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食园排放废水化学需氧量超标 被罚6.5万元
慧聪水工业网 北京市环保局网站日前公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北京御食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因排放废水中化学需氧量超过规定排放限值,被处以6.5万元罚款。
据行政处罚决定书,北京市环保局于2016年11月8日对北京御食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污水水样采集检测结果显示,御食园公司排放的废水中化学需氧量863mg/L,超过了《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中规定的排入公共污水处理系统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化学需氧量500mg/L),违反了《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条例》第七条的规定。依据《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条例》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对该公司处六万五千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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