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警方一月破获35起涉水环境污染案 助力劣Ⅴ类剿灭战
慧聪水工业网记者从温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获悉,自温州公安机关开展“剿劣一号”行动以来,已查破涉水环境污染案件35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66人,行政拘留8人,有力保障了剿灭劣五类水工作进展。
4月17日,瓯海公安分局民警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娄桥街道一加工厂通过暗管违法排放污染物,警方立即开展调查取证,并依法对该厂4名违法人员予以行政拘留。
治安支队食药环打击大队大队长徐孟松告诉记者,根据省、市委要求,治安支队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剿劣”系列行动,重拳打击涉水环境污染违法犯罪,取得了明显成效。行动中,各级公安机关切实加强河道巡查和深挖打击工作,对涉水违法犯罪行为形成“零容忍”的高压打击氛围,明确“五个从重打击”的工作目标,以“剿劣”系列行动专项推进护航工作,全程跟踪服务保障。
从3月21日至4月20日,温州市公安机关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剿劣一号”行动。截至4月20日,共查破涉水环境污染案件35起,打击处理涉水违法犯罪人员74名,其中,采取刑事强制措施66人(刑事拘留41人、取保候审25人),行政拘留8人。
记者从温州警方获悉,除了打击外,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还对20条县控及以上劣五类水河道均落实属地分管局领导担任“河道警长”,积极依托各级“河道警长”强化日常巡查打击工作。全市公安机关在“剿劣一号”行动中共出动警力1641人次,配合各级环保部门开展联合执法52次,检查涉嫌违法排污企业和加工窝点324家,有效形成部门执法合力。
公安机关呼吁全市群众,积极举报涉水环境污染案件线索,对群众举报的违法犯罪线索,公安机关将积极予以核实侦查,实施精准打击,共同呵护清水蓝天。
典型案例:
3月23日,乐清市白石派出所和当地环保工作人员开展联合执法,发现翁垟街道樟树下村一生产加工厂内,有人将未经处理的废水直接排到厂外,经乐清市环境监测站对废水抽样检测,污水中锌含量120mg/L,超污水综合排放标准限值10倍以上,涉嫌严重污染水环境。经查,自2016年以来,该厂负责人陈某在明知将未经处理的废水直接排出厂外会对环境造成污染的情况下,仍安排曹某、何某等人,将产品抛光过程中产生的部分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到厂外水沟中,造成坏境污染,现公安机关已对陈某等3人依法刑拘。
分享按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