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污水处理厂高排放标准处理工艺案例分析
导语:近年来,我国城镇污水在处理能力、处理工艺等方面都有了长足的发展。截至2020年,共有污水处理厂4 326座,其中城市污水处理厂2 618座,县城污水处理厂1 708座,污水处理能力约为2.3亿m3/d,处理率达到97%,其中大部分都已执行国家现行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中最严格的一级A标准。目前,污水处理重点已从快速的量增阶段向提质增效、节能降耗、更高排放标准方向转变。部分省、市或区域陆续出台了更严格的地方标准,这有利于改善水环境质量,但对污水处理工艺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本文对各地高排放标准进行梳理,对典型案例进行分析,提出了高排放标准处理工艺的设计思路和应注意的问题,为类似工程设计及运行管理提供参考。
01高排放标准概况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国家标准、典型的地方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如表1所示。
表1 相关水质标准
高排放标准一般是在一级A标准基础上,对有机物、氮、磷、SS等提出更高的要求,其中较多采用“准Ⅳ类”(CODCr、氨氮、TP等达到地表水Ⅳ类标准,TN一般由一级A标准的15 mg/L提高至10 mg/L),如天津A标准、浙江新建污水处理厂、湖南一级标准等;部分水环境敏感地区采用更严格的“准Ⅲ类”,即CODCr、BOD5、氨氮、TP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TN限值为10 mg/L (昆明地标中水温>12 ℃时为5 mg/L),如北京A标准、昆明A级等。高排放标准的确定主要考虑受纳水体功能要求、生态敏感程度、工程规模、工业废水比例等因素。
其中,(1)《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中,水质浓度取样频率为至少每2 h一次,取24 h混合样,以日均值计;《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要求水样采集后自然沉降30 min,取上层非沉降部分检测,水质指标值中带括号的,括号内为湖、库标准。(2)北京地标DB 11/890—2012中,氨氮在12月1日—次年3月31日执行括号内的排放限值;天津、浙江地标中氨氮、TN括号内数值为每年11月1日—次年3月31日执行;湖南、江苏太湖、安徽巢湖、昆明地标括号内数值为水温≤12 ℃时的控制指标。(3)江苏太湖地标中,工业废水量占比大于60%时,可按企业污水中最严的行业标准执行;昆明地标共分A、B、C、D、E5级,本表仅列其中标准较高的A、B级。
02、工艺选择
高排放标准一般是对有机物、氮、磷等的去除提出更高要求,依靠执行一级A标准时的常规“预处理+生物处理+深度处理”工艺难以稳定达标。因此,应根据进水水质及排放标准的具体要求,完善预处理,减少大颗粒杂质、水质水量波动、油污和工业废水中重金属等对后续处理工艺的影响;强化生物处理,提高脱氮除磷效果;合理选择深度处理工艺单元,确保稳定达标。
根据高排放标准中CODCr、氨氮、TN、TP等的去除要求,可有针对性地选择相应的处理工艺。
(1)CODCr
生物处理是CODCr去除的最重要环节。城镇污水处理厂常用的生物处理工艺包括AAO、氧化沟、序列间歇式活性污泥法(SBR)、膜生物反应器(MBR)、移动床生物膜反应器(MBBR)等,以及各种优化、改良、组合工艺,对碳、氮、磷等污染物都有较好的去除效果。在执行“准Ⅳ类”甚至“准Ⅲ类”标准时,尽可能使CODCr、BOD5、氨氮等通过生物处理达标,并最大程度地去除TN、TP。
在工业废水含量较大、溶解性难降解有机物含量较高等情况下,达到“准Ⅳ类”标准难度较大,尤其是在要求达到“准Ⅲ类”标准时,可以增设臭氧高级氧化、活性炭吸附、生物滤池、膜分离等深度处理强化单元。
(2)TN
由于TN主要通过生物处理去除,生物处理阶段需重点考虑脱氮,可以采用延长缺氧停留时间、多级AO、多点进水优化碳源分配、调整回流点及回流量、外加碳源、投加填料、降低运行负荷、改善曝气设施、优化池体功能区等方式强化脱氮效果。当要求TN<10 mg/L时,可增加反硝化生物滤池等深度处理单元。
(3)TP
深度处理常用“混凝+沉淀+过滤”,或“混凝+沉淀” “微絮凝+过滤” “气浮”等,对SS、TP有较好的去除效果,并可以进一步去除CODCr等污染物。
另外,根据不同水质特征进行相应预处理,可以有效提升污水处理效果。预处理包括粗格栅、细格栅、超细格栅、沉砂池等,水质水量波动较大时宜设置调节池;含有对污水处理系统影响较大的工业废水时,应根据水质特征进行预处理;含油量较大的污水应采取除油措施;考虑碳源不足,一般可不设初沉池。
03、案例分析
3.1工程案例概况
我国部分高排放标准污水处理厂概况如表2所示。由表2可知,高排放标准处理工艺中,主要采用了“预处理+生物处理+深度处理”的工艺路线,其中,预处理一般采用格栅、沉砂池等;生物处理采用AAO、氧化沟、MBR等常见工艺或其组合、改良、强化工艺,包括Bardenpho、多级AO、改良式序列间歇反应器(MSBR)、MBBR等;深度处理采用混凝沉淀过滤、膜分离等去除TP、SS,采用生物滤池进一步去除TN,采用臭氧氧化、芬顿氧化、活性炭吸附等去除难降解有机物,根据污水处理厂的水质情况,可以选择几种工艺进行组合。
表2 高排放标准工程案例
3.2典型案例分析
(1)天津市津沽污水处理厂
天津市津沽污水处理厂是我国第一座大型市政污水处理厂——纪庄子污水处理厂的迁建工程,工程规模为55万m3/d,远期规划为100万m3/d。工厂于2014年投产运行,出水原执行国标一级A标准,2017年进行提标改造后,执行天津地标A标准。
提标改造时,难点主要为TN和CODCr,其他指标可以通过工艺优化达标,经方案论证确定提标改造工艺流程为“多级AAO+高效沉淀+反硝化深床滤池+臭氧+紫外消毒”。提标改造后,各项指标均能达到天津地标A标准。在进水低C/N(平均为7.6)情况下,为保证出水TN质量浓度≤10 mg/L,需外加碳源。
(2)东营五六干合排污水处理厂
东营五六干合排污水处理厂总规模为5万m3/d,一期工程规模为2.5万m3/d,负责处理东营市西城区约1/5的生活污水。污水处理采用“改良Bardenpho+混合沉淀池+反硝化滤池+浸没式超滤”工艺,设计出水水质执行地表水“准IV类”标准,其中BOD5、CODCr、SS、氨氮、TN、TP质量浓度分别为6、30、5、1.5、10、0.3 mg/L。实际运行出水各项指标均优于设计标准。工程总投资约为1.2亿元,其中工程费用为8 880万元,吨水电耗为0.60 kW·h,单位经营成本为0.90元/m3,单位总成本为1.41元/m3。
(3)温岭市北城污水处理厂
温岭市北城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设计规模为0.5万m3/d。设计进水80%为生活污水,20%为工业废水,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B标准。采用“AAO +二沉池+深床反硝化滤池+混合絮凝+沉淀+超滤”工艺进行提标扩容,出水水质达到“准Ⅳ类”标准,其中CODCr、TN、氨氮、TP质量浓度分别为30、12、1.5、0.3 mg/L。该提标扩容工程总投资为3 657.46万元,其中建设投资为3 362.89万元。运行成本为2.41元/m3,其中电费为0.35元/m3、人工费为0.18元/m3、药剂费[包括醋酸钠、聚合氯化铝(PAC)、聚丙烯酰胺(PAM)、氯酸钠以及盐酸]为1.5元/m3、污泥外运处置费为0.38元/m3,出水稳定达标。由于进水C/N偏低,生物脱氮需投加大量碳源,增加了运行成本。优化二级生化段、深床反硝化滤池分段定量投加方式,提高碳源利用率,可以有效降低运行成本。
(4)长沙经开区城南污水处理厂
长沙经开区城南污水处理厂设计总规模为14万m3/d,其中一期工程为7万m3/d,已于2015年建成投入运行,采用改良型(AAO)氧化沟工艺,出水执行国标一级B标准。2017年启动二期提标扩建工程,出水执行“准Ⅳ类”标准,采用“预处理+改良氧化沟+二沉池+反硝化滤池+浸没式超滤膜”处理工艺。建成投产后,出水水质优于设计指标。通过智能控制实现了碳源、PAC等药剂的精准投加。
(5)深圳市坂雪岗水质净化厂
深圳市坂雪岗水质净化厂二期工程规模为12万m3/d,全厂污水处理构筑物区域采用组合式布置,顶部加盖覆土建设市政公园,设计出水BOD5、CODCr、SS、氨氮、TN、TP质量浓度分别为6、30、5、1.5、10、0.3 mg/L。污水处理工艺为“预沉砂池+粗格栅及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速沉池+精细格栅+AAO生化池+MBR膜池+紫外线消毒池”。调试运行后出水水质稳定达标,出水氨氮质量浓度稳定在0.025 mg/L以下,TN质量浓度约为9 mg/L并随进水水质变化波动,出水TN控制是该工艺的关键。工程费用为3.81亿元,吨水投资为3 692元,污水处理经营成本为0.73元/m3,其中电费为0.27元/m3(电耗为0.27 kW·h/m3)、药剂费为0.098元/m3。
(6)北京市沙河再生水厂
北京市沙河再生水厂一期工程规模为3万m3/d,二期扩建提标工程规模为6万m3/d,建成后总规模为9万m3/d。采用“预处理+AAO+MBR+臭氧”工艺,出水达到北京地标B标准,臭氧投加量为10 mg/L,采用空气源臭氧设备,臭氧处理单元设置超越措施。
由上述典型案例可知,为达到更高排放标准,需从预处理、生物处理、深度处理阶段系统强化,并优化运行控制。其中生物处理阶段可采用脱氮处理效果较好的强化工艺(如多级AAO、Bardenpho、改良AAO等)或组合工艺(如AAO +MBR等);深度处理阶段针对TN去除要求可设置反硝化滤池;为确保CODCr达标,可增加臭氧氧化。
04、问题与思考
(1)系统治理水环境
水环境治理是一个系统性问题,应从源头、污水收集管网、污水处理厂、排放水体等进行系统治理,重点关注“污水管网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系统关注面源、农业、大气等污染问题,不能仅依托污水处理厂提标,需合理确定污水排放标准。若过于追求高标准,污水处理厂建设成本高、运行难度大、能源消耗大,总体而言可能不利于节能减排。
(2)污水处理厂进水
目前,较多污水处理厂存在进水水量不足、进水有机污染物浓度低、C/N失调等问题,严重影响污水处理厂的运行效率。应从管网普及率、管径大小、源头雨污分流、混错接、管网破损、地下水渗漏等方面加强排查和整改,有效提高污水收集率和污水处理效率。
(3)改造项目中现状设施的评估与优化
目前,污水处理厂大多已执行一级A排放标准,工艺多采用“预处理+生物处理+深度处理”。当生活污水比例大、运行管理较好时,通过现状设施及运维方案的改造、优化,一般都具备提标至“准Ⅳ类”的潜力。在提标改造时,应对现状设施进行系统评估,优先管理性提标,再工程性提标,“一厂一策”,提出合理的优化方案。新建项目中,应优先考虑污染物处理效率高的生物处理工艺及运行参数。
(4)高排放标准处理系统的运行管理
运行过程中,“准Ⅳ类”“准Ⅲ类”高排放标准需要精细化管理,应根据水质、水量变化情况,适时调整运行工况,将重点放在预处理、生物处理及运行成本相对较低的“混凝、沉淀、过滤”深度处理工艺单元,确保既达标又节能。部分强化深度处理工艺单元可设置超越管,若采用了臭氧、粉末活性炭等药剂作为“兜底”措施,根据需要确定投加时间及投加量。冬季水温较低时,微生物活性、脱氮效果会下降,设计和运行中应考虑预留应对措施。
(5)水质检测
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中,对水污染物检测要求一般是取样频率为至少每2 h一次,取24 h混合样,以日均值计。但在实际考核时,往往是取瞬时样,这就要求出水每时都达标,运行管理要求高。另外,根据《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重铬酸盐法》(HJ 828—2017),CODCr重铬酸钾法检出限为4 mg/L、测定下限为16 mg/L,当要求出水CODCr质量浓度低于20 mg/L时准确测定的难度较大。
05、结论
为了改善水环境质量、缓解水资源缺乏的压力,北京、天津、浙江等地陆续出台了高于国家标准的污水处理厂排放地方标准,这对削减氮、磷营养物和有机污染物排放量、提升水体水质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对污水处理工艺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在执行高排放标准时,“预处理+生物处理+深度处理”仍应是主要的技术路线。其中生物处理是最重要的环节,可根据需要采用优化、改良、组合的生物处理工艺,例如Bardenpho工艺等;深度处理阶段,可根据水质特征及排放标准要求,在混凝、沉淀、过滤的基础上,选用臭氧氧化、活性炭吸附、反硝化生物滤池、膜分离等有针对性的强化工艺单元。
水环境应从源头、管网、污水处理厂、排放水体等进行系统治理,重点关注污水管网“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加快推进污水收集处理的提质增效;系统关注面源、农业、大气等污染问题,不能仅将重点放在污水处理厂提标上。确定污水排放标准时,既要考虑受纳水体的环境容量,也要考虑建设及运行的难度和经济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