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刚发的新规 5年战略先到先看
《“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印发。
目 标——
到 2025 年
主要资源产出率比 2020 年提高约 20%
单位 GDP 能源消耗、用水量比 2020 年分别降低 13.5%、16%左右
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保持在 86%以上
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60%
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达到 60%
废纸利用量达到 6000 万吨
废钢利用量达到 3.2 亿吨
再生有色金属产量达到2000 万吨(其中再生铜、再生铝和再生铅产量分别达到 400 万吨、1150万吨、290 万吨)
资源循环利用产业产值达到 5 万亿
规划提出了3项重点任务,11项重点工程与行动:
01
城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工程
鼓励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成渝等重点城市群建设区域性再生资源加工利用基地
02
园区循环化发展工程
具备条件的省级以上园区 2025 年底前全部实施循环化改造
03
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示范工程
建设 50 个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基地和 50 个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
04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示范工程
建设 50 个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示范城市
05
循环经济关键技术与装备创新工程
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开展循环经济绿色技术体系集成示范
06
再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
引导形成 10 个左右再制造产业集聚区,培育一批再制造领军企业,实现再制造产业产值达到 2000 亿元
07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利用提质行动
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鼓励多元参与,构建线上线下相融合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网络
08
汽车使用全生命周期管理推进行动
选择部分地区率先开展汽车使用全生命周期管理试点,条件成熟后向全国推广
09
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专项行动
严格禁止生产超薄农用地膜、含塑料微珠日化产品等危害环境和人体健康的产品,鼓励公众减少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
10
快递包装绿色转型推进行动
到2025年,电商快件基本实现不再二次包装,可循环快递包装应用规模达 1000 万个
11
废旧动力电池循环利用行动
推动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和废旧动力电池梯次利用企业通过自建、共建、授权等方式,建设规范化回收服务网点
在政策保障方面,规划要求健全循环经济法律法规标准、完善循环经济统计评价体系、加强财税金融政策支持、强化行业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