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亿!河南偃师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及厕所革命项目三期工程EPC招标!
7月23日,河南偃师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及厕所革命项目三期工程EPC公开招标,项目总投资1.2亿元,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对部分镇、村实施农村生活污水、厕所等治理及改造项目,主要包括管网铺设55万米、各种设备、设施采购安装等。招标人洛阳市亳源水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偃师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及厕所革命项目三期工程EPC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偃师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及厕所革命项目三期工程EPC,招标人为洛阳市亳源水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单位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铭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偃师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及厕所革命项目三期工程EPC
2、项目代码:2202-410381-04-01-928113
3、招标编号:偃建招(2024)24号
4、项目编号:偃师工施招标(2024)0127号
5、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偃政采公开-2024-53
6、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对部分镇、村实施农村生活污水、厕所等治理及改造项目,主要包括管网铺设55万米、各种设备、设施采购安装等。
7、建设地点:洛阳市偃师区;
8、项目总投资:1.2亿元
9、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按费率招标,设计费用的招标控制价为工程财政评审审定价的1%;工程建安费用的招标控制价为经评审后的工程结算价款的100%。
10、资金来源:单位自筹;
11、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
12、招标范围: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建设(EPC模式)。包含但不限于发包范围内的设计(含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制作及后续服务工作等事项及项目报批)、采购、施工、调试、试运行等,以及配合协助完成本项目相关报批报建、验收,直至项目交付使用的全部内容(包含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
13、计划工期:20日历天
14、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相关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设计规范及技术标准。
(2)采购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性能良好、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3)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15、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16、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17、扬尘治理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1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支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执行支持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支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等政府采购政策。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登记证书。
2、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派项目人员要求:
(1)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承诺在中标后未担任任何在建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
(2)设计负责人要求:须具备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和设计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或设计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与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要求不可为同一人,承诺在中标后未担任任何在建项目的任何职务。
4、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最多为2家,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全体成员均应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第1、4项规定;
(3)联合体各成员必须按规定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主体方(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方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4)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5)本项目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上传、开标解密等均由联合体主体方(牵头人)完成。除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联合体成员方资料的内容,其他内容提供联合体主体方(牵头人)资料即可。
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61.168.99.35),点击“交易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主体注册CA办理。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4年07月24日至2024年07月30日24:00,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登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1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偃师市)。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到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61.168.99.35/TPBidder),点击右上方【不见面开标大厅】按钮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请参照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操作手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5、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他人提出异议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阳市)》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阳市亳源水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洛阳市偃师区伊洛街道新新南路29号
联 系 人:赵先生
电 话:0379-60215050
代理机构:河南铭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恒生科技园6号楼8层6号
联 系 人:赵女士
电 话:0379-65953635
监管部门:偃师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刘先生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77709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