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效标识”成效如何?在水资源节约方面将有什么新举措?国家发展改革委官方解答
3月28日下午,国新办举行《节约用水条例》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水利部副部长李良生、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负责人牛波、司法部立法四局局长张要波、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司长胡子健、水利部政策法规司司长陈大勇出席并介绍《节约用水条例》有关情况。以下为发布会部分图文实录。
答记者问
红星新闻记者:我们注意到《国家节水行动方案》《节约用水条例》中均提到水效标识管理,能否介绍一下“水效标识”已开展的工作和成效?
牛波
国家发展改革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负责人 牛波:水效标识制度是我国节水管理方式的重要创新,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对用水产品管理的有效举措,也是规范用水产品市场,提升我国用水产品生产企业国际竞争力增强国际互认的重要抓手。2017年,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水利部等部门发布《水效标识管理办法》,标志着我国正式建立水效标识制度。自实施以来,取得了一些成效:
一是发布四批实施目录。2018年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陆续发布了四批水效标识实施目录,将坐便器、淋浴器、净水机、智能坐便器、洗碗机、水嘴等6类生活用水产品纳入水效标识管理。二是推进水效标识设备备案。水效标识设备备案企业目前超过1.1万家,备案产品型号达到11万多件,节水型产品的市场占有率逐步提高。三是实施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在水效标识的基础上,从2016年开始,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水效领跑者遴选工作,公布了一批用水产品、灌区、公共机构水效领跑者,通过树立标杆、标准引领、政策鼓励,发挥节水产品、技术、管理等示范引领作用。
水效标识制度的建立,从供给端来看,有利于促进节水技术升级,对节水产品水效提升效果显著。从消费端来看,能够提升消费者节水意识,推动形成全社会的节水氛围,促进我国节水型社会建设。当前,水效标识也是实施节水领域设备更新改造和重点产品以旧换新的重要依据和抓手。我们将继续做好水效标识制度各项工作,切实发挥这一制度对节水工作的重要支撑作用。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广记者:随着《节约用水条例》的出台,各领域节水工作力度都要进一步加大。请问,国家发展改革委在水资源节约方面将有什么新举措?
牛波
国家发展改革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负责人 牛波:国家发展改革委长期以来高度重视水资源节约工作,从宏观政策层面强化节水工作的顶层设计,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规划,并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节约用水条例》的出台,对我们的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我们将以《条例》发布为契机,从以下几个方面推动节水工作。
一是强化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2023年9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多部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意见》,从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农业、工业、城镇、生态景观节水,推广非常规水源利用,发展节水产业等方面对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作出了全面部署。《意见》与《条例》在总体思路、重点措施等方面一以贯之,我们将以《条例》为保障,继续会同有关部门推动《意见》各项任务的落实,取得务实成效。
二是大力发展节水产业。当前节水产品制造、节水技术研发、节水工艺改造、节水服务咨询等成为节水产业的主要内容,规模不断扩大,已成为新质生产力和绿色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节水产业发展对形成节水型社会生活方式,提高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提升绿色制造创新能力,促进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具有重要意义。近期,我们正在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关于加快发展节水产业的指导意见,围绕培育壮大节水产业规模、促进节水技术创新、加快重点领域节水工程建设等方面提出具体措施,推动节水产业健康发展。
三是持续推进非常规水源利用。国家发展改革委把非常规水源利用作为水资源节约和开源利用并举的重要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先后制定了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海水淡化水利用、矿井水保护和利用的相关文件和政策,推动非常规水利用取得了显著成效。目前,我们正在和住建部、水利部一起组织开展重点城市再生水三年行动,以城市为基点,推动再生水利用率逐年提高。
四是开展节水领域设备更新改造。我们将配合目前正在开展的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鼓励推动节水、水处理领域设备更新,重点用水产品以旧换新,持续提升工业、农业和城镇生活各领域用水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