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承受污染之重:环境治理不能“轻视”海洋

慧聪水工业网 2018-03-19 10:55 来源:中国环保在线

慧聪水工业网 从水污染防治、大气防治到土壤修复,从陆地环境治理到海洋生态环保,这是我国环境治理向纵深拓展的必然结果。近期,海洋生态获得空前关注,如何治理海洋环境污染、修复海洋生态值得深思。

保护海洋生态是建设“美丽中国”的应有之义,在环境治理中,必须坚持海陆污染的同防同治。

近日,有媒体曝出,一名英国男子在巴厘岛海域潜水时,被成片的垃圾包围,镜头下的海水触不惊心。不止于此,在印度尼西亚潜水的一名国外摄像师也有类似经历,当他潜入海洋后,周围环绕的并不是各种海洋生物,而是漂浮的塑料垃圾。

不可否认,在我国,海洋污染形势同样严峻。随着我国“蓝海”战略的推进、海洋旅游业的开发,人类在海洋上的活动日益频繁,而各种污染也开始逐渐侵蚀着海洋生态环境。填海造地、围海养殖、持续几十年的“海洋开发热”等行为,使得海水水质恶化、垃圾堆积成山、生物多样性持续下降。

在今年年初的围填海新闻发布会上,国家海洋局指出,全国共有陆源入海污染源9600个,这就意味着平均2公里海岸线就存在一个污染源。同时,相对于陆地上的环境治理,全国各地在海洋环境保护方面呈滞后态势。因而,海洋环境保护成为了生态文明建设“短板中的短板”。

看到了短板就必须加快补齐,作为一个海洋大国更是如此。自首部《海洋环境保护法》颁布以来,海洋生态环境保护逐渐走进人们的视野,尤其是随着环境治理向纵深阶段挺进,政策体系建设日渐完善,一系列治理措施相继出台。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2月底出台的《全国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17年-2020年)》,提出海洋生态保护从修复治理、开发利用、生态保护、监测评价、污染控制以及风险防范六方面布局。加之3月13日,国务院提请审议表示组建生态环境部,将监督国家海洋局的海洋环境保护职责,也推动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迈入新阶段。

除了在政策方面的补充,记者查阅资料发现,各地正加快推进海陆同治的生态治理模式。如:海南构建海洋生态保护检察监督体系;山东创新绿色发展机制,实施海洋生态修复工程;海洋垃圾治理“厦门模式”被点赞……于是,“像保护生命一样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的理念开始受到推广。

如今,海洋生态受到空前关注,海洋保护和开发有序推进、全面提升海洋环境治理能力已成为业内普遍共识。与此同时,“生态+海洋”的综合管理体系正在完善,“从严管海、生态用海、系统护海、着力净海”是今后海洋资源开发的关键词。

海洋生态环境应该如何保护?业内有人表示,先要建立健全海洋生态补偿法律机制,再瞄准亟待突破的主要问题,寻求相应的解决方案。当然,在这过程中,政府的支持以及财政资金的投入必不可少。

而业内认为,在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中,应做好“防治+修复+保护”的有机结合。海洋承受着来自陆海的双重污染和开发压力,其生态环境的退化,根源在于入海污染物总量超过了海洋环境容量。因此,既要堵住陆地上的污染物入侵,也要减少“本土”污染源的产生,做好监测与治理并举的防范工作。

针对已遭受污染的地区,强化海洋生态环境修复步伐,重点整治水污染和固废污染。而对于尚未污染或污染不严重的地区,坚持源头预防、风险管控的原则,鼓励人人都参与到海洋环保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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