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如何破局?这样打造“茂名样板”
为深入贯彻国家和省关于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美丽中国的战略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实施“百千万工程”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的工作要求,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短板,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加快推动美丽乡村建设,茂名市紧紧抓住省在茂名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试点工作的契机,积极开展治理试点示范,坚持将污水资源化与有效管控利用作为我市主要治理模式,努力探索推广治理新路径、新模式,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椰子村实现“臭水塘”到“景观塘”的华丽转身
截至2023年底
茂名20905个自然村有13822个完成生活污水治理,自然村治理率达66%,超额完成了省下达2023年达到60%的目标任务。
其中,有1166个自然村纳入了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4600个建设处理设施处理,8056个采用污水资源化与有效管控利用。
已建成处理设施4268座,其中正常运行的有3921座,正常运行率为91.87%。
曹江镇林村村也通过资源化利用模式实现生活污水有效治理
椰子村的生态塘
因地制宜,分类施策
茂名市组织各地各相关部门以及技术团队对茂名地形地貌、村庄人口分布特点、治理现状和经济发展水平等进行了全面分析,从茂名农村实际出发,指导各地坚持以资源化利用治理模式为主,因地制宜选择标准化“纳大厂”、设施化“建小厂”、资源化“不建厂”等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努力达到“少花钱,多办事、办成事”的效果。
根子镇元坝村委书房村净化设施
“纳大厂”即是将城镇周边村庄的农村生活污水优先纳入城镇生活污水处理体系处理的模式,“建小厂”即对人口多并居住集中的村庄采用建设管护简便,建设运维费用低的无动力或微动力处理设施的模式,“不建厂”即在人口少且居住分散的村庄推广资源化与有效管控利用模式。
曲径通幽的小公园
结合实际,以用促治
茂名市自然村个数占到全省总数的1/7,数量为全省最多,每年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压力特别大,但大部分村庄人口少,村内可供消纳土地多,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有着得天独厚的先天有利条件。
茂名市作为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4个试点市之一,茂南区作为全省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5个试点示范建设县之一,应因地制宜优先推广资源化利用模式,不要盲目建设治理设施,不盲目扩大管网铺设范围,不要片面追求提高管网覆盖率,可结合实际、因地制宜通过资源化利用模式,收集的生活污水经简单处理达到农污三级以上处理排放标准(或农用灌溉标)后回用,而对个别常住人口很少的村庄(一般少于30人)可通过有效管控方式消除个别污水治理的盲点、黑点,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基本”(基本看不到污水横流,公共空间基本没有生活污水乱倒乱排现象;基本闻不到臭味,公共空间或房前屋后基本没有黑臭水体、臭水沟、臭水坑等;基本听不到村民怨言,治理成效为多数村民群众认可),尽量减少建设非必要的集中式设施,以降低建设及运维费用。
目前,我市资源化与有效管控利用模式占比达到58.28%,有效保障了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的达成。
石鼓镇官塘村生活污水净化系统示意图
高位推进,试点带动
2023年10月,茂名市政府高规格召开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推进会暨资源化利用模式推广会,王雄飞市长在大会上讲话强调,我市应结合实际、因地制宜优先推广资源化与有效管控利用。同时邀请专家授课,全面解读《广东省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技术指南》《广东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认定标准(试行)》《茂名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资源化利用工作手册》等文件,指导各地结合实际因地制宜推广资源化与有效管控利用,进一步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覆盖面。
茂名首次探索花叶芦竹在农村污水净化效果方面的研究试验与应用,图为书房村净化池
我市积极依托技术团队,结合当地的环境条件,优先推广技术简易、运行费用低的资源化利用治理模式,为各地的资源化与有效管控利用模式推广提供指导。
茂南区袂花镇椰子村,因地制宜采用了“水解酸化+生态沟+生态塘”的治理工艺,将原来的黑臭水塘改造成了生态景观塘,极大改善提升了农村人居环境;
电白区沙琅镇会业村采用了五级净化池来收集和处理污水,经过滤沉淀和厌氧发酵后达到了农田灌溉用水标准,用于农田灌溉;
信宜市金垌镇双旺村改造了原有的沟渠以收集污水,经过厌氧、沉淀、生态沟渠的处理后,尾水达到了农田灌溉标准,回用于周边农田;
高州市根子镇元坝村委会书房村采用了“水解酸化+人工湿地”处理工艺,通过在人工湿地种植花叶芦竹吸附氮、磷等净化污水;
化州市长岐镇三坟村采用了“水解酸+生态沟”处理工艺,利用现状沟渠改造为生态沟,以降低建造成本;
滨海新区电城镇后岭园村采用了“三级水解酸化+生态塘”工艺处理污水,达到了农用灌溉标准后用于农田灌溉。
茂名首次探索花叶芦竹在农村污水净化效果方面的研究试验与应用,图为书房村净化池
强化资金保障,加强运维管理
要做到一次建设、保障长久使用需要,必须在运维管理、技术能力、资金保障等方面下功夫。茂名市生态环境局印发《茂名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指导意见(修订版)》,指导各地相应印发运维管理办法(或方案),积极指导各地加强运维管理,确定设施运维主体、落实运维经费保障,推动各地尽快落实第三方专业机构运维,明确了各方职责,通过专业化运维,提高设施运维管护水平,切实减少设施闲置荒废“晒太阳”现象,不断提高设施的正常运行率和群众满意度。茂名各地还积极探索使用者付费制度,合理分担治理设施建设和运维经费。
袂花镇大路村委会塘边村净化设施
例如,化州市人民政府已于2023年8月正式印发实施《化州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工作方案(修订版)》,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收益,谁付费”的原则,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缴费制度,通过“一事一议”制度,村民缴纳一定运维费用,此举不仅有利于解决运行维护管理经费的问题,还能激励村民积极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聚焦治理成效,打造茂名样版
茂名市积极探索推广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的实践经验,成功走出一条适合茂名农村实际的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新路子,包括针对风水塘村落的生活污水治理方式,以及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后回用于房前屋后“四小园”的治理方式等。这些创新实践充分体现了茂名市因地制宜、绿色发展的理念,不仅可为当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供了示范,也为全省农村环境治理提供了可复制、可借鉴的样板。
据悉,湛江市、广州市增城区、重庆等地生态环境部门也相继到我市参观学习交流,均对我市积极探索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资源化利用模式的相关工作表示肯定。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现场参观学习
该模式以创新为驱动,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资源化利用相结合,实现了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的双赢。茂名样板的成功经验,将为全省乃至全国农村环境治理提供宝贵的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