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生态环境厅通报《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
7月30日,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云南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水十条》)实施完成情况及2020年度全省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进情况。
“十三五”期间,云南省六大水系水环境质量稳中有升,出境跨界河流监测断面水质稳定保持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及以上;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逐年提升,不断筑牢饮水安全第一道防线;黑臭水体整治顺利推进,地级城市建成区水环境质量不断提升。《水十条》实施以来,云南省每年均顺利通过国家《水十条》实施情况年度考核。全省纳入国家考核的地表水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水体断面比例从2014年(考核基准年)的66%提升至目前的83%;丧失使用功能(劣于Ⅴ类)水体断面比例从2014年的12%下降至目前的3%,两项考核指标均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终期目标任务。九大高原湖泊考核点位水质全部达到《云南省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考核目标,滇池、异龙湖、星云湖实现消劣;纳入国家考核的36个地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97.2%,高于全国考核平均达标率1个百分点;进入全国黑臭水体整治监管平台的33条黑臭水体,均已达到不黑不臭。
2020年,云南省共监测369个国控省控河流断面及湖库点位,水质达到Ⅲ类标准以上、水质优良的断面有300个,占81.3%,与上年持平;劣于Ⅴ类标准、水质重度污染的断面有17个,占4.6%,比上年减少3个,下降0.8个百分点;达到水环境功能要求的断面有303个,占82.1%,比上年增加3个,提高0.8个百分点。
六大水系中,澜沧江等4条国际河流水质为优;珠江水系水质良好;长江水系水质轻度污染。与上年相比,珠江水系水质由轻度污染转为良好,其他五大水系水质无明显变化。26个出境、跨界河流监测断面均达到水环境功能要求,达标率100%,与上年持平。
九大高原湖泊中,抚仙湖、泸沽湖符合Ⅰ类标准,水质优;阳宗海、洱海符合Ⅲ类标准,水质良好;滇池草海、程海(氟化物、pH除外)符合Ⅳ类标准,水质轻度污染;滇池外海、星云湖、异龙湖符合Ⅴ类标准,水质中度污染;杞麓湖劣于Ⅴ类标准,水质重度污染。抚仙湖、泸沽湖、滇池草海达到水环境功能要求。除九大高原湖泊外,其他开展水质监测的57个湖库中,51个水质优良,占89.5%。全省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水质总体稳定。
为做好“十四五”全省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省生态环境厅自2020年1月起组织各州、市人民政府编制《云南省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截至目前,各州、市已完成地市级水生态环境保护要点成果报告编制,省级规划文本已在编制中,预计今年底编制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