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农村污水治理需因地制宜
生态环境部7月例行新闻发布会透露,截至2024年6月,全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达到45%以上,农村污水横流状况大幅减少。这一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各地积极探索多种务实、管用、符合当地实际的经验做法,例如,四川省巴中市推行“分层资源化利用”模式,云南省文山州探索“政府出料、群众出工”的自建委员会模式等。这些创新举措不仅有效解决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难题,还提高了农民的参与度和责任感。
但也应清醒地认识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仍存在诸多挑战。尽管治理率有所提升,但仍有大量农村地区未完成生活污水治理,城乡差距依然明显。特别是中西部地区一些经济基础较为薄弱的县市,农村污水收集处理率还低于10%,已建成的污水处理设施也面临运行效率低、闲置停运等问题。农村重工业工厂较少,生活污水中的污染物成分相对简单,但收集和处理设施建设滞后,导致大量污水直排附近水体,形成黑臭水体,使治理效果大打折扣。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难点在于其排放特点和治理现状的复杂性。农村地域广阔,多数村庄空间离散、居住分散,地形复杂,污水收集难度大。同时,农村生活污水排放具有日变化系数大、季节性变化明显等特点,这给治理工作带来了不少困难。
持续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需要从多方面入手。要因地制宜选择治理模式和技术工艺,避免“一刀切”和盲目照搬。政府在加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投入力度的同时,还要建立健全设施运行保障机制,确保设施实现长期、稳定运行。还应加强对设施运行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其专业素养和操作能力。
农村生活污水中含有丰富的营养物质和微生物资源,可以通过适当的处理手段实现资源化利用。例如,可以将处理后的污水用于农田灌溉、林地浇灌等农业生产活动;也可以将污水中的有机物提取出来作为肥料或饲料使用。这样不仅可以减少污水排放量,还可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此外,还要加强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农民群众对污水治理工作的认知和重视程度。鼓励农民群众积极参与污水治理工作,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