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亿!云南文山市污水处理厂老旧设备设施提标改造项目总承包EPC二次招标

慧聪水工业网 2025-04-01 10:13 来源: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4月1日,云南文山市污水处理厂老旧设备设施提标改造项目(设备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二次招标公告。

文山市污水处理厂老旧设备设施提标改造项目(设备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

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文山市污水处理厂老旧设备设施提标改造项目(设备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二次”(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文山市发展和改革

局以《文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文山市污水处理厂老旧设备设施提标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文市发改发〔2024〕5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文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犇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文山市污水处理厂老旧设备设施提标改造项目(设备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二次。

2.1.2、建设内容及规模

对原污水处理设备进行更新改造,采用统深度处置工艺,原设计出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排放标准,更新改造后执行一级A排放标准。对预处理段(含进水泵站)改造更新12套设备、二级处理段改造更新25套设备、深度处理段(含二次提升设备)新增20套设备及56个气动蝶阀、新建磁混凝澄清池一座及新增1 2套处理设备、消毒系统新增一套紫外线消毒系统、污泥处理系统改造更新5套设备、在线监测过程仪表及自控系统改造更新4套设备、新建厂区基础供配电系统设施及附属用房。

2.1.3、建设地点:文山市城区。

2.2、项目计划总投资13035.09万元,本次招标金额为10823.32万元。

2.3、招标范围

文山市污水处理厂老旧设备设施提标改造项目(设备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二次,具体包括:

(1)工程设计工作范围:完成本项目所有专业的施工图设计及设计全套成果资料制作;完成施工图设计阶段专项技术方案审查和施工图审查、专家咨询;配合甲方报批、资料收集等相关工作;以及配备设计代表提供施工全过程设计服务工作,工作范围以发包人要求及合同签订内容为准;配合办理工程建设相关行政审批等服务工作;

(2)工程施工工作范围:完成本项目发包人要求及经评审通过后的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含各阶段的报批、各种工程资料的编制费用),配合办理工程建设相关行政审批等服务、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3)设备采购工程范围:完成项目设备采购,包括但不限于设备采购、包装、运输(包括装卸)、保管、按设计图纸安装、调总包配合、保险、验收、培训、质量保证以及售后等相关服务;所有费用都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4)其他工作内容:按照招标人工作要求,协助、配合招标人办理项目相关行政

审批事宜;协助、配合招标人项目工程结算、竣工决算、资产及资料移交工作,上述工作按项目所在地相关职能主管部门的文件规定执行。

2.4 工期要求:计划工期365日历天(含设计周期)。计划开工时间:2025年5月20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通知为准。

2.5 质量标准

(1)总承包要求:执行《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17)及国家、省、市现行法规、规范的相关规定。

(2)工程设计质量要求:工程设计须按招标人要求,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条文,设计成果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要求,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必须通过审查。

(3)工程施工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现行颁布的相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保证各专项工程通过验收,并达到合格工程验收标准,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对施工质量终身负责。

(4)设备采购质量要求:质量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没有国家规定和标准的,按照行业规定标准和满足合同目的的标准确定,并满足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达到一级A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具备同等效力的证件。

3.2资质要求:

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若同一投标人不能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要求的,可组成联合体投标):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3)设备及材料采购供应商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或其他具备同等效力的证件,按国家法律经营;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3.3拟投入本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等,且注册在施工单位,提供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近3个月在投标单位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注:项目总负责人可与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同一人,但须同时满足本条“(3)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要求”的规定。

(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提供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近3个月在投标单位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3)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要求: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证书,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为投标人本单位员工,且须注册在施工单位,提供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近3个月在投标单位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4)施工技术负责人要求: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为投标人本单位员工,且须注册在施工单位,提供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近3个月在投标单位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5)项目其他管理人员要求:拟派本项目的其他管理人员须满足招标公告附件“管理人员配备表”的要求。

注:设备及材料采购供应商无须满足管理人员要求。

3.4财务要求:经营状况良好,需提供2022年或2023年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财务报表的扫描件;若成立时间不足三年,按相应成立年份提供;新成立的公司,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情况说明。(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

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书面承诺;

(2)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站截图及书面承诺;

(3)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十九条整治措施的通知》(云建质〔2023〕1号),对在云南省内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得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合格后,应当逐级向属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核,经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通过后,方可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提供书面承诺。

3.6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为联合体中负责施工或设备及材料采购供应商的一方),并满足以下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②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按招标文件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④由同一专业同一职责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⑤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⑥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⑦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4. 设计成果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设计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4月8日,凭企业数字证书(CA)进入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文山州)(http://ggzy.yn.gov.cn/)进行网上报名[投标人办理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报名成功后便可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站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自行考察。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4月23日9时00分。

6.3 投标文件递交的方式: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ggzy.yn.gov.cn/,点击切换至“文山州”),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根据拟要投标的项目,按照网上投标系统要求上传全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上传后须自行检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并进行确认签名后,方完成全部投标文件网上上传操作。投标人可自行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7. 开标时间及相关事宜

7.1 开标时间为2025年4月23日9时00分,开标地点为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二(文山市华龙北路2号新业务用房4楼)。本项目采用网上智能开标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须派代表到开标地点。

7.2 开标方式:网上智能开标远程解密。

(1)投标人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文山州)(http://ggzy.yn.gov.cn),下载《网上智能开标远程解密操作指南(投标人)》并完成相关工作。

(2)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前进入“网上开标室”进行“签到”,根据网上远程解密、开标的要求,须在规定时间完成签到、在线解密、开标一览表确认等相关操作,本项目解密时间为30分钟。若投标人没有在规定时间完成以上相关操作,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

(3)因开标系统、开标现场网络、设备及其他特殊原因,导致不能正常解密投标文件的,经核实和上报相关部门同意后,可再次下达网上解密指令来延长解密时间。

(4)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在线提出异议,由代理机构给予回复。在规定的异议询问时间内未提出异议的,则视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

(5)招标文件内容、公告与本条规定有冲突的地方以本条规定为准。

(6)技术操作咨询: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服务热线:010-86483801,QQ:4009618998。

(7)若因投标人原因不按时参加开标会或因操作不当电子投标文件不能进行正常解密或者不能正常打开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由此带来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投标保证金

8.1 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

保证金的提交方式有三种:银行转账、银行保函、投标保证保险。

8.1.1 银行转账:投标(交易)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提交,并且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不得以分支机构其他名义提交(按照规定,投标人可以为自然人的项目除外)。

8.1.2 银行保函:保函申请人必须是投标人,受益人必须是招标人,保证人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号的开户银行;银行保函必须正确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名称相一致,以免造成投标无效。

8.1.3 保证保险:1.当投标人未能按照招投标文件要求履行投标义务而导致招标人受到损失时,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代偿责任。2.投标人在支付投标保证金保险费时,必须使用基本账号资金支付购买,未从基本账户转出支付保费造成经济纠纷的应由企业自行承担。3.在投标保证保险中,投标人为投保人,招标人为被保险人。

8.2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时间

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保证金,到账时间以实际到达专用账号时间为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银行保函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托管银行在交易中心的服务柜台,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银行工作人员进行网上确认,未确认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工程投标保证保险的投保人应当在项目投标前与保险公司签订投标保证保险合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保险公司完成网上确认,未确认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

8.3 投标保证金的办理程序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原收取投标保证金比例:2%,最高不能超过80万元,本项目保证金金额:约80万元。现执行《文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部门关于落实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文发改法规〔2023〕305 号)》文件的相关要求,本项目降幅:约75%,金额:200000.00元,币种:人民币。

8.3.1 采用银行转账方式:

户名: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文山民丰村镇银行凤凰支行;

保证金提交账号:118050100100000272002839;

保证金金额:200000.00元。

办理程序:

潜在投标人转账到保证金专项银行账户后,潜在投标人需要使用数字证书(CA)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选择文山州)(http://ggzy.yn.gov.cn/)”在投标保证金模块找到对应项目进行确认并打印确认回执;若保证金出现未绑定导致无法确认的请及时联系0876-2668696;0876-2661937。

8.3.2 采用银行保函方式:

保证金金额:200000.00元。

办理程序:

潜在投标人需要使用数字证书(CA)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选择文山州)(http://ggzy.yn.gov.cn/)”在投标保函模块找到对应项目进行保函信息的录入,录入完成后携带保函到中心提交保函给相关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确认后给投标人出具确认回执。

8.3.3 采用投标保证保险方式:

保证金金额:200000.00元。

办理程序:请联系0876-2668696;0876-2661937。

注:(1)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法人基本账户划出;

(2)保证金转账方式仅限电汇、网银方式,其他转账方式视为无效;

(3)保证金到账时间以保证金专用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到账的保证金无效;

(4)拒绝私人账户汇款及银行存现;

(5)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投标估算值的2%,最高不能超过80万元。

8.4 保证金缴纳注意事项

8.4.1 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对公基本账户转出(转账之前投标人需确认基本账户

信息与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注册基本账户信息完全一致,否则无法绑定成功。);

8.4.2 保证金转账方式:仅限电汇、网银方式,其他转账方式视为无效;不支持银行存现、提现业务;

8.4.3 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以保证金专用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超过投标截止时间到账保证金视为无效;

8.4.4 跨行转账事项提醒:

按照人民银行相关规定,跨行转账在工作日下午四点半前办理手续,可以保证实时跨行到账;跨行转账尽量采用电汇方式。

8.4.5 保证金确认:确认投标保证金模块用于投标人对投标保证金在缴纳截止时间前进行确认,及时发现处理各种异常情况,避免因为保证金问题在开标时造成投标失败。

操作说明如下:

(1)进入投标子系统,点击导航栏【投标保证金】模块内子菜单【确认投标保证金】,进入列表页面,投标人可搜索自己需要确认保证金的标段,点击【确认】按钮,即可进入投标保证金确认页面。

(2)在投标保证金确认页面,系统会显示投标人自己缴退保证金银行往来款记录。

如果企业投标保证金从基本账户按时、足额转出成功后,在银行来款记录列表处会显示已绑定。

(3)投标人点击右上角【确认】按钮,即可进行保证金确认操作。

注:提交时需使用数字证书签名,请在提交时插入数字证书。

8.4.6 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

保证金缴纳确认成功后,确认状态会显示已确认。点击【回执】,即可进行打印回执操作。保证金缴纳回执需加电子签章后,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8.4.7 特别说明

(1)各投标人必须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确认并打印本项目的保证金缴纳回执或响应保函缴纳回执,并将回执单复印件附于投标文件中,如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内显示响应保证金未绑定的情况则视为该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提供系统打印的保证金缴纳回执或响应保函缴纳回执的情况除外),评审小组将否决其投标。

(2)保证金确认:“投标保证金缴纳及确认”模块用于投标人对投标保证金在缴纳截止时间前进行确认,及时发现处理各种异常情况,避免因为保证金问题在开标时造成投标失败。

(3)因工商注册名称变更造成退款单位与交款单位名称不一致的,投标人应当提供由市场管理部门出具的名称变更证明书及变更后企业的退还申请,经交易中心审核后,按程序办理退款。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①投标人在招标活动中存在违法行为的。

②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③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投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

④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无故放弃成交项目或无不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或者拒不缴纳履约保证金的。

⑤投标人与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⑥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8.5 保证金退还

(1)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合同签订后,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申请审批后一个工作日退还,该项目保证金计息。

(2)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申请审批后一个工作日内退还,该项目保证金计息。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文山州)》《云南省建设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三个网站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文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文山市西正街88号

联系人:汪则成

电 话:0876-2134635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犇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文山市卧龙街道望龙锦苑西区L5-S3商铺

联系人:徐光彬、侬雁鹏

电 话:13187605326

传 真:13187605326

监督部门:文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 话:0876-2181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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