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废水超标被罚46万余元
慧聪水工业网 按日计罚,上不封顶!西宁市一企业废水超标排放,多次整改不到位,原本2万多元的罚款,实施按日计罚后,罚款达到46万余元。2月22日,该企业又因废水仍然超标排放,被再次处以按日连续计罚的处罚。在新《环保法》和新《大气污染防治法》相继实施后,西宁市环境监察部门保持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严查重处高压态势,对屡次整改不达标企业进行按日处罚。按日计罚的处罚方法,将让污染企业付出巨大代价。
去年7月19日,西宁张氏实业(集团)畜禽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氏集团”)接到市环保局46.57万元的罚单。今年2月22日,该企业又因废水超标排放,将面临停产整改,以及再次按日连续计罚的处罚。
根据市环境应急管理中心在线监测数据显示,去年4月1日至5月29日,张氏集团有44天废水超标排放。为此,市环保局对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并处以2.02万元的罚款。随后,市环保局对该企业进行复查,在复查中发现废水超标排放问题仍然存在。依据新《环保法》及相关办法,决定对该企业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处以46.57万元的罚款。今年1月13日,市环保局经过再次监测,发现张氏集团废水仍然超标排放,1月16日对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2月初再次监测发现,COD(化学需氧量)仍然超标,为此,决定对该企业的主要生产设施进行查封,要求其进行停产整改,同时,依据新《环保法》及相关办法对该企业进行按日连续处罚。
据了解,截至目前,今年西宁市环境监察部门共实施按日计罚的案件3起,移送司法机关的案件5起,停产整治的案件2起。
市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2017年,西宁市将强有力地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尤其是恶意偷排、屡教不改、严重超标排污等情节恶劣的环境违法行为,使西宁市排污企业自觉履行好主体责任和守法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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