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5亿元 菏泽市第四污水处理厂工程特许经营权公开招标
2月10日,山东省政府采购网发布菏泽市第四污水处理厂工程特许经营权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菏泽市第四污水处理厂工程特许经营权;
项目概况:菏泽市第四污水处理厂工程,拟建于菏泽市万福河以南、京九铁路以西、罗庄社区以北区域,主要建设污水处理厂 1 座,总设计规模为 80000 m3/d,分两期建设。近期处理规模为40000m3/d,远期处理规模为 40000m3/d。公用部分土建池体及车间按照两期 80000 m3/d 规模建设,处理系统部分土建工程、设备按照一期 40000m3/d 建设,预留二期设备位置。
项目总投资约 25456.6万元。
实施模式:该项目采用 BOT 模式,即建设-运营-移交。项目公司(中标社会资本方与政府方出资代表联合成立)负责项目的设计、投融资、建设、运营管理、维护和移交工作,并在特许经营期内经营项目获取投资回报。特许经营期满后,项目公司将本项目整体资产无偿交付给菏泽市经济开发区佃户屯街道办事处或其指定机构。本项目合作期限暂定为 30 年,其中建设期 1 年,运营期29 年。若建设期由于非中标社会资本原因导致延长,则运营期相应延后,保持 29 年不变。
招标范围:本项目特许经营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投标人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潜在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管理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服务能力;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菏泽市经济开发区佃户屯街道办事处
联 系 人:周保仁
电 话:13791469965
代理机构:山东中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段培龙
电 话:19153071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