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生态文明被写入宪法 环保行业步入新纪元
慧聪水工业网 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生态文明历史性地写入宪法。自生态文明写入党章后,生态文明写入宪法已逐渐成为宪法学界、环境法学界的共识。最近几年每逢两会期间,都有代表委员建议生态文明写入宪法。
那么,为什么将生态文明写入宪法如此重要?一直在呼吁此事的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常纪文给出了下面的回答。
政治层面,生态文明写入宪法体现了让党的主张成为国家意志
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的地位至高无上。我国的现行宪法是1982年实施的,历经1988年、1993年、1999年和2004年的4次修改。那一阶段,虽然我国已经有了多部生态环境资源法律,但当时生态文明建设还没有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直到2012年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不仅如此,这一年,生态文明建设还通过党的十八大提出的修正案,首次写进了党章。
2017年,党的十九大结合十八大以来生态文明建设和体制改革的具体实践,再次修改了党章,把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修改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与此相适应,将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增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意识、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等内容写进党章。
常纪文告诉记者,生态文明进入党章,就具有了党内法规的严肃约束力,从此生态文明建设不再是某一个或几个部门的事情,而成了全党的政治追求、政治任务和政治纪律。
“但是仅仅写入党章是不够的,按照中国的现行体制,发挥党内法规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作用,必须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常纪文说,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的要求,作为中国唯一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关于生态文明的规定,既是管党治党的重要依据,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有力保障,应当首先要得到宪法的承认和转化,让党的主张和国家的意志一致化。
法律层面,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必须符合宪法规定
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开启了波澜壮阔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这一年,中共中央先后通过了《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和《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纲要(2013~2017年)》。自此,开启了党内法规与国家立法或者党内规范性文件与国家行政法律文件衔接和协调的实践,有利于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
在建设和改革的总体部署方面,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中办、国办发布了《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基本的改革文件;在具体改革措施的设计和推进方面,中办、国办联合发布了《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指导意见》等重要的改革文件。
2018年初,中共中央印发《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第二个五年规划(2018~2022年)》,在这个规划的指导下,今后五年,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党内法规建设将更加系统、全面和深入。
为落实上述改革文件,国家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也积极行动,制定了一些改革措施,如国办2015年发布了《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等部委也单独或联合发布了相关文件;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环境公益诉讼、环境侵权救济等司法解释,与立法相呼应。
“按照宪法的规定,党和政府的活动必须符合其规定。”常纪文说,中共中央及其办公厅参与联合下发改革文件的党内最高规范依据,来源于党章关于生态文明的规定;而国务院领导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最高组织法依据,国务院及其办公厅下发改革文件或者联合下发改革文件的国家最高法律依据,应当来源于宪法。
但是,宪法之前缺乏生态文明的直接阐述和系统性原则规定。常纪文认为,现在将生态文明写入宪法,奠定了完整的党内根本法规基础和国家根本法基础。
技术层面,宪法能够总揽生态文明建设法治格局
客观评价,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已经基本实现了有法可依。
新修改的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野生动物保护法以及正在制定的土壤污染防治法等,都开宗明义地提出了生态文明的立法目的。
可以说,不仅是环保领域的法律,其他相关的行政法律、民事法律和刑事法律,都正在按照“五位一体”要求,加强生态文明法律规范建设。
宪法有了关于生态文明的思想阐述和原则性规定,发挥总揽全局的规范作用,我国的基本法律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地方法规和规章、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等,就能全面地、系统地、持续地贯彻和发展生态文明思想,使生态文明建设真正从法律上进入“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真正使生态文明建设法治化。
“当然,我们不能苛求历史,不能用现在的眼光来评判之前的立法,现在是时候补上了。因此,我认为中共中央现在把生态文明写入宪法,正当其时。”常纪文说。
“生态文明”写入宪法的意义有哪些?参加两会的代表委员表示,生态文明写入宪法,将为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有力保障。
生态文明写入宪法是实践发展的必然要求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
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到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是我们党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深化,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体布局的丰富和完善。
“这次宪法修正案将生态文明写进国家根本大法,使生态文明在宪法中确定下来,也彰显了我国致力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不断发挥负责任大国作用的担当。”蒋和生说。
生态文明写入宪法为生态环保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全国政协委员、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副局长李朋德告诉记者,5年前,他就曾经和多位政协委员联名,向全国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递交关于生态文明入宪的有关提案。“5年后,宪法确立了生态文明的重要地位,作为提过提案的政协委员,我非常高兴。”
回顾历史,从1987年党的十三大报告提出“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的目标始,至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30年间,我们坚持了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内在统一。如今,生态文明与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一同被写入宪法,为生态环保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不仅如此,代表委员们还认为,此次宪法修正案中写入生态文明的内容,为未来制定更全面、更细致、更有效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提供了最根本的法律保障。
在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主任张全看来,生态文明入宪意义十分重大。首先是对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事业,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具有重要意义,而且以国家根本大法的形式确立生态文明在我国社会生产生活中的重要地位,便于形成全社会各行业各领域的合力,也更有利于从源头治理的角度。以绿色发展的理念更广泛地推动环境保护事业向纵深发展。
深化改革推动加快生态文明建设
欢欣鼓舞之余,代表委员们也对下一步的工作提出了自己的建议。代表委员们认为,要深刻领会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谋划和决策部署,切实统一思想和行动,将生态环保工作有序推进,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接下来我们要做的,就是把宪法执行好、落实好、维护好。”全国人大代表、温州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院长林天干建议,生态文明写入宪法后,全国人大和国务院要尽快出台相关规定,健全生态文明建设法制体系,更要进一步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真正使生态文明建设法制化、制度化和程序化,切切实实地融入每家企业的生产和每个公民的生活中,让人民群众在生态文明建设中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代表委员们也提出,生态文明入宪是对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强有力的鼓舞,下一步还要加快推进地区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扎实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落地,进一步推动生态环保工作,不仅要将生态文明贯彻到社会生产的各领域,也要将生态文明融入人们日常生活的各方面。
“生态文明写入宪法后,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我们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的时间还不是很长,每个人的文明程度、文化水准也不一样,必须以各种方式方法,宣传和引导公众保护环境、维护生态健康。”全国政协委员、中科院南京土壤所研究员周健民表示,下一步生态文明的宣传要更加具体化,让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转化成具体的法律规定、行为规范、道德准则,让人民群众都能够积极身体力行,让全社会都动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