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8亿!云南富宁农村人居环境治理集镇污水处理厂(站)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EPC招标
10月20日,云南富宁县农村人居环境治理集镇污水处理厂(站)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发布。
项目涉及富宁县阿用乡、板仑乡、剥隘镇、归朝乡、洞波乡、谷拉乡、花甲乡、那能乡、木央镇、者桑乡、郎恒乡、里达镇、田蓬镇等 13 个乡镇。主要为 11 座污水处理厂的新建、12 座供水厂站的提质改造工程及充电桩新建工程,污水处理厂建设内容包含污水管网工 程、值班室、中控室、配电室、发电机房、脱泥房、调节池、污泥房、排放渠、格栅池、清水池、厂区道路、硬化、厂区绿化、厂区围墙和 大门、场坪、进场道路、人行道、污水处理一体化设备、工具器及生产家具、供电线缆、变压器安装等 20 项内容;提质改造工程包含扩建供水管道安装工程、智慧水表改造工程、供水管网数据采集系统、智慧水务综合管理平台等 4 项内容;新建 165 个充电桩工程。
标段合同估算价: 17801.69 万元。
招标公告如下:
富宁县农村人居环境治理集镇污水处理厂(站)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富宁县农村人居环境治理集镇污水处理厂(站)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资金来源: 国资 % 自筹 100.0% 贷款 % 外资 %
建设规模: 项目涉及富宁县阿用乡、板仑乡、剥隘镇、归朝乡、洞波乡、谷拉乡、花甲乡、那能乡、木央镇、者桑乡、郎恒乡、里达镇、田蓬镇等 13 个乡镇。主要为 11 座污水处理厂的新建、12 座供水厂站的提质改造工程及充电桩新建工程,污水处理厂建设内容包含污水管网工 程、值班室、中控室、配电室、发电机房、脱泥房、调节池、污泥房、排放渠、格栅池、清水池、厂区道路、硬化、厂区绿化、厂区围墙和 大门、场坪、进场道路、人行道、污水处理一体化设备、工具器及生产家具、供电线缆、变压器安装等 20 项内容;提质改造工程包含扩建供水管道安装工程、智慧水表改造工程、供水管网数据采集系统、智慧水务综合管理平台等 4 项内容;新建 165 个充电桩工程。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市政工程
工程类型: 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是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4-10-20 00:0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富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876-3069721
备注: 无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云南东大门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经办人: 言开朗
办公电话: 0876-3069632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华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 吴建文
办公电话: 0876-2688226 移动电话: 19387663910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32600202400579001001
标段名称: 富宁县农村人居环境治理集镇污水处理厂(站)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4-10-25 18: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11-11 09:00
开标地点: (富宁县)开标一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17801.69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项目涉及富宁县阿用乡、板仑乡、剥隘镇、归朝乡、洞波乡、谷拉乡、花甲乡、那能乡、木央镇、者桑乡、郎恒乡、里达镇、田蓬镇等 13 个乡镇。主要为 11 座污水处理厂的新建、12 座供水厂站的提质改造工程及充电桩新建工程,污水处理厂建设内容包含污水管网工程、值班室、中控室、配电室、发电机房、脱泥房、调节池、污泥房、排放渠、格栅池、清水池、厂区道路、硬化、厂区绿化、厂区围墙和 大门、场坪、进场道路、人行道、污水处理一体化设备、工具器及生产家具、供电线缆、变压器安装等 20 项内容;提质改造工程包含扩建供水管道安装工程、智慧水表改造工程、供水管网数据采集系统、智慧水务综合管理平台等 4 项内容;新建 165 个充电桩工程。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无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联合体要求: 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家且需具备资质条件中所对应的资质要求;联合体牵头方必须是施工企业;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对本项目投标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对本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所有投标申请无效;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资质要求: 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1)设计资质:具备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2)施工资质: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各方工作内容应满足相适应的资质)。
项目负责人资格: 项目总负责人要求:取得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取得注册执业资格的,应取得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注册证书应注册在本单位,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可由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兼任)。 项目经理资格(建造师)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持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并且不能在在建工程、待建工程担任项目经理(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技术负责人要求:具备工程师(市政或环保相关专业)及以上职称。 设计负责人要求:投标单位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国家注册二级及以上建筑师,同时具备工程师(市政或环保相关专业)及以上职称,且具有丰富的主持设计经验。
业绩要求: /
其他:
①拟派的施工主要人员:按云南省《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标准》(DBJ53/T-69-2014)要求足额配备现场施工专业(管理)人员。
②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构建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云政办发〔2017〕60 号),凡在进行工程招投标的施工企业均须提供公司(2021年-至今)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发中标通知书前进行查询,如查询到投标人提供虚假承诺的,取消中标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取消中标资格);
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施工单位应当提供“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和项目实行人工费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的承诺;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有关部门应当将该用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交通出行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拖欠农民工工资需要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的具体情形,由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规定;(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被列为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的,取消中标资格);
④失信信息查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商务部、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的要求,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应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其中标资格。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投标活动的,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
是否缴纳保证金: 是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30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4-11-11 0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