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十条”催生万亿市场 五大流域水污染依旧在
慧聪水工业网 按照“水十条”中2020年七大重点流域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III类)比例总体达到70%的标准。目前,海河、辽河、黄河、淮河、松花江五大重点流域均处超标状态,治理压力依然很大。
流域水质污染依旧严重,整体改善不明显
我国河流污染情况依旧严重,整体虽有所好转,但2011-2015年期间改善不明显。根据2015年中国环境状况公告显示,长江、黄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辽河等七大流域和浙闽片河流、西北诸河、西南诸河的700个国控点位中;IV类占14.3%,V类占4.7%,劣V类占8.9%且主要集中在海河、淮河、辽河和黄河流域。海河监控点位水质劣V类达到39.1%,其中支流劣V占比更是高达44.0%。
全国河流水质地图,红色为劣V类水
按照“水十条”中2020年七大重点流域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III类)比例总体达到70%的标准。目前,海河、辽河、黄河、淮河、松花江五大重点流域均处超标状态,治理压力依然很大。
湖泊、水库等水体污染、富营养化不可忽视
湖泊是重要的地表水资源,与人类的生活息息相关,富营养化不可忽视。2015年,开展营养状态监测的61个湖泊(水库)中,贫营养的6个;中营养的41个,轻度富营养的12个,中度富营养的2个。
根据2015年中国环境状况公告,“三湖”即太湖、巢湖、滇池均有不同程度的污染。重要湖泊(32个),污染比例逾30%,重点水库水质情况较好。而根据2013-2015年数据比较,污染情况改善依然不明显。(注:优为I类和II类水质,良好为III类水质,轻度污染为IV类水质,中度污染为V类水质,重度污染为劣V类水质。)
2017年,万亿市场迎来爆发之年
在《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即“水十条”编制过程中,采用基于重点领域工程任务量的测算方法,依据投资单价和工程任务量初步估算,预计完成“水十条”的全社会投资大概是4.6万亿元。采用投入产出模型,模拟得出“水十条”通过加大治污投资将带动环保产业产出增长约1.9万亿元。
2016年水环境综合治理领域释放市场空间为9700亿左右,未来2017~2018年还将有2万亿市场空间会释放。从细分领域来看,2万亿市场空间主要体现在控源截污(65±5%)、生态景观(20~25%)、水质改善(10~15%)、运维市场(<2%)。综合来看,广东、湖南、河南、山东、安徽等中南部区域市场水环境综合治理投入将继续加强,市场空间较大;市场热度维持的关键在于河长制能否长效实施、国家监管力度能否持之以恒。
创新制度要素-“河长制”是水环境治理的顶层制度
“河长制”是解决水环境问题的一项制度
2016年12月1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标志着全国范围内推行“河长制”开始。
意见提出确保到2018年底前全面建立省、市、县、乡四级河长体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总河长,由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主要河湖设立河长,由省级负责同志担任;各河湖所在市、县、乡均分级分段设立河长,由同级负责同志担任。县级及以上河长设置相应的“河长制”办公室。
2016年12月14日,水利部、环保部,发布《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实施方案,具体工作包括:确定河湖分级名录、明确河长制办公室、细化主要任务、强化分类指导、明确工作进度。
把“河长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纳入正在开展的中央环保督察。在2017年和2018年进行四次督导检查,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10月,2018年5月、10月。
“河长制”制度最大的亮点在于改变原来的“九龙治水”、“多头管理”的水环境治理模式,而将责任落实到各级河长。同时,加强联防、联控对跨区域的河湖,明确管理责任。
地方党政一把手担任总河长或者河长,有利于调动行政资源,对不认真履责的人严格追责,有利于让急需解决的水环境问题以最短的时间得到有效解决,也可加快治理项目审批流程。
技术要素-“水专项”储备核心技术
岸上和水下技术综合应对“三源污染”
水环境污染源可解析细分为:点源污染、面源污染和内源污染。各种污染源概念或有交叉,但整体成为水环境污染的源头集合。水环境污染的最大特点就是污染成因复杂、来源广泛,治理措施涉及面广。水环境治理的核心在于政府监管下对工业、农业、生活污染源头的把控,同时配合水环境治理工程。只有采取全面的措施,水环境治理才能取得有效的效果。
点源污染:来源于沿岸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工业废水来自于工业企业,一方面由于管网铺设不全面导致漏排,另一方面由于企业诚信、政府执法问题导致偷排。生活污水源自于沿岸居民,对于城市内河,多由管道不合理铺设所致,对于流域水体,是由沿岸大多为农村地区,居民分布较散,基础设施不健全所致。
面源污染:对于城市内河,多由于雨水或雨污管道不健全所致,对于流域水体,多源自于畜禽养殖污染和种植业污染,同时耕地、水土流失以及农药化肥污染也有责任。
内源污染:多年污染沉淀淤积,河道底部形成厚度不等、成分复杂的黑臭淤泥状污染底泥,构成河道的重要内源污染。
针对“三源污染”,水环境综合治理要将岸上技术与水下技术结合,针对不同河流、湖泊实际情况采取优化应用方式。
“水专项”科研攻关早已开始
根据《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设立的十六个重大科技专项之一,国家早在2007年就开始筹备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水专项),是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之一。
水专项是一项重大的科技公关课题,各大科研院所均发挥重要作用,对水环境“管理-监测-治理”的关键技术进行研究与公关,极大的加强了水环境核心技术储备,为后续治理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水专项精心设计,循序渐进,将分三个阶段进行组织实施,水专项是建国以来投资最大的水环境污染治理科技项目,总经费概算三百多亿元。
2015年,《水专项技术汇编》发布,涵盖重污染行业水污染控制技术、农村农业污染控制技术、水体治理与修复技术、城镇污染治理控制技术、饮用水安全保障技术、监测与预警技术和管理技术七个领域,入选技术分别来源于水专项下设的湖泊、河流、城市、饮用水、监控预警和政策六大主题。
水专项后半期(2016-2020年)的任务布局将进一步聚焦,按照国务院批复的水专项实施方案确定的总体目标、技术路线、框架布局,保持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在具体任务部署上,要聚焦在“三湖”、“三河”等重点流域上。
水环境治理两大风险:源头控制和后端运营
当前的水环境PPP项目并不能彻底解决水环境污染问题:水环境污染的最大特点就是污染成因复杂、来源广泛,包括:工业废水及废渣排放污染、农业及渔业生产污染、生活废水及垃圾污染物污染、交通船运污染等。污染来源广泛,导致治理难度大大增加。因此,水环境治理一定要对污染源头进行控制,才能起到良好的治理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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