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港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10万吨/天提标改造工程污泥处置-转运处置招标公告
5月26日,沧州市港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10万吨/天提标改造工程污泥处置-转运处置招标公告发布。
沧州市港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10万吨/天提标改造工程污泥处置-转运处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沧州市港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10万吨/天提标改造工程污泥处置-转运处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沧州渤海新区渤投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沧州渤海新区渤投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沧州市港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10万吨/天提标改造工程污泥处置-转运处置; 建设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质量标准:合格; 标段划分:共分为 1 个标段; 工期:根据招标人污水厂实际产生的污泥危险废物数量分批次进行处置,中标单位应在收到甲方处置污泥危险废物的通知后7日内,将本批污泥危险废物转移至乙方处置场所并进行处置。
2.2招标范围:沧州市港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10万吨/天提标改造工程污泥处置-转运处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的危险废物类别应包括:HW08 (危废代码251-003-08);投标人应具有危险货物运输资质或与有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运输承包商签订危险废物运输合同,运输车辆需具备危险货物运输资质,运输司机和押运员应持证;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不曾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以上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05-26 09:00 至 2022-06-01 17:00 (北京时间,下同), 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登记并办理数字证书(CA)的投标人可直接登录系统(网址:.cn/hbggfwpt/)后,选择“沧州市(全流程)”,打开【政府采购-交易文件下载】菜单,进行交易文件下载操作。下载招标文件过程中如遇到系统问题可咨询电话:400-998-0000。 未经主体注册登记的投标人,请按照“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网址:http://xzsp.cangzhou.gov.cn/ggzyjy/)”首页的“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公告”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市场主体注册咨询电话:0317-2175672。 办理CA密钥可在河北CA、北京CA、山西吉大CA、联通CA中选择办理(排名不分先后)。咨询电话如下: 河北CA:400-707-3355;北京CA:400-994-3319;山西吉大CA:400-653-0200;联通CA:0311-85691619。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06-15 09:30:00 ,递交地点/交易平台为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cztf)到电子交易系统的指定位置。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请投标人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 。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