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新政具有三大亮点
慧聪水工业网 近日,《环境保护部关于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实施意见》发布,引起各方关注。此项政策的出台,会为第三方治理,特别是工业污染领域第三方治理市场打开快速发展的大门。记者为此采访了E20研究院院长傅涛,他表示,该文件发布得很及时。在国家环境管理体制改革和产业转型发展的背景下,环境治理问题已经成为一大痛点。第三方治理是环境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个政策明确了责任划分,把过去监管者、污染者的双重关系变成了有第三方和公众参与的社会关系,是中国生态文明建设体系的一个重大迈进。
他认为政策有以下几大亮点:
亮点一:明确环境污染治理“市场化、专业化、产业化”导向
傅涛认为,这个政策强调环境污染治理市场化、专业化、产业化,对环保产业的发展是一大利好,为环境服务产业发展打开了一个重要的窗口。最重要的是它明确了各方责任,可以解决之前很多有关的争论。排污者仍是主体单位,第三方治理单位承担环境服务合同约定的相应责任。政策既提出了在重点区域的示范,包括京津冀、长三角及珠三角地区,也提到了重点行业,包括造纸、建材、钢铁等15个高污染行业进行重点突破,探索实施限期第三方治理。限期第三方治理应该会很快明确具体期限,并在京津冀等地率先实施推进,各地将陆续出台详细、可操作的实施方案或实施细则。
亮点二:体现环保管理思路和实施模式创新
中国水网也注意到,政策明确提出支持第三方治理单位参与排污权交易,这在国内环保管理上是一个很大的创新。支持第三方治理单位通过合同约定,参与排污权交易,合理分享排污单位排污权交易收益,有利于激活国内排污权交易市场。
傅涛表示,这一政策本质上是鼓励创新,已体现出区域第三方治理的大趋势。政策强调以工业园区等工业集聚区为突破口,鼓励引入第三方治理单位,对区内企业污水、固体废弃物等进行一体化集中治理。环保监管和执法力度明显加强,明确提到限产、停产、关停等强制措施。
傅涛认为,这一政策也强调开展示范,建立项目库,编制典型案例目录。建议国家动员社会力量,尽快组织第三方治理典型案例。鼓励地方政府制定特定领域的第三方治理实施导则。在落地上建议在特定区域、特定行业的第三方治理进行示范突破。鼓励地方积极申报试点,鼓励地方成立产业引导基金。
亮点三:鼓励设立绿色发展基金
傅涛认为,这一政策提出绿色金融创新,鼓励地方设立绿色发展基金,而非环保基金,其范围比以前更广,有利于地方落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两山论。他认为,绿色发展基金骨子里是发展,是为污染企业解决发展的问题。
傅涛向中国水网表示,关于工业污染的存量问题,因为排污主体难以确认等原因,政府应当承担相应的治污及付费责任。第三方治理与市政环保的优化、联动、共享机制很重要,不能孤立看待污染治理问题。两者还有拆的过程,特别是要在技术上进行拆分,才能实现高效治理。
值得关注的是,该政策还提出“在环境污染治理公共设施和工业园区污染治理领域,政府可作为第三方治理委托方”,可能在这些领域会催生一些第三方治理PPP的市场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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