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资源税试点首次扩围 海水淡化催暖投资体量

慧聪水工业网 2017-12-05 08:55 来源:华夏时报作者:张智

慧聪水工业网 在河北省试点水资源税改革一年多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水利部日前联合发文,宣布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扩围,12月1日起,9省(区、市)也将纳入水资源税改革试点,用税收杠杆抑制不合理用水行为。一名不愿具名的券商行业研究员指出,水资源税差异化征收将利好再生水行业、工业废水零排放行业、农业节水和海水淡化行业。

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水利部联合正式发布的《扩大水资源税改革试点》要求,12月1日起,我国将在北京、天津、山西、内蒙古、河南、山东、四川、陕西、宁夏9个省区市将纳入水资源税改革试点。这是继去年7月1日我国在河北率先实施水资源税改革后,改革试点的首次扩围。

“扩大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是十九大后率先推开的一项税制改革任务,是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的具体举措。水资源税是绿色税种,对促进资源全面节约和循环利用、实施国家节水行动有重要意义。”11月27日,国家税务总局财行司司长蔡自力在扩大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媒体吹风会上表示。

“水资源税是要通过实施差别化税收政策和相关减免税政策,既抑制不合理用水行为,又不影响社会基本的、正常的、合理的用水需要。”蔡自力介绍说。

改革后城镇公共供水企业负担不变、居民正常生活用水负担不变、工农业正常生产用水负担不变;同时,改革提高了超采区取用地下水税负、提高了高耗水特种行业用水税负、提高了超计划取用水的税负。通过这些手段促进限制超采地下水,促进合理利用地表水,促进积极使用中水等非常规水,最终实现促进水资源节约和合理开发利用的总目标。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水资源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最基本的生存权利,关系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国家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通过多种手段促进水资源节约和保护,就是要从根本上破解水资源短缺、污染和生态环境恶化的发展瓶颈。

除严格节约用水之外,在增加淡水资源总量方面,近日也有了进展。日前,中新道控股有限公司与国家海洋局天津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研究所签署合作协议,双方就工程项目业务推广、技术开发及金融资本领域的合作达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海水淡化即利用海水脱盐生产淡水,是实现水资源利用的开源增量技术,可以增加淡水总量,且不受时空和气候影响,可以保障沿海居民饮用水和工业锅炉补水等稳定供水。

事实上,随着水处理产业向纵深挺进,海水淡化领域越来越受资本追捧。但在淡化海水不断扩张的过程中,技术路径、运营成本的问题则困扰着海水淡化的进一步发展。如何实现海水资源化引起了水处理业内和资本市场的高度关注。

随着近年来国家将海水淡化行业的发展提升到战略层面,我国出台了一系列利好政策。2016年底,国家发改委印发的《全国海水利用“十三五”发展规划》提出,全国海水淡化总规模达到220万吨/日以上。同时,通过PPP的方式在供给侧和需求侧融合时给予补贴。

随着我国相关扶持政策与产业的逐步成熟,海水淡化行业将逐渐告别以往低迷,回归理性,并向着规范化方向发展。业内普遍认为,未来在海水淡化项目、水资源循环利用、膜设备等产业链环节有望催生出体量较大的投资空间。

国家海洋局天津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研究所具有海水淡化、化水处理、中水废水处理、矿泉水、纯净水、超纯水制备等工程涉及和施工经验。中新道控股有限公司以金融服务资源、带动实业发展的战略,希望在中国经济新常态下实现资源有效整合,构建“金融+产业”相结合的新型投资控股企业。中新道控股有限公司在海水淡化领域的布局,无疑引领了新的风向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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