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秋季长江流域水生态考核试点监测采样顺利完成!
记者了解到,近日,生态环境部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长江局”)顺利完成2023年秋季长江流域水生态考核试点监测采样工作。
据介绍,2023年秋季长江流域水生态考核试点监测采样工作自9月1日正式启动以来,长江局先后派出10支监测队伍40余人次,奔赴长江流域15省(自治区、直辖市),历时50余天,行程约3万公里,对分布于长江干支流及鄱阳湖、洞庭湖等多个河流湖泊的240个考核监测点位,开展水生生物样品现场采集。
“长江局监测科研中心主要负责《长江流域水生态监测方案(试行)》中大型底栖动物和浮游动物的监测采样工作,每年春季和秋季各开展一次监测采样。本次采样指标除底栖动物、浮游动物外,增加了两项指标,河流增加了着生藻类、湖泊增加了浮游藻类。”长江局水生态考核监测技术负责人张静介绍,新增的两项指标可以更多维度评价长江流域水生态环境,有助于更充分了解长江水生态环境现状。
采样是水生态考核试点监测的第一环节。“出发前,各采样组选派一名专业技术骨干作为组内负责人,负责采样全过程质量把控和组织协调,同时每组选配2—3名监测技术骨干,协助开展采样及记录。”张静说。
张静告诉记者,本次监测采样工作延续2022年工作模式,即“省市承包”“一组负责一区域”开展监测工作,特殊情况及时补位,每组负责人员与2022年基本保持一致,保证采样过程的延续性和一致性。“有了2022年的工作基础,如点位找寻、采样流程和采样方法上累积的经验,每组采样人员在限定区域限定时间集中作业,协同合作,配合默契,提高了工作效率。”
2023年秋季长江流域水生态考核试点监测赤水河采样工作现场 王静/摄
记者获悉,秋季水生态考核试点监测采样完成之后,长江局随即组织专业技术团队开展样品集中鉴定,目前鉴定工作已接近尾声,预计12月中旬完成所有样品鉴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