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探索实施水资源“费改税”改革
河北省政府新闻办近日召开“河北省持续推进水安全保障工作”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河北省坚持“两手发力”,推动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更好结合,10年间,河北省共制定修订涉水法规13部,下放水行政审批事项25项,在全国率先开展水资源税改革,水权年交易量达到1.86亿立方米,水治理能力实现提升。
在发挥政府作用方面,河北省完善水管理和保护法治体系,先后制定或修订出台了《河北省地下水管理条例》《河北省河湖保护和治理条例》等13部法规、规章,各类各项涉水事务管理活动基本做到了有法可依;开展河湖、地下水等重点领域专项执法行动,跨部门联合协作机制得到加强,执法效能得到提升;优化水利营商环境,推进简政放权,提升服务效能,取水许可实现了从申请、审批到发证的一网通办,办结时间由法定45天减少至目前的20天以内,缩短了一半以上。
引领水资源税改革,2016年,河北省作为全国首批唯一试点,探索实施水资源“费改税”改革,实践经验被推广至北京、天津、山西等1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023年全省征收水资源税16.1亿元,在抑制地下水超采、促进节约用水、助力水资源保护等方面取得了良好效果。
在发挥市场作用方面,引导水权交易,河北省探索建立水权确权登记制度,出台工业、农业水权交易办法,规范和促进水权交易行为,2023年,完成水权交易41单,交易水量1.86亿立方米,交易金额4897万元,位居全国前列,水权成为一项具有市场价值的流动性资源;推进水价改革,河北省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实现了全面定价收费,引导用水户树立用水缴费、节约用水意识;开展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累计实施改革面积968万亩,占全省大中型灌区有效灌溉面积的71%,有力调动了农户节水的积极性,保障了工程良性运行;拓宽投融资渠道,积极推动水利建设资金来源从单一财政投资向多元融资转变,非财政水利投资规模从2014年的77亿元,增长到2023年的280亿元,水利投资活力持续迸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