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晓健:从专业角度告诉你 地震后如何保障饮用水安全?
慧聪水工业网 8月8日21时19分,四川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九寨沟县(北纬33.20度,东经103.82度)发生7.0级地震,震源深度20公里。
8月9日7时27分,在新疆博尔塔拉州精河县(北纬44.27度,东经82.89度)发生6.6级地震,震源深度11千米。
地震后,有房屋垮塌开裂、集中式供水中断、供水设施遭受严重破坏,分散式给水和农村给水也都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坏。
本文回顾了2008年汶川大地震震区城市饮用水源受到的影响和所需要采取的应急处理技术和水厂应急处理工艺以期帮助灾区城市应对可能出现的震后次生水源污染,确保城市饮用水水质安全。
1饮用水源污染风险分析
对于饮用水水源和水质,此次地震灾害可能引发的的次生污染风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1病原微生物
由于地震重灾区存在重大人员伤亡和动物死亡,医疗废弃物和临时安置点粪便可能无法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加上各水库为降低库容加大放水量,会造成下游各城市地表水水源地细菌学指标大幅升高。由于水媒病原微生物将会对居民饮水健康造成重大威胁,微生物风险是水源水和水厂净水工艺面临的首要风险,保障饮用水的微生物学安全,防止灾后疫情暴发,是震后供水水质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
1.2杀虫剂
由于上游地震重灾区在灾后防疫处置中大量使用敌敌畏、马拉硫磷、溴氰菊酯等杀虫剂作为消杀药剂,这些杀虫剂可能通过降雨径流进入下游水源地。
目前四川省及各区市环保部门和当地自来水公司都加强了对水源水中杀虫剂的监测。成都市水源及其上游紫坪埔水库出水到2008年5月29日为止尚未检出农药,但是尚不能排除今后因上游降雨导致杀虫剂随径流进入水体威胁个别县市饮用水水源的风险。
目前水厂的常规工艺不具备应对这些杀虫剂的能力,所以水源水中一旦检出敌敌畏等杀虫剂,将存在较大的风险,必须考虑有效应对措施。
1.3石油类
目前已知的石油类污染发生在成都水源地———紫坪铺水库。由于抗震期间紫坪铺水库中大量使用冲锋舟等运输船只,加上原有加油站和车辆的油品泄漏,已经出现局部水体石油类超标问题。根据成都市环保局监测结果,紫坪铺水库下游都江堰宝瓶口断面2008年5月20日石油类指标为0.4mg/L,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体0.05mg/L)约7倍。同日,成都市第六水厂取水口监测值为0.029mg/L,取水口上游大约30km处的监测结果为0.068mg/L。2008年5月21宝瓶口断面石油类指标为0.442mg/L,超出水环境质量标准7.8倍。
饮用水对石油类的要求比环境要求松,GB3838—2002Ⅱ类和Ⅲ类水体的限值是0.05mg/L,主要考虑对水生生物的影响,《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对于石油类指标的限值是0.3mg/L,相差6倍。
根据相关研究结果,常规净水工艺可以应对mg/L以内的柴油污染,粉末活性炭也对石油类污染物有一定去除效果。因此,石油类造成的污染对饮用水安全的影响风险不高,只要维持水厂净水工艺稳定运行,并适量投加粉末活性炭,可以保障对石油类污染物的去除。
1.4有机污染物
目前地表水水源水中耗氧量指标比震前有一定的增加,成都水源水震前一般在2mg/L,现浓度范围在3~6mg/L之间波动,是震前的2~3倍,原因是震后已有少量污染物进入水体。目前环保部门已接到数起化学品泄漏的报告,但均未影响到饮用水水源。
根据已有的研究成果,活性炭吸附法对于芳香族化合物(如苯、苯酚)、农药(包括杀虫剂、除草剂等)、人工合成有机物(如酞酸酯、石油类)均有不同程度的去除效果。
因此,目前仍存在发生有机污染的风险,各自来水公司要及时监控和了解水源水中的有机物种类和浓度,做好调整工艺的准备。
1.5重金属
由于德阳、绵阳等地区的化工企业较多,存在一定的重金属泄漏风险。例如,5月15日,成都市自来水公司监测站发现水源水铅浓度为0.07mg/L,超出饮用水水质标准(0.01mg/L)6倍,水源水pH由平时的8.2~8.5降低到7.6~8.0。不过由于水厂工艺对铅有一定的去除能力,加之pH仍相对较高,出厂水铅浓度没有超标。5月18日起水源水铅浓度降低到0.002~0.003mg/L。经初步判断,可能是上游某化工企业储存的化学品发生泄漏。
根据已有研究的成果,化学沉淀法对于大多数重金属具有很好的去除效果。该应急工艺通过调节适宜的pH,使重金属生成碳酸盐、氢氧化物沉淀,而后通过混凝、沉淀工艺去除。
因此,目前发生重金属污染的风险相对较小,水厂要及时监控和了解水源水中的重金属种类和浓度,做好调整工艺的准备。
1.6臭味物质
在人类、动物尸体腐败过程中,会产生尸胺、腐胺等胺类恶臭物质和甲硫醇、甲硫醚等硫醇硫醚类恶臭物质。这些恶臭物质的嗅阈值很低,一般为10ng/L左右,所以即使浓度很低,仍然会使用户对自来水的安全产生怀疑。
文献表明,胺类恶臭物质可以被次氯酸钠等强氧化剂去除。根据无锡水危机期间的应对经验,硫醇硫醚类恶臭物质可以被高锰酸钾等强氧化剂去除。加之水源水溶解氧浓度很高,也可以逐步氧化这些还原性恶臭物质。
因此,只要水厂做好预氯化或高锰酸钾预氧化的准备,即使出现水源水明显臭味,也能够有效去除。臭味物质带来的供水安全风险不大。
1.7泥沙悬浮物
震后上游水库为保证水库坝体安全而大量放水,地震产生的堰塞湖的引流或垮坝也将产生瞬时大流量。大流量冲刷河道,加上上游的山体滑坡等,都会造成河水中泥沙悬浮物质的大量增加。
因此水厂必须做好应对高浊度原水的应对措施,如适当增加混凝剂的投加量等。由于该地区地表水源的特征之一就是存在雨季洪水期高浊度,浊度短时甚至可以达到上千NTU,水厂的设计和运行都有应对短时高浊度原水的能力,因此此次地震后的原水短期高浊度问题不会对水厂的运行产生较大风险。当然对于堰塞湖的引流和垮坝期除外,届时河水的含沙量极高,但该时段城市人口已疏散,水厂也会因存在被水淹没的安全问题而停运关闭,在此期间只能改用备用水源,如地下水井等,临时供水。
1.8对饮用水安全影响的风险综合评价
综合上述风险评价结果,确定了在对震后饮用水水质安全保障中必须考虑应对的风险:
(1)水源水中微生物浓度已经明显增加,保障饮用水的微生物安全性,是饮用水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必须给予高度重视。
(2)存在水源水中出现敌敌畏等杀虫剂的较高风险,并且水厂应对敌敌畏的能力极为有限,必须紧急确定应对措施。
(3)对于石油类、有机物、重金属、臭味、泥沙等问题,存在一定的水源污染风险,对于这些污染物已有一定的应对技术,但需要细化落实。根据以上风险任务要求,将首先确定相应的应急处理单项技术,再结合水厂的具体条件,确定针对不同水质风险与任务的水厂应急处理工艺。
2确保微生物安全性的强化消毒技术
细菌和病毒可以通过消毒工艺灭活。在水源水微生物浓度明显增加、出现较高微生物风险时,必须采取加大消毒剂投加量和延长消毒接触时间的方法来强化消毒效果。
为确保饮用水微生物安全,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1)提高出厂水的余氯浓度,并相应提高管网水的余氯水平,以提高消毒效果的保证率,并抵御管网抢修引起的微生物二次污染。如成都市自来水公司把出厂水余氯由原有的0.4~0.7mg/L提高到0.8~1.2mg/L,一些使用二氧化氯消毒的县级水厂也把出厂水二氧化氯余量从0.10mg/L提高到0.12mg/L以上。
(2)地表水厂在处理中采用多点氯化法,特别是要提高预氯化的加氯强度,通过增加消毒剂的浓度和接触时间,提高消毒灭活微生物的Ct值,充分灭活水中可能存在的病原微生物。
(3)保持净水工艺对浊度的有效去除,尽可能地降低出厂水的浊度,以降低颗粒物对消毒灭活效果的干扰。
(4)由于有的应急处理技术可能对消毒效果有负面影响,例如投加的粉末活性炭对水中的氯有一定的消解作用,应急净水工艺必须整体考虑,合理设置,首先要满足微生物安全性的要求,不能对消毒效果产生大的负面影响。
(5)除上述强化消毒技术外,还要加强管网末梢余氯、细菌总数、大肠菌群、浊度等指标的监测,杜绝管网末梢余氯不合格的现象,确保用户用水安全。
3针对敌敌畏等杀虫剂的应急处理技术
为了应对地震灾区敌敌畏等杀虫剂的污染风险,紧急确定了针对敌敌畏、溴氰菊酯、马拉硫磷等杀虫剂的应急处理技术。
3.1不同处理技术对敌敌畏的去除效果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对敌敌畏的标准限值为0.001mg/L,仅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体标准限值0.05mg/L的1/50,即使不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也有可能产生自来水出厂水敌敌畏超标问题,且自来水厂的应急处理能力有限。
预氯化、混凝沉淀、活性炭吸附以及组合工艺对敌敌畏的去除效果见表1。尽管预氯化和混凝沉淀过滤对敌敌畏有一定的去除作用,但如原水敌敌畏浓度达到10μg/L时,常规处理出厂水敌敌畏肯定会超标。
3.2粉末活性炭对敌敌畏的吸附性能
粉末活性炭对敌敌畏有较好的去除效果。吸附试验结果见表2和表3。
实验室条件下原水敌敌畏浓度为10μg/L时,先投加20mg/L以上的粉末活性炭,吸附60min,或吸附30min再接混凝,处理后水中的敌敌畏均为0.73μg/L,可以达标。
因此,对于水源水出现敌敌畏,浓度在1~10μg/L时,应采用强化吸附的应急处理工艺。对于10μg/L的敌敌畏,取水口处粉末活性炭的投加量应在40mg/L左右(考虑到工程因素和水中其他污染物的影响,工程实际投加量必须大于小试投量),同时厂内采用预氯化和强化混凝,出厂水可以达标。
对于实验室条件原水敌敌畏浓度50μg/L《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体限值),投加50mg/L粉末活性炭,吸附30min后敌敌畏浓度为8μg/L,吸附60min后敌敌畏浓度为5μg/L。因此,即使在取水口处投加大量粉末活性炭,水厂出水敌敌畏仍会超标。根据以上试验结果,自来水公司通过采取在取水口大量投加粉末活性炭的应急措施后可以应对的水源水敌敌畏最大浓度为10μg/L。如水源水敌敌畏浓度大于10μg/L(地表水标准限值的1/5),即使采取取水口投加粉末活性炭的措施,自来水出厂水敌敌畏仍会超标。
3.3应急处理技术对杀虫剂的去除效果
对于不同种类的农药,应急处理的效果也各不相同。根据《城市供水系统应急技术研究》课题中的研究成果,自来水净水处理可以应对的农药种类和最大超标倍数如下,其中,地表水标准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水体,饮用水标准指《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1)常规净水工艺:
溴氰菊酯,地表水和饮用水标准的5倍以上。
(2)投加粉末活性炭的应急处理工艺(粉末活性炭投加量40mg/L,接触时间30min):
敌敌畏,地表水标准的1/5,饮用水标准的10倍。
乐果,地表水和饮用水标准的5倍。
甲基对硫磷,饮用水标准的10倍,地表水标准的100倍。
对硫磷,地表水和饮用水标准的25倍。
马拉硫磷,饮用水标准的3倍,地表水标准的15倍。
内吸磷,地表水标准的4倍,饮用水无标准。
根据以上数据,杀虫剂中敌敌畏是最难处理的,其他农药通过应急处理均可有效应对。
4震区自来水厂应急处理工艺
根据震区饮用水源水质风险和有关的应急处理技术,提出以下三种震区自来水应急处理工艺:抗震期间保障性净水处理工艺、强化吸附的应急处理工艺和强化氧化的应急处理工艺。其中保障性净水处理工艺可以作为震后期间饮用水处理的主要净水工艺,如发生水源明显污染,将根据主要污染物的性质选择采用强化吸附的应急处理工艺或强化氧化的应急处理工艺。
如果出现地下水源受到污染的情况,除了通过强化加氯可以应对的微生物污染和可以氧化去除的污染物(如氰化物等)外,一般只能停水或者使用未受污染的水井。
4.1抗震期间保障性净水处理工艺
4.1.1目的
该工艺的重点是通过加强氯化消毒、强化常规处理和设置一定的氧化吸附屏障,确保微生物安全,并可以抵御低强度的水体污染物。建议此工艺作为震后期间饮用水处理的主要净水工艺。
4.1.2实施要点
在厂内投加5mg/L粉末活性炭,以在混合井加氯为主加氯,滤后水进一步加氯,保持出厂水余氯在0.8mg/L以上,出水浊度在0.2NTU以下。
4.1.3注意事项
(1)投加粉末活性炭可能会增加氯的消耗,因此需要在前加氯适当增加加氯量,以抵消粉末活性炭对氯的消解影响。根据实验室配水条件的初步试验,在与预氯化同时投加5~10mg/L粉末活性炭的条件下,对氯的消解量约为0.5~1.0mg/L,具体数据需通过实际生产进一步验证。
(2)滤后加氯量要及时调整,保障出厂水余氯的水平。
(3)尽可能在混合井和滤前将氯加足,尽可能不用清水池出水的补氯点补氯。
(4)厂内粉末活性炭的投加量可以用5mg/L作为保障性投加量,以应对低强度的可吸附有机物的污染。应根据水质情况适当调整投炭量,现成都市第六水厂投炭设备能力为最大10mg/L,并可以短期内进行更大剂量的人工投加。
(5)通过强化预氯化,在强化对微生物的消毒效果的同时,对水中污染物起到预氧化作用,可应对低强度的可氧化污染物、臭味物质的污染,并起到助凝效果。
(6)要加强对氯化消毒副产物的监测。目前因水源水中有机物含量中等,且粉末活性炭对水中消毒副产物的前体物有一定去除作用,出厂水的消毒副产物浓度较低,均达标,并留有一定的安全余量。例如成都市第六水厂出厂水三氯甲烷浓度8~10μg/L(饮用水标准60μg/L),四氯化碳<0.2μg/L(未检出,标准2μg/L)。
成都市第六水厂自2008年5月17日凌晨开始试投加粉末活性炭,18日起连续投加。二厂和五厂从20日开始连续投加粉末活性炭。目前成都市自来水公司各水厂均按照此水质保障性工艺运行。
4.2强化吸附的应急处理工艺
4.2.1目的
该工艺的重点是在保障对微生物的消毒效果和去除浊度的基础上,通过在取水口大量投加粉末活性炭,吸附水源水中出现的较高浓度的可吸附性污染物,以应对敌敌畏等杀虫剂产生的次生污染。
4.2.2实施要点
在取水口投加20~40mg/L粉末活性炭,厂内加氯必须保持出厂水余氯在0.8mg/L以上。
4.3强化氧化的应急处理工艺
4.3.1目的
该工艺的重点是在保障对微生物的消毒效果和去除浊度的基础上,通过在取水口加大氧化剂含量,氧化水源水中出现的臭味物质等污染物,应对可氧化性污染物产生的次生污染。
4.3.2实施要点
在取水口投加1~2mg/L的次氯酸钠或0.5~1mg/L的高锰酸钾,并在混合井、滤后水中两点加氯,清水池出水补氯,在混合井中投加5~10mg/L的粉末活性炭,出水浊度在0.2NTU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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