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强:贵州河长制推行取得了四方面显著成效
慧聪水工业网 13日,贵州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省副总河长吴强做客新华访谈,畅谈贵州作为两江上游的生态屏障,在河长制推行和落实工作中的经验和成果。
以下是访谈实录:
记者:请您介绍一下目前贵州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以及取得的成效。
贵州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省副总河长吴强:一年多来,河长制工作整体推进比较顺利。根据我们的统计,全省共设五级河长22755名,其中省级33名;省级组织督导检查8次,3次召开到县级的视频推进会,切实做到工作方案到位、组织体系和责任落实到位、相关制度和政策措施到位、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到位“四个到位”。顺利通过国家全面推行河长制中期评估,圆满完成了2017年全面推行河长制的目标任务。
今年以来,我们配合水利部等国家有关部委开展了2次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督导检查,配合和组织开展了长江经济带固体废物点位排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检查等工作。同时还汇编印制了《贵州省河长制湖长制政策制度汇编》和《贵州省河长制湖长制典型经验》,对工作推进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及时进行总结推广。
总体而言,从成效来看,主要有四方面:一是河湖水质实现明显好转。在各级河长的共同努力下,去年全省重要江河湖库水功能区总体达标率87.3%,比2016年提高了5.3个百分点;全省监测的48条主要河流的138个河段,水质总体达到优良的河长占总评价河长的89.1%,比2016年提高1.3个百分点;长江流域河流干流水质持续改善,珠江流域河流干流水质优良率保持在100%。
二是河湖管理更加系统规范。初步形成“总河长总体抓,河长办统筹抓,河流责任单位具体抓,相关责任部门配合抓”的工作格局。
三是监管执法更加有力有效。比如黔南州2017年涉水环境行政处罚案件数和罚款金额与2016年相比同期增长79%和70%,处理水事违法案件比2016年同期增长74%。
四是河湖保护氛围更加和谐。全面推行河长制以来,全省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治理保护。通过河湖民间义务监督员招募、树立河长公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等方式,进一步畅通了民间组织、环保人士和普通群众参与河湖保护的渠道。同时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建立微信公众号、参加在线访谈等方式,加大了河长制信息公开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