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晒太阳”
笔者日前在农村调研时发现,部分农村建立的污水处理设施并未真正发挥作用。
有的地方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谁建设谁验收,验收结束也就划上了句号,如何运维、费用由谁出并未明确,重建轻管或有建无管现象突出。有的地方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未考虑地势因素,导致有水过不去。有的地方只建了污水处理设施,没有完善入户管网,导致无水可以处理。还有的地方缺乏前期调查,设计规模过大,设施服务范围内实际常住人口少,导致收水不足,无水处理。
这些问题导致建了农村污水处理设施,但改善农村生态环境的效果并未体现出来。改变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晒太阳”的局面,要做好前期调查,因地制宜选择污水处理方式。同时,完善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机制,明确运行、监管责任人。
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做好前期调研,充分了解哪种处理方式科学适宜、哪些村子适合建污水处理设施、哪些村子适合用其他方式,只有摸清底数,建起台账,在开展工作时才能心里有底、有的放矢。
要完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机制。目前,一些地方率先探索建立了乡镇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机制,明确了主管单位、运维单位、监管单位及运维费用保障等,建设了视频监控系统,建立了考评体系,这些都为设施的长效运行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