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通报“7·3”中毒窒息较大事故情况 推进污水池清理作业安全大整治
7月6日,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在官网上公布了关于浙江迈基科新材料有限公司“7·3”中毒窒息较大事故情况的通报,该事故为一起硫化氢中毒窒息事故,目前,已造成3人死亡、2人受伤。事故发生后,浙江切实推进污水池清理作业安全整治。
通报全文
各市、县(市、区)应急管理局:
2021年7月3日15时许,嘉兴海宁市浙江迈基科新材料有限公司发生一起硫化氢中毒窒息事故,目前,已造成3人死亡、2人受伤。据初步了解,该公司主要从事仿真牛皮生产,事发时正组织6名工人开展污水池清理作业。1名工人下到池底进行淤泥搅拌时中毒晕倒,另外4名工人在未采取有效应急措施的情况下进入池底施救,相继中毒,导致事故扩大。
近年来,我省多次发生涉及污水池特别是清理污水池过程中的安全生产伤亡事故。2018年2月8日,绍兴市绍兴飞亚印染有限公司一废弃污水池有大量污水溢出并伴有冒烟起火现象,在抢险处置和自救互救过程中有7人相继中毒,其中2人死亡,2人受伤,3人于30天后抢救无效死亡;2018年6月1日,绍兴市浙江爱丽斯染整有限公司在清理污水池时3人中毒死亡;2020年1月12日,杭州市桐庐县桐庐盛运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发生污水调节池爆炸事故,造成2人死亡;2020年6月13日,湖州市长兴县浙江美欣达纺织印染科技有限公司在污水池清理中发生中毒窒息事故,造成4人死亡,5人受伤;2021年4月15日,绍兴市绍兴勇舜印染有限公司2名职工不慎跌入沉淀池,造成1死1伤;2021年5月14日19时20分许,绍兴市越城区斗门街道跃进印染厂因污水池破裂砸死1人;2021年5月29日,嘉兴桐乡市嘉兴高尔夫裘革服装股份有限公司发生一起清理废弃污水池导致的中毒事故,造成1死2重伤,等等。
这些事故充分暴露出我省涉及污水池清理作业领域安全生产存在着突出问题,主要包括: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未对污水池等有限空间作业进行风险辨识,安全隐患长期未得到整改;员工安全培训不到位,缺少必要的安全作业常识和救护技能。行业监管部门监督检查不力,应急管理等部门未对污水池清理作业等重点作业环节开展有效监督检查,安全培训、隐患排查、督查整治、严格执法等工作均不到位。属地党委政府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不到位,未深刻吸取同类事故教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不力,压实相关部门安全责任的工作措施未落实到位。
浙江迈基科新材料有限公司“7·3”中毒窒息较大事故发生后,省委书记袁家军、省长郑栅洁作出批示,要求全力救治,查明原因,进一步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教育和培训,尽最大努力降低风险隐患;常务副省长陈金彪等省领导提出要求。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坚决防范和遏制同类事故的发生,现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坚决克服“免不了”“难到位”等一系列错误思想
清理污水池作业一直有明确的安全生产规范要求,也是近几年工矿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关注的领域,但仍然发生一系列伤亡事故。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必须痛定思痛,一方面,要坚决克服“我省污水池清理环节量多面广,一年发生几起也是免不了;部署、培训等都在做,丝丝入扣到企业难到位”等错误思想,务必要看到污水池清理作业发生的安全生产较大事故已成为工矿领域安全生产较大事故中的重点,必须坚决遏制住多发态势;另一方面,要通过监管责任真正到位,推动属地尤其是企业主体责任真正有效到位。
二、着眼有效落实,切实推进污水池清理作业安全整治
(一)盯住难点、集中攻坚。聚焦污水池清理作业安全,至9月底,开展为期3个月的专项整治。各地要制订本地污水池清理作业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盯住监督执法不严格、企业主体责任流于形式等难点,强化刚性举措,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二)开展专业化队伍建设,推广作业报备制。各地要在7月份启动污水池清理专业化队伍建设,探索建立委托、联营、承包等清淤作业工作机制;对企业自行组织作业的,推广作业前报备制度,由第三方实施作业前培训,作业中监护,切实提升污水池清理作业本质安全水平。
(三)提高培训教育的针对性。各地要全面开展污水池清理专题安全培训,突出中毒窒息事故预防。7月15日前,以乡镇为单位,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等开展面对面专题业务培训。同时,积极引导监管人员和企业相关人员参加线上培训(“浙江省安全生产网络学院”中“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培训专栏”),完成规定学时学习并考试合格。
(四)进一步强化监督执法力度。各地要切实加强对污水池清理作业的专项执法检查,督促企业认真落实隐患整改。对拒不整改的,要加大处罚力度,强化行刑衔接措施,形成安全执法高压态势。各市要在8月底前,在查办包括污水池清理作业等在内的有限空间行刑衔接案件上有明显突破,坚决遏制事故的多发态势。
(五)抓实应急预案演练。各地要督促所有污水池清理作业企业制定专项应急预案,为相关作业人员配备必要的个体安全防护设备及应急救援装备,并定期组织演练。8月底前所有相关企业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污水池清理作业应急演练。
(六)广泛开展宣传,强化舆论监督。发挥“今日聚焦”等新闻媒介的舆论监督效应,深化“以案说法”“以案普法”,加强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的社会监督力度。专项整治期间,各市、县(市、区)每月要曝光一批污水池清理作业方面违规违法的典型案例。
同时,进一步强化举一反三措施,对以污水池为重点的三废处理设施和其他有限空间作业场所等,开展设计不规范等问题整治,落实相关安全标准规范要求,确保安全生产。
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按照“四不两直”的要求开展暗访抽查,确保各地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省厅将适时组织督查组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
三、持续开展大排查大整治,深入实施“遏重大”攻坚行动
以扎实开展污水池清理作业铁腕整治为抓手,充分利用安全风险普查成果,进一步摸清工矿企业危险作业安全底数,细化工矿领域“遏重大”攻坚举措,针对性地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强化事故隐患整治“五到位”,确保事故隐患落实闭环整改。
各地要在开展整治的同时,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建立完善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长效机制,形成强大监管合力。请各市应急管理局于9月底前,将本地区污水池清理作业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书面报送省厅安全生产基础处。联系人:杨可心,电话:0571-87053663。
浙江省应急管理厅
2021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