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问题及对策研究
慧聪水工业网我国农村生活污水普遍缺乏有效治理,已经成为当前我国水污染的重要因素之一。2014年,我国农村常住人口为61866万人,按人均排污30~40升/天计算,我国农村年产生生活污水高达67.7亿~90.3亿吨。然而,我国对农村生活污水的处理还十分有限,如何有效地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效率、改善农村水环境是现阶段亟待解决的问题。
我国农村生活污水及治理现状
农村生活污水成分稳定简单,但时空差异大
我国农村生活污水在质上具有污染物相对较稳定、成分简单、有机污染物含量较低等特点。由于其来源较为简单,农村生活污水主要是农村居民生活当中产生的洗涤用水及厕所冲水,其中COD、氮磷、悬浮物及病菌等为主要污染物,氨氮、总氮、总磷等污染指标浓度总体较低。
农村生活污水在量上具有空间差异大、时间波动显著的特点。根据各地水资源丰缺程度、社会经济水平等的不同,各地生活污水排放量差异较大。干旱缺水的西北地区,人均排污最低的甚至不足5升/天;而在东南沿海地区农村生活污水人均产生量达到70~100升/天,个别地区人均排污甚至高达120升/天。污水明显表现为间歇排放且日变化系数较大,一般可达3.0~5.0,污水排放有着明显的早中晚三峰特征或早晚双峰特征;同时,季节性变化更为明显,夏季排放量显著高于冬季。冬季中,受大批人口回家过年和春节消费因素的影响,春节前后又有明显的排放峰值。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刚起步,仍处于探索阶段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总体偏低。我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刚起步,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和美丽乡村建设的推进,才逐步开始展开治理。住建部统计数据显示,到2013年年底,我国城市污水处理率已达89.34%,县城的污水处理率达78.47%,而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的建制镇比例仅18.9%,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的建制村比例更是仅为5.1%。
近年来治理发展速度较快。随着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的推进,我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得到快速发展,尤其是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增长迅猛。在经济较为发达的江苏省苏南地区,镇村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已较为完善。截至2013年底,无锡市已建成镇级生活污水处理厂71个,村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1356个,基本实现了农村生活污水设施的全覆盖。
不同地区治理进展差异较大。由于地区社会经济的差异和农村建设推进力度的差异,地区间农村污水治理进展差异大。以江苏为例,全省镇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呈梯级发展。在苏南镇级、村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已比较完善,而苏北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还处于建设推进和示范阶段,截至2013年底,淮安市建成村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仅26个。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规模总体较小。由于农村居住点分散,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规模普遍较小,大部分规模在200立方米/天以下。据高晓兰等在常熟市的调研,常熟市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规模在1~140立方米/天之间,96%的规模在50立方米/天以下(含50立方米/天)。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艺选择多样。总体上,由于农村社会经济条件的限制和自然条件的优势,多选择生态工艺或生态工艺与其他工艺结合的混合工艺。但是,由于不同地区农村的自然条件、经济条件、污水量及污水特点的差异,同时,治理技术规范尚不健全,目前我国镇、村生活污水处理工艺较为繁杂。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运行管理的主体多元。目前我国各地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单位以镇、村自行运行管理居多。一些设施还处在建成初期,仍由建设单位代为运行;一些地区的设施在验收后则移交给县区住建、水务等责任部门下属的运营公司负责运行;此外有少数县区已开始尝试委托有资质公司运行维护其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的市场化、专业化道路。
污水治理建设与运行严重不足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严重不足。近年来,随着生态创建和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的推进,情况略有改观。但是,污水处理设施仍主要集中在东部沿海地区和平原农村集中连片整治的片区,绝大多数村庄还没有污水收集和处理系统。此外,近年来农村污水治理工程主要集中投向污水处理工程,管网覆盖相对滞后,相当一部分试点村庄缺乏配套管网,一些农村污水治理工程因无配套管网而不能正常运行。
相当一部分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建设质量得不到保证。由于各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施工队伍大多资质低,管理水平不高,施工质量较差,常出现池体渗漏、填料不足、人工湿地面积过小、管网破损、入户支管过细等问题。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水平不足。由于污水处理设施规模较小,布局分散,增加了运行成本,也给运行维护工作带来了困难。由于缺乏必要的人员和资金安排等长效的运行机制,目前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水平较低,甚至出现闲置现象。张悦等于2010—2011年对江苏省210个农村污水治理工程的调查发现,有8%的在调查时没有运行,其余的工程都曾经出现过无法正常运行的现象,其中47%的原因是因为设备损坏得不到及时维修。朱英存等的调查结果显示,在经济较为发达,农村环境整治推进较早的苏州在2010—2011年间也只有15%左右的样本工程设有专人管理。据调研,2014年杭州市镇、村污水处理设施中,24%的处理设施运转但处理效果达不到要求;12.5%的处理设施无进水,管网异常;9.4%的处理设施瘫痪未运行。由于运行管理水平不足,设备无法及时维修,处理设施进、出水不畅,格栅前垃圾和厌氧池内淤泥淤积严重,一些湿地内杂草丛生。低水平的运行管理造成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效率不高,据高晓兰等2012年底到2013年初经调查常熟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总氮、总磷达标率分别为78%和54%。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中存在的问题
缺乏科学规范的规划
缺乏严格的编制及审查规范。目前,住建、环保部门及各地相继出台了一些污水处理技术指南、规程等指导性文件,但仍缺乏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规划编制、审查的具体规范,与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环境卫生规划相比明显表现为规范性不足。因此,在环境整治计划中常出现规划收水范围不合理、设施工艺与规格与农村现实情况不符等问题,无法有效指导农村污水处理工程的设计与建设。
缺乏对农村生活污水产生特点的关注。由于缺乏科学的规范和专业的支撑,目前一些地方在规划中多缺乏对农村生活污水产生特点的关注。主要表现为:一是缺乏对农村分散居住等特点的关注,一些规划直接参考城市的污水收集与处理规划,不能有效的解决农村生活污水分散收集和处理的需求;二是缺乏与循环农业的结合,一些规划盲目要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达标排放,而忽视了农业生态系统对经初步处理后的生活污水的需求和接受能力,导致既提高了污水处理成本,又造成水资源的浪费;三是缺乏与农村沼气能源建设的结合,一些规划脱离农村既有的综合治理的条件,盲目提出大规模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忽视了我国农业等部门已长期支持的沼气工程,造成资源的浪费。
缺乏科学的设计和建设
设计规模与实际处理量不匹配。一些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工程设计时,由于技术人员没有详细调研当地实际用排水状况,照搬城镇用水规范,再加上一些地方官员盲目贪大,造成设施设计规模严重偏大。目前污水管网工程又总体推进滞后,导致设计规模与实际污水处理量更趋不匹配。规模的不匹配既造成了建设投资的浪费,也影响了污水处理效果,污水处理设施由于运行负荷严重不足,只能间隙性运行,造成部分使用生化处理污水处理设施活性污泥培养不正常,不能正常消解污水中的污染物。
处理工艺选择不当。由于缺乏对农村实际情况的了解或囿于实际资金压力等原因,一些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存在处理工艺选择不当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一些地区由于财力原因,工艺过于简易,实际运行中无法有效处理污水,反而导致产生了新的集中污染源;一些工艺设计则贪大求新,成本高、运维难,超出农村经济承受能力和管理水平,导致设施建成后无法正常运行,成为典型的面子工程;一些综合型污水处理设施设计中则因为没有充分考虑可能的乡镇企业排水,导致处理效果差、出水水质不达标,进而污染当地地表水环境。
管网覆盖率不足。污水收集管网配套不足是我国城乡污水处理建设中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农村尤其突出。近年来,随着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的推进,一些地区在中央及上级资金的支持下先期建设了污水处理设施,但是,由于管网建设资金需求量大,管网建设没有同步跟上。有些地区则在政府主导下建设了覆盖度较高的主干管网,但是缺乏对农户参与的引导,支管入户率较低。污水处理设施管网建设明显滞后,导致污水无法有效收集,影响了整个污水治理工作的成效。
施工管理缺乏规范。项目建设过程中缺乏规范,导致工程建设不合格率居高不下。相当部分地区缺乏健全的工程项目招投标制度,导致施工不规范,甚至出现尚未运行管子就已破裂等现象,一些工程偷工减料,入户支管过细,实际运行中农户无法正常排水,一些污水处理设施则是建成后就无法运行,导致资金的巨大浪费。
缺乏建设与运行资金
建设资金得不到保障。目前我国的农村环保投入水平总体仍较低,相当部分农村环境整治经费主要用在垃圾收运体系的构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经费得不到保障。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投资费用在0.15万元/立方米~1.0万元/立方米之间,即使按人均产生生活污水30升/天计算,我国农村61866万常住人口产生污水所需处理设施建设费用也高达278.40亿~1855.98亿元之间。因此,目前我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资金缺口较大。
运行费用得不到保障。由于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规模较小,污水处理单位成本较高。但是,目前在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资金中无设施运行费用的安排,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费用须由基层承担。对多数镇、村而言,财政本身就较为紧张,无力负担这笔费用。农民收入水平较低,更难以征收污水处理费用。因此,运行费用不足导致相当部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无法正常运行,成为“晒太阳工程”。
缺乏长效的运行管理
当前,我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还存在管理水平不足的问题。运营管理机制的问题是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的主要原因。有研究指出,日常管理缺位以及后续技术服务不到位造成设施运行问题的占问题设施总数的40.7%。目前,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中,表现为“缺机构、缺制度、缺人员、缺技术”。一是缺乏专门的运营和管理机构。一方面,多数地方将运营交给镇村,镇村缺乏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技术来负责运营,导致运行得不到保障;另一方面,相当部分地区的环保部门目前仍主要着力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的建设,未能履行监督管理职能,使得不运行或运行不畅现象得不到控制。二是缺乏长效运行管理制度。由于缺乏专门的机构,进一步的带来运行管理工作缺乏规范的管理制度,体现为工作具有显著的随意性。三是缺乏专人管理,甚至无人管理。一些设施多由村民兼职管理,导致缺乏日常维护管理,出现问题不能及时解决。四是管理人员缺乏专业技术。在镇村自行运营的设施中,多数操作人员年龄较大,仅接受过简单技术培训,无法解决设施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导致相当部分污水处理设施无法正常运行。
我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对策
法制保障对策
建立健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法律法规。根据《环境保护法》“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财政预算中安排资金,支持农村……生活污水和其他废弃物处理……等环境保护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城乡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以及其他环境保护公共设施,并保障其正常运行”的要求,一是尽快制定相应的条例,细化相应法律责任;二是各地方制定地方性法规,规定农村生活污水污染环境防治的具体办法;三是尽早修订《水污染防治法》,明确农村生活污水污染环境防治要求。
规划保障对策
强化规划。规划先行方能确保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科学性、规范性、可行性。应制定明确的规划细则要求,充分利用规范的规划技术单位支持,通过前期的规划保障后期建设运行的科学合理性。
优化规划。一是因地制宜,城乡结合部农村尽可能纳入城市污水收集系统,避免重复建设。丘陵地区要依据居住分散、地形起伏特点合理安排
工艺和管网。合理安排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避免因不合理布局带来的纳管不便及处理过程中恶臭影响。二是因时制宜,分期实施。合理预测近远期用水量,近远期结合,满足农村发展需要。三是生态优先,考虑农村自然环境特点和运行问题,优先采用生态处理等技术,充分考虑农业对处理后中水的回用需求。
管理支撑对策
建立和强化“政府统一协调、乡镇全面负责、职能部门各司其职、行政村联合推进”的工作机制。根据《环境保护法》“县级、乡级人民政府应当提高农村环境保护公共服务水平,推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县、乡政府的管理职能。
建立农村生活污水专门管理机构。将农村生活污水管理纳入现有住建或水务部门职能范围,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主体不再缺位。有条件的地区可积极引进社会机构或者专业运行公司,负责污水处理的运行。同时,通过成立专门农村环保管理机构,加强环境行政管理部门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监督管理。
建立健全考核督查机制。充分发挥各级环保部门监管职能,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纳入县级环境监测机构年度监督监测计划,将农村污水收集处理工作与各项创建、考评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年度考核成绩列入干部年度绩效管理评价体系和乡镇文明建设考核。通过县对乡镇,乡镇对村、乡村对污水处理机构自上而下三级联动的考核督查机制,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建设项目的实施进度、资金管理、设备维修保养、台账记录、监督监测等基本情况及农村生活污水配套管网覆盖率、污水处理率、污水处理达标排放率等实行层层监督,确保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示范工程正常运行。同时,健全村镇干部考核机制。将农村环保绩效纳入干部考核工作中,设置必要的惩戒和奖励机制。
资金支持对策
资金保障。一是加快制定、完善和细化可操作的农村环卫设施建设财政投入政策,提高农村环卫设施的
投资强度。二是制定相关环境经济政策,鼓励民间资本投入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
补助安排。一是合理安排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建设补助。在严格按照相关规范性文件进行污水处理设施设计与成本核算的同时,充分考虑农村、农民自身的支付能力,按农民平均年收入水平建立有利于弥补农民支付能力不足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补助标准,确保项目建设资金保障。二是合理安排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补助。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的用电以及污泥处置、湿地植被管理等都需要相应的资金支出,当前缺乏运行经费是多数地区污水处理系统未能运转的主要原因。由于农民收入水平较低,支付意愿严重不足,因此有必要根据镇、村人均纯收入水平安排运行补助资金,确保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系统正常运转和维护。
资金监管。制定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明确项目审计制度,项目竣工验收前要组织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和管理情况以及项目绩效进行专项审计,提升资金利用效率,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技术支撑对策
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适用技术的研发。一是强化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与农业生态系统的协调性,重视农业生态系统对生活污水的消纳能力,通过生态系统循环利用等途径,实现减量化和资源化,提高技术的生态系统适宜性。二是根据经济发展水平、人口密集度、居住分散度等条件,考虑区域的经济接受能力和环境承载力,提高技术的地区适配性。
建立技术评价与审查制度。一是建立处理工艺的技术评价制度,确保各地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项目设计、申报过程中能够科学的选择既能满足达标处理要求,又适合当地自然与社会经济条件的最适工艺。二是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技术审查制度,规范其规划设计阶段的技术要求与审查程序,避免不当规划设计带来的投资浪费和运行困难。
加强技术服务市场建设。根据常熟市的经验,在将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委托给某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公司试运行一年后,全市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转率从原来的13%提高到90%。因此,应积极发展农村环保专业化、社会化技术服务机构,建立技术服务体系,对农村环保专业化技术服务机构给予税收支持,培育规范科技服务市场,推动在条件适合地区试行市场化管理维护农村污水治理设施。
社会支持对策
实行环境决策民主化。在农村生活污水规划、布点、管理机制建立等方面多征求农村居民的意见,通过举行论证会、听证会等,吸收农民的在地经验知识,同时有效保护农村居民的环境权益。支持社会组织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积极引导、鼓励、支持相关NGO从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宣传教育、技术推广、社会监督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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