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税法9月1日起实施 绿色税制拼图再添一角

慧聪水工业网 2020-09-02 09:48 来源:环保在线整理

慧聪水工业网导读:《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2020年9月1日起施行。资源税法明确,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国务院对有利于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保护环境等情形可以规定免征或者减征资源税,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资源税法更好发挥税收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方面的引导作用,促进资源集约化使用。”业内专家如此评价资源税。

2019年8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资源税法明确对5大类164个税目进行征税,通过法律的形式确立了资源税从价计征为主、从量计征为辅的税率形式,规定按月或按季申报缴纳,并将申报期限由1日、3日、5日、10日、15日或者1个月内统一改为15日内,与其他税种保持一致。

资源税法明确,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国务院对有利于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保护环境等情形可以规定免征或者减征资源税,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对取用地表水或者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试点征收水资源税。征收水资源税的,停止征收水资源费。水资源税根据当地水资源状况、取用水类型和经济发展等情况实行差别税率。水资源税试点实施办法由国务院规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国务院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五年内,就征收水资源税试点情况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并及时提出修改法律的建议。

说到水资源税,据统计,目前水资源税改革已经在10个省份试点,有效抑制了不合理用水需求,促进了水资源节约保护。另外,水资源税的征收对企业来说也是利大于弊的。

“水资源税改革促使我们大大提升主动节水意识,倒逼企业改进工艺,提高用水效率。”

“过去我公司一直使用地下水作为工业用水源,水资源税改革后,在税务部门的宣传下,我们陆续使用地表水,2019年节约2万元水资源税。”

各界企业积极参与水资源税改革,在主动应对变化的前提下已经有一部分为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奠定了更坚实的基础。可见,资源税改革在倒逼绿色清洁生产方面有很大实践价值。

“资源税法更好发挥税收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方面的引导作用,促进资源集约化使用。”业内专家如此评价资源税。

资源税法是绿色税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促进资源节约利用,以及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有重要作用。国家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司长就曾表示,相比资源税暂行条例,资源税法对税目举行了统一规范,调整了具体税率确定权限,规范了减免税政策。

与此同时,地方响应资源税实施的步伐也不慢,绿色效应的释放将更快,也更长久。

据悉,目前地方版税率密集敲定。广东、山西、青海等多地地方人大常委会会议明确了当地资源税税目税率、计征方式和优惠政策具体办法,将与资源税法同步施行。

例如河南省,将已探明储量并颁发采矿许可的75个矿种纳入征税范围,覆盖了全省目前开辟的所有资源品目。

例如山西省,对纳税人开采共伴生矿、低品位矿的,根据地质勘查报告和矿产资源储量备案证明,减征百分之三十资源税;对纳税人开采尾矿的,免征资源税。

如江西省,税务部门则主动与财政、自然资源、水利、能源等部门建立起工作协调配合机制,组织开展全省资源税专项调研,已完成89个税目的税率测算。

如青海省,将本省开发利用的64个矿种归并列举为54个税目,明确地热、石灰岩、其他粘土、砂石实行从量计征,矿泉水、天然卤水实行从价计征。

如广东省,为鼓励企业保护环境,促进矿产资源的综合利用,制定了关于伴生矿、低品位矿、尾矿开采的税收优惠政策。

当然,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就此表示,资源税的落地确实让我国的资源管理向规范化、法制化方向迈进了一大步。但,“实际上相对于整个环保工作所需要的资金来说,征收的环境税和资源税只是很小的一部分,是远远不够的”。

言下之意,环保工作还是需要依靠政府与社会双方面的推动,才能支撑起这个系统又庞大的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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