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水乡“河长制” 共护乡村一池清水
为了深入开展水环境整治,浙江省长兴县2003年开始探索“河长制”,“河长制”有力助推了长兴水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营造了全民治水护水良好氛围。从2014年至2017年,长兴县财政累计投入75亿元用于河道治理和水环境改善。据了解,长兴县河道总长1659公里,已全部纳入“河长制”管理。目前,长兴县共落实各级河长528人,小微水体塘长、渠长、涧长2029人。截至2016年底,长兴县已全面清除了垃圾河、黑臭河。为有效巩固提升整治成果,2017年7月份以来,长兴县将水环境治理重心从“集中整治”向“长效管理”转变,从“重点整治”向“深化提升”转变,按照“水清、岸绿、景美、生态”标准,打造了西大河、古城公园内河、刘家渡河等422个乡村优质水体精品示范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