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2023年向污染企业和个人共索赔环境损害赔偿金9.6亿余元

慧聪水工业网 2024-03-12 08:50 来源:中国环境作者:中环报记者陈媛媛

“2023年,全国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办案规模和质量总体呈现稳健发展良好态势,各领域办案平衡协调健康发展。”3月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白皮书(2023)》,全面展示了公益诉讼检察办案数据。

数据显示,2023年,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89885件。其中,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83924件,占公益诉讼总数的44.2%。

“办案效果持续凸显”第八检察厅厅长徐向春介绍说,2023年,全国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督促保护被污染的耕地、林地、草原、湿地约28.9万亩,回收和清理生产类固体废物528.9万吨,向污染企业和个人共索赔环境损害赔偿金9.6亿余元。各领域办案平衡协调发展。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2023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向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报告关于人民检察院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工作情况。报告充分展示了检察公益诉讼发挥职能作用取得的成效,获得充分肯定。一年来,全国检察机关自觉服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守护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

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全年共办理大气污染防治领域公益诉讼案件5800余件。新疆、兵团检察机关开展“乌-昌-石”大气污染防治公益诉讼检察专项监督活动,共办案91件。陕西省检察院部署开展关中地区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监督,推动整治燃煤、工业、机动车、扬尘等污染。落实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加大对温室气体排放、高耗能高碳排放项目建设、破坏固碳释氧功能等领域问题办案力度,助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最高检发布检察机关服务保障碳达峰碳中和典型案例10件。探索适用认购碳汇方式替代生态环境损害修复。福建检察机关在163件案件中运用碳汇开展替代性修复,引导认购林业碳汇1.69万吨、海洋碳汇1.81万吨。

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2023年4月12日,最高检在河南郑州举办首届服务保障黄河国家战略检察论坛,部署检察机关服务保障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最高检、水利部联合启动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专项行动。其间,沿黄9省(区)检察机关聚焦未经许可取水、超许可水量取水等问题,办理案件670余件,推动解决了一批黄河流域节水控水突出问题。最高检指导沿黄9省(区)检察机关因地制宜开展流域生态环境多层次保护,上游注重水源涵养功能保护,中游注重荒漠化治理,下游注重滩区保护等,形成保护合力。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部署开展“助力荒漠化综合防治”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全力打好黄河“几字弯”攻坚战。山东省东平县检察院针对黄河滩区乱建乱占违法养殖等损害公益行为,督促多部门协同履职,推动解决历时15年占地150余亩的滩涂违法养殖历史遗留问题。最高检组织对2022年长江经济带、黄河流域生态警示片反映的234条问题线索集中交办,并对其中16起重点线索挂牌督办。以推进最高检立案办理的长江流域船舶污染治理专案为抓手,重点助力解决需上下游联动、岸上岸下有效衔接的长江流域综合治理突出问题。召开海洋公益诉讼检察研讨会,部署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海洋环境保护法,联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9件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指导沿海各地检察机关围绕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守护海洋自然资源、护航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等集中发力,助力海洋综合保护。

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最高检与自然资源部建立公益诉讼检察与土地执法查处协作配合机制。联合农业农村部开展“公益诉讼助力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监督活动,深入排查整治选址不合规、质量不达标、建后管护不到位、建设资金流失、“非农化”等问题。截至2023年12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办理相关公益诉讼案件1426件。江西检察机关开展耕地保护公益诉讼专项活动,督促挽回、复垦被非法改变用途和占用的耕地3.6万余亩。黑龙江、吉林、辽宁检察机关深入开展保护黑土地公益诉讼监督活动,守护好“耕地中的大熊猫”。吉林省检察机关在“检察长巡田”工作中发现外来入侵物种破坏黑土地资源公益损害问题,督促清除域内7.9万亩豚草。最高检发布湿地保护和荒漠化防治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引导各级检察机关加大办案力度,推动生态系统化治理和一体化保护。

更好服务国家治理现代化

检察公益诉讼是服务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公益司法保护“中国方案”。全国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制度效能,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工作机制,在更深层次促进国家治理。

聚焦综合治理难题发挥职能作用。检察机关针对跨区域、跨流域、跨部门公益损害问题,统筹发挥一体化办案、跨区域协作、专项监督引领作用,促进相关领域综合治理。一是在流域综合治理方面,最高检发布“检察公益诉讼助力流域生态环境治理典型案例”7件,为流域案件办理提供参考指引。各级检察机关依托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完善区域检察协作机制,联动开展线索发现、移送处理、同步监督等工作,推动解决跨区域、跨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问题。湖北省检察院从流域生态系统的整体性、全局性出发,突出长江、汉江、清江三大流域统筹治理,探索完善“属地检察+交叉检察+巡回检察”模式,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助力跨流域、跨区划突出问题整治。广东省检察院与福建、江西、湖南等省检察院联合建立粤闺赣毗邻区域、北江中上游流域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省际协作机制。二是在矿业污染综合治理方面,针对污染往往时间跨度长、违法主体多、涉及领域广、遗留问题多、行政机关职责不清等难题,检察机关通过指定管辖、分级立案排除阻力等开展调查,督促不同层级、多个部门全面履职,依法追究违法主体生态损害责任。湖南省检察院办理的“锰三角”矿业污染治理案,涉及环境污染、资源破坏、安全生产风险、水土流失、农产品质量税费欠缴等多重公益损害问题。检察机关发挥行政公益诉讼督促协同作用同时,督促支持政府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为矿业污染综合治理提供了法治样本。

依法能动履职推动诉源治理。不仅关注个案公益修复,更注重通过类案监督主动发现治理短板漏洞。通过个案办理推动相关部门厘清职责,有效破解“九龙治水而水不治”难题。以案件办理推动形成地方立法等长效机制,完善相关行业、领域、区域治理制度。湖南省株洲市检察院推动市人大常委会将公益诉讼纳入《渌水保护若干规定》等地方立法。

发挥公益诉讼预防性功能做好前端治理。注重从已发生公益侵害向前端延伸,探索预防性公益诉讼。最高检直接办理的快递包装固体废物污染环境案,从循环包装入手,协同督促行政主管部门、快递龙头企业、包装生产企业和电商平台在试点城市推动前端治理,联合相关部门推动出台《深入推进快递包装绿色转型行动方案(2023-2025年)》。

创新方式方法更好释放治理效能。一是在修复方式上创新服务治理。山东省检察院出台《关于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检察适用替代性修复的指导意见》,22件公益诉讼案件适用补植复绿、增殖放流、劳务代偿等替代性修复方式。二是在工作机制上创新服务治理。江西省检察机关持续深化“检察建议+调研报告”办案模式。2023年全省运用该模式,共呈报调研报告119份,其中103份获地方主要领导批示118次,推进耕地保护、污染治理、安全生产、个人信息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诉源治理。

践行高质效办案价值追求

围绕“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检察履职办案基本价值追求,全国检察机关落实以可诉性来提升精准性和规范性,持续提升公益诉讼检察办案质效。

强化上级院引领。最高检带头发挥头雁效应。长江流域港口众多,因船舶流动、监管分散、责任不清,船舶污染治理难。最高检经调查核实,决定对长江船舶污染问题以公益诉讼立案,采取最高检负责主案、长江经济带11省(市)检察机关同步办理关联案件的“1+N”办案模式,分层监督、整体推进。截至2023年底,共摸排线索632件,立案办理575件,推动新建和改造船舶防污染设施、完善船舶拆解监管体系,优化船舶污染物接收收费模式和价格,促进多部门协同、全流域联动治理。

打造不同层次的办案规范体系。最高检制定非法采矿、土壤污染等领域检察公益诉讼办案指引。河北省检察院针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中的大气、水、耕地、矿产、湿地、草原、森林、海洋等8种具体类型分别制定公益诉讼办案指引。

深化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通过法律监督模型最大程度激发“数据”对公益诉讼检察办案效能的放大和倍增作用。陕西省检察院专门印发《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和公益诉讼数字检察工作的通知》,指导构建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大数据监督模型4类29个。山西省检察院针对辖区内企业超许可取用地下水、未依法安装计量设施、未依法缴纳水资源税费等违法现象,推广应用水资源保护法律监督模型,在全省范围内发现相关线索985条,办理类案15件。

强化技术手段辅助办案。积极应对检察公益诉讼案件涉及领域越来越广、专业程度越来越高的新挑战新要求,加快打造以卫星遥感、无人机航拍、快速检测为代表的检察公益诉讼技术支持体系。北京市密云区检察院以北斗导航卫星遥感数据为基础,对地点偏僻、手段隐秘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排查,摸排线索48条并全部立案。

深化部门协作社会公众共同参与

不断增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作,形成监督、协作的联动网络。一是推动与司法机关更深层次、更广领域的协作交流。最高检联合最高法首次向社会共同发布行政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在首个“全国生态日”发布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联合最高法、公安部、水利部等部署开展长江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打击整治、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海南省检察院第一分院与海口海事法院签署《关于共建海洋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协作机制的备忘录》。二是搭建多方协同机制,凝聚公益保护合力。最高检会同国家林草局健全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携手抓实林草湿荒保护治理。各级检察机关积极探索联合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主管部门会签协作配合机制,建立河(湖、林)长+检察长协作治理机制。湖北省检察机关联合发改委、生态环境等14家省直单位会签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三年实施方案,联合经信、自然资源等17家省直单位会签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青海省检察院与省自然资源厅等7家单位联合建立“中华水塔”守护人+公共利益代表机制,致力构建协同“护塔”生态保护格局。

汇聚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公益保护。持续丰富社会公众参与形式与载体,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有效夯实公益诉讼群众基础。一是深化“益心为公”志愿者检察云平台运用。2023年在全国全面推广上线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共招募、聘请“益心为公”志愿者11万余人,志愿者通过平台提报并推送至检察办案系统的线索共1万余条。各级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案件专家咨询网共发起案件咨询、邀请参与听证、邀请跟踪观察共计1.9万余件。二是健全完善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机制。湖南省张家界市检察院将检察建议转化为市人大重点处理建议督办件,推动市政府投入2370余万元启动永定城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建设。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本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欢迎转载,注明出处。非本网作品均来自互联网,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