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城镇污水处理处于全国领先水平
慧聪水工业网记者昨日从合肥市环保局获悉,根据国家、省核查结果,合肥市全面超额完成2015年度及“十二五”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4项指标减排目标任务(其中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减排3项指标2014年提前完成),“十二五”国家及省减排目标责任书中的项目全部建成。据悉,合肥市减排成绩连续五年位于全省前列,并受到省环保部门通报表扬。
大气污染防治最受社会关注。根据省政府与市政府签订的《合肥市重点行业大气污染限期治理目标责任书》,到去年底合肥市13家25个限期治理项目全部完成,火电厂6台发电机组、热电厂(含垃圾发电)16台发电机组全部完成脱硫脱硝,水泥厂12条水泥熟料生产线全部完成脱硝,皖能合肥发电有限公司1台机组完成超低排放工程,并在2015年淘汰工业燃煤锅炉269台,全市重点行业大气污染限期治理任务全部完成。
在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方面,合肥市充分发挥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减排主力军作用,截至2015年底,全市正常运行并通过环保验收的污水处理厂25座(不含环巢湖乡镇污水处理厂),总处理规模134万吨/日,占年平均处理负荷96.3%。其中,王小郢等4家污水处理厂出水已经达到准Ⅳ类水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已经处于全国领先水平。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一批城镇污水处理厂已投入运行或正在建设,为持续减排奠定坚实基础。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也得到有效控制。到去年底,市政府对1039家畜禽规模养殖企业完成了限期治理,现有畜禽规模养殖企业污染治理(利用)设施配套率达到93.6%,处于全省前列。其中肥东县、肥西县、巢湖市、蜀山区投入大,推进畜禽规模养殖污染治理工作成效明显。
据了解,为推动减排工作,“十二五”期间市政府每年都与各责任部门签订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责任书,市减排办对各县(市)区、开发区及滨湖新区、相关市直部门进行综合考评,力求各责任单位全部达到考核要求。通过签订目标责任书和综合考评,大大强化了各级党委、政府的环境保护意识和责任,有力推动了合肥市污染治理和减排工作,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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