此,电力行业也是强化督查的重点之一。

第二个问题,你说的标准加严,应该是指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率先实行特别排放限值。今年年初,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关于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要求已有的钢铁、火电等行业,从今年10月1日起,执行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特别排放限值。这一政策是国家对污染严重地区采取的更加严厉的措施,随着对环境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这一政策必将逐步推广。

■开展“二、三行动”计划,整治长江经济带及全国的饮用水水源地

南方周末:近日,审计署发布的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审计报告显示,9省份56个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存在排污口等违规建设项目。请问情况是否属实?贵部下一步对此有何举措?

田为勇:谢谢你的提问。我们已经关注到审计署公布的这些情况,其中包括涉及长江经济带56个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违法情况。在这里我想给大家介绍一下,我们对长江经济带的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整治不是从今天开始的,实际上从两年前就已经开始了。

2016年,我们重点组织长江经济带地级及以上城市开展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工作。保护区划定是饮用水水源保护的基础,从2017年开始,我们组织对长江经济带126个地级及以上城市319个水源地进行了全面排查,对发现的490个问题全部拉条挂账,逐一盯紧解决。2017年12月30日,490个问题整治全部完成。这其中一级保护区里有211个问题,包括码头、排污口、面源污染等,有一些还是相当严重的。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坚决打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攻坚战。目前,我们正在开展“二、三行动”计划,即用两年的时间(2017-2018年)解决长江经济带的问题,用三年时间(2017-2019年)解决全国的问题。2017年我们完成了长江经济带地级及以上城市饮用水水源地整治,今年对县级饮用水水源地也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排查,对排查的问题全部列入了清单,也将逐项督促解决。今年要完成长江经济带以外的全国其他地区地级及以上城市水源地的清理整治,明年完成县级水源地整治,确保老百姓喝上干净的水。

■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解决臭氧问题

科技日报:最近,全国多地臭氧浓度较高,请问强化督查对此是否会有一些针对性措施?

田为勇:臭氧问题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在今后的大气污染治理中会越来越突出,特别是在天气比较好的时候更加凸显。臭氧的产生,有两个重要的前体物,一个是氮氧化物,一个是VOCs。氮氧化物主要是由汽车尾气排放造成的,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主要就是解决这一问题。

第一,严控出厂新车。2017年生态环境部对两个柴油货车生产企业开出了3800万罚单,就是要让汽车生产企业出厂新车必须做到达标排放。

第二,严管在用车。一是老旧车,我们已经淘汰国一、国二标准机动车,正在大力推进国三及以下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更新。二是通过严查柴油车检验机构伪造检验结果、出具虚假报告行为,规范检验机构检测行为,基本保证在用车达标排放。2017年在京津冀地区抽查了不同城市的23个检测线,现在来看检测线的问题还是比较多,有11个存在弄虚作假的情况。

第三,严查油品。2017年对京津冀地区抽查了400个加油站,汽油不合格的达22%,柴油不合格的达28%。下一步将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使用非标车(船)用燃料行为,坚决取缔黑加油站点(车)。

第四,调整运输结构。推进煤炭、矿石等大宗货物和集装箱中长距离运输“公转铁”。环渤海、山东、长三角地区,2018年年底前,沿海主要港口、唐山港、黄骅港等煤炭集疏港改由铁路或水路运输;2020年采暖季前,沿海主要港口、唐山港、黄骅港等矿石、焦炭等大宗货物原则上主要改由铁路或水路运输。2020年重点区域铁路运输比例达到50%以上。

关于VOCs治理,一是以“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为重点。重点排查无治理设施的橡胶生产、废塑料加工、家具制造等重点行业“散乱污”企业。二是加大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印刷等行业的监管和防治力度。

氮氧化物、VOCs不光是臭氧的重要来源,也是PM2.5的重要前体物,二次转换会产生PM2.5,在解决这些氮氧化物、VOCs的同时,也解决了PM2.5的问题,并解决了臭氧问题。

■对于“一刀切”,只要发现就严肃处理,绝不允许平时不作为、检查时乱作为

经济观察报:对于一些地方应付检查,存在的“一刀切”问题,不少正规企业早有抱怨,本次强化督查有哪些特别的考虑?尤其是对于新增进的汾渭平原和长三角地区,生态环境部将作出哪些督查安排?

田为勇:“一刀切”的问题去年通过媒体的共同努力,总体上形成共识,这里给大家再讲几个观点:

一是生态环境部坚决反对搞“一刀切”。前一段中央环保督察期间,部分地区为了应付检查,把所有的企业都停了下来。像这种情况我们坚决反对,为防止一些地方不分青红皂白地实施集中停工停业停产行为,影响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生态环境部专门研究制定了《禁止环保“一刀切”工作意见》。严格禁止“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敷衍应对做法,坚决避免集中停工停业停产等简单粗暴行为。

二是要正确地理解“一刀切”的概念。如果是那些违法或者没有治理设施、超标排放、环境污染严重的企业,我们在开展攻坚行动的时候,严格依法整治,严格执法办案,特别是对“散乱污”企业的停产整治,这都不能称为“一刀切”。

三是强化督查从制度设计上就充分避免地方为应付检查的“一刀切”。去年我们开展为期一年的强化督查,4月份刚结束,6月份又开始督查,持续开展,打消了应付检查暂时停一停、等人走了再恢复生产的念头。今年是按县(市、区)派驻督查组,基本上每个地方都有督查组,临时停产这种方式已经行不通了。

四是对于“一刀切”的问题,我们只要发现就严肃处理,绝不允许平时不作为,检查时乱作为。不仅要处理企业,也要处理地方政府和部门相关的责任人。

今年强化督查分三个阶段开展:

第一阶段(2018年6月11日至2018年8月19日)对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开展“回头看”,重点排查“散乱污”企业整治、燃煤锅炉淘汰、部督办问题整改等情况,全面排查发现新的涉气环境问题。

第二阶段(2018年8月20日至2018年11月11日)对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和汾渭平原11城市全面督查,重点排查汾渭平原“散乱污”企业及燃煤锅炉淘汰改造建档立卡和自查整治情况;排查39个城市工业企业环保设施运行及达标排放情况;排查工业炉窑、矿山治理、小火电淘汰、扬尘治理及秸秆焚烧等情况。

第三阶段(2018年11月12日至2019年4月28日)对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汾渭平原11城市、长三角地区落实减排措施和重污染天气应对措施开展检查。排查清洁取暖及燃煤替代情况,排查各城市错峰生产企业停限产措施落实情况,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时,排查重点区域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启动及相关措施落实情况。

督查采取按县(市、区)驻点的方式,1~3个县(市、区)设一个督查组。“2+26”城市总体安排200个左右的督查组,汾渭平原11个城市总体安排90个左右的督查组,长三角地区以安排特别行动组为主,开展不定期机动式督查。

汾渭平原11个城市主要是按照去年“2+26”城市督查做法,以县(市、区)为中心,重点抓“散乱污”企业整治、燃煤清洁替代和小锅炉整治、秋冬季错峰生产企业停限产和重污染天气应对措施落实情况。

长三角地区的督查主要是以重污染天气应对为主,检查地方落实削峰降频措施,减少重污染天气出现频次,降低污染峰值。也不排除在后两年的强化督查时对长三角地区开展大规模驻点督查,这取决于今年机动式督查的效果。

■洞庭湖夏氏矮围已全部拆除到位,内外湖基本实现连通

北京晚报:我们了解到,针对湖南洞庭湖“3万亩超级矮围”破坏生态问题,贵部已组成督察组开展专项督察。请问督察情况如何?下一步将采取什么措施?如何追责问责?

刘友宾:夏氏矮围面积约2.8万亩,周长约19公里。从2012年开始,夏氏矮围业主长期违法建设,开展非法养殖。矮围阻塞了洞庭湖鱼类洄游通道,侵占麋鹿栖息地和白鹳、黑鹤等珍稀水禽迁徙路径,围内湿地植被逐渐被陆生植被替代,且投饵养鱼,加之畜禽粪污排放,影响内湖水质,对洞庭湖局部区域生态环境和行洪安全造成严重影响。当地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十分恶劣。

2017年4月,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洞庭湖违法违规建设矮围问题进行了重点督察,并于2017年7月向湖南省进行反馈,要求湖南省加大整治力度,早日解决问题,确保湖区生态健康和行洪安全。2018年5月29日至6月6日,生态环境部组成督察组再赴湖南省益阳、岳阳两市就此开展专项督察。

督察发现,一年时间过去了,相关地方和部门对中央环保督察消极应对,整改工作长期滞后,拆除工作一拖再拖,矮围拆除流于形式,整改把关不严不实,验收考核走过场,上报情况弄虚作假,不较真不碰硬问题突出,生态环境保护失职失责明显。

在这个过程中,省市县三级水利、畜牧水产部门虽开展数十次现场检查,要求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到位,恢复湖洲原貌,但这些要求均一直未执行到位。至2018年5月29日我部专项督察进驻时,仍未真正开展拆除整治工作。

此次专项督察后,湖南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多次作出批示指示,要求坚决整治,依法处理。益阳市成立专案组,对失职渎职、违法违纪、涉黑涉恶等问题开展调查,组织开展拆除工作。目前,夏氏矮围业主夏顺安被依法刑事拘留。夏氏矮围及附属建筑物已全部拆除到位,内外湖基本实现连通。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把专项督察问题案卷按程序移交湖南省委、省政府,责成有关方面依法依规进行问责,并向社会公开问责结果。

近期,中央环保督察对外公布了一批“敷衍整改”“假装整改”“表面整改”的典型案例,令人触目惊心,充分说明当前环境违法在一些地方依然非常严重,环境执法不能有丝毫懈怠和放松,必须以更大的勇气和决心向环境违法行为亮剑。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坚决打击各类环境违法犯罪的“土围子”,推动形成环境守法新常态,还人民群众绿水青山。

■生态环境部对监测数据造假案件态度坚决,决不姑息

经济日报:近日,有媒体披露山西临汾监测数据造假案细节,有网民指出,“国控监测站点被干扰数百次”折射出国控监测点位仍存在造假的可能,请问您对此怎么看?生态环境部将采取哪些措施加强对国控监测点位的监管?

田为勇:临汾案件是在生态环境部例行检查时发现监测数据有异常,我们立即派人到现场进行了调查取证。通过调取监控,发现有一些人为干扰的痕迹,有人进入了临汾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动了监测采样器。在初步掌握证据后,我们第一时间与公安部沟通,并将相关证据材料正式移送公安部。公安部接到我们的移送材料后迅速责成山西省公安厅成立专案组进行侦查,公安部门破案的速度非常迅速。对这起案件有几点思考:

一是临汾案件不是孤立的,利益驱使是数据造假的动因。案件主要责任人是临汾市环保局原局长,他不采取有效措施改善环境质量,而是想歪招组织人员造假。临汾案件发生在西安环境监测数据造假案件之后,这种利益驱动绝对不是个案,一定还会有,我们一定不能掉以轻心。

二是临汾案件比西安案件更恶劣。临汾市有6个空气质量监测站点,造假者在6个监测站点同时加滤膜和取滤膜,干扰监测数据。这是一个有预谋、有组织的犯罪活动,作案手法更隐蔽,性质极其恶劣。

三是生态环境部的态度坚决。对于此类案件,我们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决不姑息。目前,当地法院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追究16名被告人刑事责任。

四是临汾案件还在处理中。我们要在环保系统内进行全面警示教育。对于案件涉及到的地方政府、环保部门和第三方运营单位,下一步还要进行处理,除了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外,还要追究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特别是对参与到造假的运营机构,要从重查处。

■将采取量化问责、公开透明、按县派驻督查组等措施,确保“散乱污”整治到位

南方都市报:“散乱污”整治是强化督查的重点,日前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明确,今年底前要完成京津冀及周边区域全面整治“散乱污”企业及集群,请问有哪些具体措施?遇到了哪些困难?如何确保地方按时整改到位?

田为勇:“散乱污”是去年强化督查抓的重点之一。去年空气质量的改善,整治“散乱污”企业贡献率约占30%,散煤治理约占40%。由于“散乱污”企业存在规模小、作坊式、易流窜、易反弹等特点,导致整治“散乱污”企业不可能一蹴而就。

整治“散乱污”的问题,应该做好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依靠科技,精准发现问题。充分发挥“热点网格”技术优势,利用人工智能和大数据分析,确定大气污染物浓度较高或出现浓度异常变化的网格区域,提高督查组发现问题的准确性。同时,通过污染物浓度变化情况,对督查组发现问题的准确性进行评估,督查成效和污染物浓度变化相互印证。

二是优化分组,调动督查组积极性。我们根据县域“散乱污”数量优化分组,做到每个督查组都有任务。在去年评比“每周一星”的基础上,今年我们评比“每周一榜”,每周表扬排

名前十的督查组,并对外公开。每月对表现突出人员,向其省、市人民政府致函予以表扬,充分调动大家的积极性。

三是压实责任,推动问题解决。“散乱污”整治一定是把责任压给地方党委政府,一旦发现问题严重的,要按照量化问责办法来追责。清单内“散乱污”整改不到位的或者死灰复燃的,发现两件就处理副县长,四件处理县长,六件处理县委书记,以此督促地方政府抓好落实。

下一步京津冀、汾渭平原和长三角地区,“散乱污”整治仍然是重点。在确保整改到位方面:

第一是要建立量化问责规定。去年“散乱污”抓得比较实,很重要的一条就是制定了量化问责规定。根据不同问题的数量,实施量化问责。

第二是公开透明。对督查发现的问题,我部以正式督办函的形式交办地方政府,责令限期整改;同时向社会全面公开问题清单,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是按县派驻督查组,不再设巡查组,由督查组驻点在固定的县(市、区),每两轮督查后,对前期发现的问题开展一周的核查,对问题紧盯不放,反复查,确保整改到位。

■政务新媒体要努力办成倾听民声、善解民意、为民服务的信息窗口

新京报:最近四川省自贡市环保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出现“神回复”引发舆论关注,请问生态环境部对此有何评论?

刘友宾:我们注意到这个情况。媒体报道后,我们立即向地方环保部门了解情况,督促迅速整改,要求多从自身找原因,从管理上找漏洞。同时,向全国环保系统发出了通知,要求对政务新媒体进行自检自查,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坚决杜绝类似问题。

生态环境部高度重视政务新媒体工作。去年底,全国地市级以上环保部门全部开通了政务新媒体平台。在前不久召开的全国生态环境宣传工作会议上,李干杰部长特别就生态环境系统做好新媒体工作提出了要求,强调要把网民的“表情包”作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晴雨表”。要勤于“键对键”,学会与网友沟通交流。

政务新媒体是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有情怀,有温度,有责任担当。这次事件反映出某些地方环保政务新媒体管理仍然存在一些漏洞和薄弱环节。一些账号开通时间不长,运行经验不足,工作力量不够,管理制度不尽完善。我们要求各地环保部门高度重视,也欢迎广大网友对我们新媒体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拍砖、吐槽,帮助我们不断改进工作,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努力把生态环境系统政务新媒体办成倾听民声、善解民意、为民服务的信息窗口。

■清废行动将组织核查“回头看”,对1308个问题按照四个标准来整治

华夏时报:“清废行动2018”发现了哪些问题?生态环境部计划如何整治?近期生态环境部还密集开展了一系列环保督查行动,请问与之前开展的督查行动相比有哪些特点和亮点?这是否意味着环保督查向纵深发展?

田为勇:清废行动是5月9日开始行动的,我们组织了3000人、150个组,对长江经济带城市沿岸开展为期一周的全面排查,排查之前首先要求地方自查,形成1410个固体废物堆存点的任务清单。行动过程中,我们公布了举报电话,鼓励大家举报。行动中督查组运用高科技,包括无人机沿江沿河检查,发现不少新的堆存点。现场督查阶段共排查了2796个堆存点,发现了1308个问题。

一是从堆存物质来看,最大比例的是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的混合物,总共发现了848个堆存点,占总量的64.8%,性质最严重的危险废物有58个,占了4.4%。

二是从地域来看,湖北、江西相对比较多,1300多个问题当中湖北386个,江西336个,占总量的一半左右。

三是有些堆存点数量相当巨大,超过100万吨的堆存点有好几处,清运的周期会比较长。

四是环境风险相对比较大。这些堆存点离大江大河比较近,一下雨污染物就可能随着雨水排到江里面去,环境风险相对比较高。

下一步,清废行动要组织核查“回头看”,对1308个问题按照四个标准来整治。

第一,必须要把倾倒废物清理干净,这个工作6月底要完成。

第二,查清来源,倾倒废物从哪儿来的,当地政府一定要心中有数,否则就有第二次倾倒、第三次倾倒等等。

第三,对企业违法倾倒和非法转移行为,要依法进行严肃处理。

第四,对相关市、县、乡的相关政府和相关人员疏于监管问题要进行问责。

第二个问题,前面已经讲到,强化督查在组织方式、高科技运用、抓落实力度上都有重大突破。强化督查确实是向纵深发展,它与中央环保督察更加紧密地结合在一起。

一是强化督查与中央环保督察都属于督政范畴。近期开展的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清废行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蓝天保卫战等一系列行动均取得良好效果,充分说明强化督查与中央环保督察是一个有机整体,已经成为我们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平台、机制和抓手。

二是强化督查与中央环保督察在形式与内容上略有不同。中央环保督察重点是对省级地方党委、政府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情况进行督察,以查阅地方档案、部门谈话、下沉现场督察等形式开展,更宏观些。强化督查等专项督查是“一竿子插到底”,深入县(市、区)直接对着重点领域、重点地区、重点问题,以排查发现问题为导向,通过交办问题,层层传导压力,解决问题,相对更微观、更具体一些。不管是强化督查,还是中央环保督察,核心都是督促各级地方党委、政府落实环保责任,层层抓落实,解决环境问题。

三是强化督查是中央环保督察的补充和延伸。我们总结出了督查工作的“五步法”,排查是基础,交办是关键,核查是核心,约谈是预警,专项督察是保障。去年强化督查中,先后两次对存在环境问题较多、整改进度缓慢的8个市(县、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进行公开约谈,对未落实采暖季错峰生产要求违规生产等问题,严肃追究有关地方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责任人。

■将垃圾焚烧发电行业达标整治提到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日程

中国证券报:材料中提到近期准备出台《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作战方案》,请您介绍一下有关情况。另外,材料中还提到7月将出台《垃圾焚烧发电行业达标排放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这个方案出台的背景是什么?目前垃圾焚烧发电企业达标排放情况如何?

田为勇:您看得非常仔细。实际上,这两项工作的顶层设计方案还在进一步完善之中。

您问的垃圾焚烧发电行业达标整治,是“7+4”行动中的一项。生活垃圾的处理处置和我们每个人都息息相关,每个人都会产生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处理处置不当又会影响到城市的正常运转,进而影响到每一个人的生活。

近年来,生活垃圾焚烧行业的“邻避效应”较为突出,少数垃圾焚烧厂建设年代较早,设备相对陈旧,未能稳定达标排放,群众反映较为强烈。我们将垃圾焚烧发电行业达标整治提到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日程中,积极推动相关问题的解决。总体上,群众对垃圾焚烧发电行业最为关心的有两方面的问题,一方面是恶臭问题,另一方面是二噁英问题。前者在感官上对群众影响较大,后者会对健康影响更大。

垃圾焚烧厂拥有良好的设备,也需要有良好的管理。比如在恶臭的控制上,垃圾的储存、运输、处置等各个环节都可能出现跑冒滴漏,从而散发出异味;在二噁英的控制上,炉膛焚烧温度达不到标准要求,就可能产生二噁英。

下一步,我们会紧盯重点环节,尽可能让生活垃圾的合理处置融入到我们小康社会建设的总体目标中,让老百姓能够在优美环境中生活。国外在城市中心成功运营了一批生活垃圾焚烧厂,与周边群众和谐相处。我们希望,未来也能推动垃圾焚烧厂实现高效清洁焚烧,与周边群众和谐相处。

刘友宾: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祝朋友们周末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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