炼化企业污水回用至循环水系统的分析研究
01|研究方法
1.1 循环水系统补充水水质分析
1.1.1 新鲜水水质分析及标准对比
用作循环水系统补充水的新鲜水须符合《水务管理技术要求第1部分:新鲜水》(Q/SH0628.1-2014)的规定,浊度不大于3NTU。
1.1.2 污水水质分析及回用水标准对比
该炼厂化工区域有两套生化装置,分别处理化工部污水和煤化工部污水。2020年6月,该炼厂对这两套生化装置的出水进行了3次取样分析,结果见表1。
表1 化工生化装置及煤化工生化装置出水水质
2021年2月,从该炼厂化工区域各生产单元采集现场水样并进行水质分析,化工部各单元水样结果见表2,煤化工部各单元水样结果见表3。
表2 化工部各单元水质
表3 煤化工部各单元水质
《水务管理技术要求第2部分:循环水》(Q/SH0628.2-2014)规定了用作循环水补充水的再生水、回用水水质指标。该标准同时指出,在满足水处理效果基础上,可对指标进行适当调整。结合近年来的研究应用结果及该炼厂实际水质,对其中部分指标可适当放宽。
建议放宽原因如下:①电导率:若水质中一价碱金属离子(Na+、K+等)含量较高,可能会使电导率超过1200μS/cm,虽然有增强水质腐蚀性的趋势,但影响并不显著。但若电导率是因二价、三价金属离子(Ca2+、Mg2+、Fe3+、Al3+等)含量过高引起,则不能回用,如Ca2+过高会显著增强结垢性,Fe3+、Al3+等过高会显著增强腐蚀性。然而水中极少含有Al3+,Ca2+、Mg2+、Fe3+则会进行检测。②Cl-:补水中Cl-超过200mg/L,会增强水质的腐蚀性,但可适当放宽至300mg/L。但若循环水系统所供装置有不锈钢换热器时,循环水的Cl-须低于700mg/L。③总碱度:补充水的总碱度较高时,循环水系统一般采用加酸运行方式,使循环水的“钙硬度+总碱度”低于1100mg/L(同时,循环水总碱度不宜低于100mg/L),所加的酸一般为成本低、效果好的硫酸。因此,回用水的总碱度可以超过300mg/L,总碱度越高,所加的酸就越多。若回用水其他水质指标较好、但总碱度过高(如超过450mg/L)时,可考虑直接在回用水中投加硫酸、降低碱度后,再补入循环水。④总铁:总铁超过0.5mg/L,会增强水质的腐蚀性,但可适当放宽至1.0mg/L。
与补充水水质指标做对比,可以发现,化工生化装置出水水质相对较差。2020年6月的出水水质分析结果显示,化工生化装置出水电导率超过3000μS/cm,总铁超过1.0mg/L,溶解性总固体过高,细菌数量过高,硫酸根较高,COD有时偏高;而2021年2月的分析结果再次验证其较差水质,基本可判断化工生化装置出水不适宜回用至循环水。
煤化工生化装置出水相对较好。2020年6月的出水水质分析结果显示,电导率最高1717μS/cm,总碱度偏高,但总碱度可通过投加硫酸降低;2021年2月的分析结果亦证明其较好的水质,基本可以确定煤化工生化装置出水可以全部回用至循环水,但回用时需投加杀生剂、降低细菌数量。
1.2 污水循环利用应用研究方法
根据水质研究结果,初步确定煤化工生化装置出水可用作循环水补水。根据新鲜水、污水的水量、水质及运行工况等数据,首先计算污水回用后外排COD浓度,确认其是否超标,进一步确认该炼厂污水回用循环水系统的可行性。接下来,在不同的回用方案条件下,根据循环水水质标准计算可以达到的最高浓缩倍数,从而确定最佳回用方案。
02|结果与讨论
2.1 污水回用后外排COD浓度核算
根据水务专业月报表进行计算,得到煤化工部一循、二循补水量分别为89.30、387.08m³/h,见表4。值得一提的是,二循补水量超过一循补水量的4倍,但二循循环水量不足一循循环水量的2倍,造成此差别的主要原因是二循的平均温差为7.70℃,而一循的平均温差仅为4.27℃。
从表4还可看出,各循环水系统可能有不同程度的物料泄漏,COD均较高,而补充水只有新鲜水,新鲜水的COD仅约2.5mg/L,其中煤化工部一循物料泄漏相对严重,需要开展水冷器查漏工作,降低循环水的COD,更有利于开展污水回用。
表4 2020年水务专业月报表数据及计算数据
结合现场调研数据及计算结果,得到城区片该区域水系统流程及流量,见图1。其中,表4中煤化工部二循排污水量为70.26m³/h,其中的60m³/h定排至2#管,另外约10m³/h排至煤化工生化装置。煤化工生化装置每月出水水量约为10万m³,约合180m³/h,其中约40m³/h回流至厂区,外排水量约140m³/h,外排水经1#管外排。
图1 水系统流程
根据进入澄清池的各股水的水量、COD,可计算得到澄清池的理论COD为67.32mg/L,见表5。其中,煤化工部二级脱盐中和水、热电部脱盐再生中和水的COD以10mg/L计。而取样分析的澄清池水样的COD为54mg/L,表明澄清池对COD有一定的降解作用,降幅约20%。
表5 进入澄清池各股水的水量及COD
根据进入2#管的各股水的水量、COD,可计算得到2#管的理论水量为307.73m³/h、COD为40.22mg/L,见表6。其中,反渗透浓水COD以10mg/L计,厂区雨水水量、COD分别以30m³/h、2mg/L计。但2#管外排水实测值约30mg/L,原因可能是:①化验分析有一定波动和误差;②计算过程中各股水的水量、水质与实际有一定出入。
表6 进入2#管的各股水水量及COD
当140m³/h煤化工生化装置出水全部回用至煤化工部循环水系统后,引起2#管外排水COD的增加值为:
若以当前2#管外排水COD为30mg/L计,则回用后2#管外排水COD为54.52mg/L。
即使以2#管外排水COD为40.22mg/L计,则回用后2#管外排水COD为64.74mg/L。若优先回用至煤化工部一循,考虑到澄清池有一定的降低COD的效果,预计2#管外排水COD仍将小于60mg/L。
但整体上,建议对循环水系统进行水冷器查漏治理,降低循环水系统的基础COD,那么140m³/h煤化工生化装置出水全部回用时,2#管外排水COD将小于60mg/L,可达标排放。
2.2 污水回用循环水方案研究
2.2.1 煤化工部循环水系统的补水量分析
循环水系统的浓缩倍数N、补水量M(新鲜水量M1、回用水量M2)、排污量B、蒸发量E,当忽略风吹损失和渗漏损失时,这个几个参数的关系式为式(1):
进而推出式(2)和式(3):
根据表4中煤化工部一循的浓缩倍数5.13和补水量89.30m³/h,可计算出一循的每年平均蒸发量为71.90m³/h。根据表4中煤化工部二循的浓缩倍数5.51和补水量387.08m³/h,可计算出二循的每年平均蒸发量为316.83m³/h。假定每年平均蒸发量不变,由上述公式可推算出不同浓缩倍数下煤化工部一循、二循的排污量、补水量,见表7。
表7 不同浓缩倍数时煤化工部一循、二循的排污量和补水量
当前,煤化工生化装置出水约140m³/h经1#管外排,这股水可全部回用至煤化工部循环水系统,包括一循和二循,可以有以下方案:①140m³/h全部回用至煤化工部二循,且二循还需补充一部分新鲜水,一循不使用该回用水;②煤化工部一循全部采用该回用水、不补充新鲜水,该回用水剩余部分补至二循,二循还需补充一部分新鲜水;③一循、二循以相同回用比(即回用水量占补充水量的比例)补充该水量的比例相同);④一循的回用比高,二循的回用比低,一循、二循均还需补充一部分新鲜水。四种方案分别讨论如下。
2.2.2 回用方案研究
2.2.2.1 回用方案一
若将140m³/h煤化工生化装置出水全部回用至煤化工部二循,则二循的补充水水质及不同浓缩倍数下的循环水水质见表8。可见,二循在补入该回用水后,可在浓缩倍数5~7运行,即可维持当前浓缩倍数5.51运行。表8中,总碱度可以通过加酸运行而大幅降低,建议在总碱度500mg/L以下运行。因此,该回用方案可行。
表8 煤化工部二循补入回用水后的补充水、循环水水质
2.2.2.2 回用方案二
若煤化工部一循只补充煤化工生化装置出水、不补充新鲜水,则一循的补充水水质及不同浓缩倍数下的循环水水质见表9。可见,一循只补充回用水、不补充新鲜水时,难以维持当前浓缩倍数5.13下运行,因为循环水的电导率将超过8500μS/cm、COD将超过270mg/L。即使浓缩倍数下降至4倍,COD仍将超过210mg/L,考虑到一循还有物料泄漏,将造成COD进一步升高。因此,该回用方案并不合适。
表9 煤化工部一循补入回用水后的补充水、循环水水质
2.2.2.3 回用方案三
若煤化工部一循、二循以相同的回用比补充煤化工生化装置出水,并以相同比例补充新鲜水,则一循、二循的回用比均为140/(89.30+387.08)×100%=29.4%≈30%。
则一循、二循的补充水水质及不同浓缩倍数下的循环水水质分别见表10,其中总碱度可以通过加酸运行而大幅降低,建议在总碱度500mg/L以下运行。可见,该方案时由于回用比相同,一循、二循的补充水水质相同、且在相同浓缩倍数下的循环水水质也基本一致,二者均可在浓缩倍数5~8运行,即可在维持当前一循浓缩倍数5.13、二循浓缩倍数5.51下运行。因此,该回用方案可行。
表10 煤化工部一循、二循补入回用水后的补充水、循环水水质
2.2.2.4 回用方案四
若煤化工生化装置出水在煤化工部一循的回用比高,在煤化工部二循的回用比低,一循、二循均需补充一部分新鲜水。考虑到当前一循的补水量较小、为89.30m³/h,若保持在一循的回用水量55m³/h不变,则保持在二循的回用水量为140~55=85m³/h不变。
则一循、二循的补充水水质及不同浓缩倍数下的循环水水质分别见表11、表12,其中总碱度可以通过加酸运行而大幅降低,建议在总碱度500mg/L以下运行。可见,该方案时一循可在浓缩倍数4~5运行,即在当前一循浓缩倍数5.13略微下降时行;二循可在浓缩倍数5~8运行,即可维持当前二循浓缩倍数5.51下运行。因此,该回用方案可行。但由于一循浓缩倍数需下降,不利于节水、减排,因此优选其他方案。
表11 煤化工部一循补入回用水后的补充水、循环水水质
表12 煤化工部二循补入回用水后的补充水、循环水水质
03|结论
(1)经过对水系统的现场排查及水质分析,化工生化装置出水由于电导率、COD过高而不能回用,煤化工生化装置出水水质较好、水量为140m³/h,可以回用至煤化工部一循、二循。
(2)根据煤化工部一循、二循及化工部一循、二循、四循的运行数据,分析可知各循环水系统均有不同程度的物料泄漏,建议开展查漏、堵漏工作,降低各循环水的COD,这将显著有利于开展污水回用,既改善循环水水质,又增大污水回用的水量和范围。
(3)对回用方案进行详细研究,优选两种方案,分别为:
方案一:140m³/h全部回用至煤化工部二循,且二循还需补充一部分新鲜水,二循可在浓缩倍数5~7倍运行。煤化工部一循不使用该回用水。
方案三:煤化工部一循、二循均以30%的回用比补充煤化工生化装置出水,并以70%的比例补充新鲜水,二者均可在浓缩倍数5~8运行。
(4)在循环水药剂优化、污水处理单元提标改造等多方面进行进一步的研究,有助于浓缩倍数及污水回用率的进一步提升,实现节水减排的更高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