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已基本消除
8月30日,生态环境部召开8月例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水生态环境司司长黄小赠表示,目前,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有力促进城市高质量发展。一是巩固地级城市治理成效,地级及以上城市纳入国家管控清单的3082个黑臭水体,已完成治理3033个;二是着力抓好县级城市和县城黑臭水体治理,县级城市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超过70%,其中长江流域接近80%;三是加强指导帮扶,充分运用大数据、卫星遥感和无人机等技术,及时发现问题。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持续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行动,压实治理主体责任,加强信息公开,保障公众知情权、监督权。
问答如下↓
中国网记者:2022年3月,《深入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提出,到2024年县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要达到80%,到2025年达到90%。请问目前进展如何?下一步将重点开展哪些工作以确保目标顺利实现?
黄小赠:感谢您对黑臭水体治理工作的关心。消除黑臭,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具体实践。目前,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昔日的黑臭水体,治理后变成了一道道亮丽风景线,提升了城市品质,改善了人居环境,有力促进了城市高质量发展。
一是巩固地级城市治理成效。联合有关部门印发《深入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十四五”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行动方案》,每年组织开展统筹强化监督,指导督促各省实施省级环境保护行动,强化监测抽查,建立健全“返黑返臭”防范机制。截至6月底,地级及以上城市纳入国家管控清单的3082个黑臭水体,已完成治理3033个,占98.4%,成效进一步巩固。
二是着力抓好县级城市和县城黑臭水体治理。认真落实《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将治理范围扩大到县级城市和县城,组织地方进行全面摸排,建立动态监管清单,制定系统化整治方案。上半年,县级城市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超过70%,其中长江流域接近80%。指导河北、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海南等7个东部省份,率先开展县城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出台政策文件,加强技术指导,要求到2025年,县城黑臭水体基本消除。目前,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三是加强指导帮扶。进一步健全部门协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联合开展明查暗访,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地方整改落实。组织各流域局对整治成效开展抽查,推动解决长效机制不健全、日常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充分运用大数据、卫星遥感和无人机等技术,及时发现问题,加大对重点地区的技术帮扶力度,共商对策措施。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行动,压实治理主体责任。加强信息公开,督促地方定期公布工作进展,保障公众知情权、监督权。欢迎各位新闻媒体朋友对这项工作给予更多关注,宣传好做法好成效,曝光反面典型和不良行为,大力营造人人关注水环境、防治水污染、保护水生态的良好氛围,为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添砖加瓦、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