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亿元!湖北蕲春县雷溪河片区污水厂网河湖一体化综合治理工程EPC招标!
8月23日,湖北蕲春县雷溪河片区污水厂网河湖一体化综合治理工程EPC公开招标,合同估算价26036.31万元,招标人为蕲春县城乡污水处理管理中心。
招标范围:建设截污干管,建设生活污水主管,污水支管,并配套污水井、检查井等,完善排水口,建设污水监测系统,详见项目批文所涵盖的所有内容。
蕲春县雷溪河片区污水厂网河湖一体化综合治理工程EPC(HBQC-202408SZ-016001001)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蕲春县雷溪河片区污水厂网河湖一体化综合治理工程EPC,已由蕲春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以蕲发改审【2024】12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蕲春县城乡污水处理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蕲春县城乡污水处理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中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湖北省黄冈市蕲春县
建设规模:26036.31万元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建设截污干管,建设生活污水主管,污水支管,并配套污水井、检查井等,完善排水口,建设污水监测系统,详见项目批文所涵盖的所有内容。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45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9-30
合同估算价:26036.31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独立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能力。 2、资质业绩要求:投标人(独立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及业绩;联合体投标人按照对应的联合体分工职责须分别具备以下资质及业绩)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条件:①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③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担任,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允许由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同时担任本项目项目经理)。 ④设计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⑤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且证书上登记的工作单位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⑥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投标截止日往前推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任意一方至少承接过一项项目总投资在10000万元及以上市政公用类的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或者EPC总承包的业绩。(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佐证资料为:中标通知书和合同扫描件加盖公章,满足上述要求后,资格审查及评审时,该业绩视为有效;合同中无总投资金额的,需要提供初设批复或竣工结算金额等证明资料;若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提供均有效)。 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独立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1年、2022年、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联合体投标人任何一方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1年、2022年、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均可)。 4、信誉要求: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⑧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9)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以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各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以及各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成员家数应不超过3家。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8月24日至2024年08月30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14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1)投标人可通过手机免费申请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服务,通过电子营业执照登录交易系统,进行身份认证、电子签章、电子签名、标书加密、标书解密;标书加密、标书解密环节必须同时采用电子营业执照方式进行;详细操作流程请详见: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通知公告-《关于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服务上线试运行的通知》 (2)实行网上开标,投标人进入“电子交易平台”网上开标大厅,等候开标。 (3)各投标人如对电子招投标存在软件使用方法有疑问请拨打软件使用客服电话 4009980000 咨询。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实施招投标,定标方法采用投票表决法(票决数量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蕲春县城乡污水处理管理中心
地址:蕲春县李时珍大道168号
联系人:司先生
电话:0713-7609846
代理机构:湖北中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漕河镇齐昌大道明德酒店停车场内
联系人:吕女士
电话:18186353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