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强化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监管
记者日前从山西省太原市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太原市将全面开展农村环境整治,持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力争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50%以上。
长期以来,“污水靠蒸发”是太原广大农村生活环境的真实写照。为有效解决这一难题,近年来,太原市委、市政府多措并举加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力度,截至2023年年底,307个行政村完成生活污水治理,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48.8%,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但是,太原部分县(市、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存在着运维管理主体不明确,部门机构之间权限划分不清,运维资金严重短缺,导致污水处理设施的第三方运营没有落实到位,污水处理不能稳定达标等问题,甚至个别农村出现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建成后长期“晒太阳”的状况,成为制约美丽乡村建设的短板和瓶颈问题。
为此,今年,太原市将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全收集全处理。按照分散与集中相结合的原则,因地制宜、分区分类,完成17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小店区、晋源区、清徐县、阳曲县要力争率先完成农村污水收集、处理全覆盖。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2024年力争达50%以上。
进一步强化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监管。要求现有日处理能力500吨以上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在今年年底前,完成在线监控设施安装工作并投入运营。对已投运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现场监督检查,解决设施闲置、不运行和污染物排放不达标等问题,确保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得成、用得好。
此外,将完成27个行政村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不断提升村民的生态环境获得感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