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碳经济”如何促进海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
2009年,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粮农组织和教科文组织政府间海洋学委员会联合发布《蓝碳:健康海洋对碳的固定作用——快速反应评估报告》,在这份报告里首次提出了“蓝碳”的概念——世界上捕获的生物碳中,超过一半(55%)是由海洋生物捕获的,这种碳被称为“蓝碳”。我国拥有广阔的海域和多样的海岸带生态系统,如红树林、盐沼、海草床等,这些都是重要的蓝碳生态系统。顾名思义,蓝碳经济是以蓝碳为核心,通过保护和恢复海洋生态系统,提高其碳汇功能,降低大气中的二氧化碳浓度,提供生态产品和服务,从而实现经济效益的一种新兴经济形态。因此,在我国大力推进海洋战略和“双碳”目标的背景下,为了更好地发展蓝碳经济,促进海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可以从以下七个方面着力。
筑牢蓝碳经济发展根基。从2009年联合国有关部门与组织正式提出“蓝碳”概念,到近年来我国相继出台《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意见》《海洋碳汇核算方法》《蓝碳系列技术规程》《“一带一路”蓝色合作倡议》等多部政策文件,对于蓝碳经济的激励效应不断深化,蓝碳发展进入到规范化、系统性的新阶段。由此可见,蓝碳宏观政策及其规则制度能够为蓝碳经济发展提供目标导向,是实现蓝碳生态产品价值的基本前提。需要说明的是,在未来新征程中,仍然需要持续完善蓝碳相关领域专项政策法规,逐步建立国际认可的蓝碳调查、监测、评估等系列标准和认证体系,继续推进降碳增汇和蓝碳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等机制创新与实践工作。
建立多元化蓝碳交易体系。碳汇交易将蓝碳碳汇功能与碳减排相融合,推动减排需求主体高效置换碳汇指标,是实现蓝碳生态产品价值的主要方式。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底,我国碳排放交易市场累计成交量约4.4亿吨,成交额约249亿元,碳排放交易市场展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为此,一方面,持续深化碳汇交易市场需求,探索碳信用或碳配额交易,将海洋碳汇纳入全国碳交易市场,将蓝碳产品的生态红利逐步转化为碳汇经济效益。另一方面,不断建立和完善蓝碳产品交易平台,由政府、市场、社会多元共治,健全蓝碳生态产品监管机制,设立碳汇核算标准规则以及绩效考核机制,统一产品的信息收集、认证和披露等,规范交易行为,稳定市场秩序。
健全蓝碳生态补偿机制。做好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探索多样化的蓝碳生态补偿路径,可以为推动蓝碳经济发展和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注入动力。一方面,吸纳碳排放主体和社会资本参与蓝碳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活动,扩大生态补偿资金的覆盖范围。另一方面,拓宽蓝碳生态系统补偿修复资金渠道,健全蓝碳生态补偿机制、补偿手段、纵向转移支付力度和供给等,稳定海洋生态系统服务。同时,发挥政府与市场补偿的协同作用,构建多维度、多层次、多样化的生态补偿结构,以完善生态补偿资金风险分担机制,进而提高生态补偿效率。
打造蓝碳经济全产业链。推动蓝碳经济结构转型升级,打造海洋碳汇经济全产业链,是促进海洋生态产品开发和价值实现的有力推手。一方面,优化产业布局,发挥集聚效益,培育、发展和壮大以“减排增汇”为核心的海洋生态旅游、休闲渔业、碳汇技术服务等蓝碳产业。比如滨海湿地、红树林、海洋微生物增汇等,加快发展蓝碳生物资源及生态系统相关产业,提高特色产品附加值。另一方面,挖掘海洋新能源发展潜能,推进海上风电、光伏、氢能等新型绿色产业发展,加快形成绿色、协同的蓝碳产业发展格局。在沿海地区,居民可利用当地储量丰富的蓝碳资源,探索海洋经济新发展模式,大力发展生态型海洋养殖产业,既推动乡村振兴,也助力“双碳”目标实现。
优化蓝碳产业发展环境。健全蓝碳投融资机制,将绿色金融政策与蓝碳经济产业发展进行研究整合,有助于更好地实现蓝碳生态产品价值转换。一方面,持续强化绿色金融支持,借鉴“生态资产权益质押+项目贷”模式,探索以生态修复基金为“杠杆”、“蓝碳生态产品+绿色基金”等多种路径融资方式,畅通投融资渠道。同时,加强绿色金融产品创新,鼓励银行、基金公司和保险机构等加大碳汇项目开发,发展蓝碳金融产品及其衍生品,激活生态资产,提高生态资源供给率。另一方面,构建绿色金融服务体系,打造蓝碳发展基金、蓝碳保险等专业化、特色化绿色金融服务品牌,加快蓝碳资源资本化进程,实现蓝碳生态服务的有偿化。
科技驱动蓝碳产品价值转化。提升蓝碳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是蓝碳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驱动因素和根本路径。一方面,鼓励和支持技术创新,开发新技术和方法,开展蓝碳经济产业和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科技攻关。同时,构建蓝碳科技发展体系,设立蓝碳科技创新专项基金,加强国内外科研合作机构在蓝碳基础研究、应用研究等方面的协同创新,共建科技创新平台和蓝碳合作示范区。另一方面,加强人才培养,创新人才招募模式,建立人才跨界流动机制,鼓励相关企业引入专家智库,搭建蓝碳人才发展和评价体系,促进人才资源综合集成。
建立区域联动和跨界合作机制。协同发展是蓝碳经济可持续运行的基本导向,对打通蓝碳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合作途径与渠道具有重要意义。一方面,建立跨部门的协调治理机制,由政府、科研机构、企业和民间组织多方参与,统一蓝碳开发利用和保护管理规则。同时,鼓励跨学科研究,促进不同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对话和合作,对不同领域的知识和技能进行整合。另一方面,不断健全和完善区域蓝碳管理机制,积极推进各省区合作发展蓝碳经济,推动资金、人才、市场等合作要素在区域内流动,形成信息联动、集中共管,联合打造蓝碳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高地,共同推动蓝碳经济的健康稳定发展,进而为海洋生态文明建设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