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部委联合印发《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

慧聪水工业网 2016-09-01 10:33 来源:点绿网

慧聪水工业网 8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等七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动员和激励更多社会资本投入到绿色产业,同时更有效地抑制污染性投资。

绿色金融体系是指通过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股票指数和相关产品、绿色发展基金、绿色保险、碳金融等金融工具和相关政策支持经济向绿色化转型的制度安排。

《指导意见》提出要大力发展绿色信贷,构建支持绿色信贷的政策体系,推动银行业自律组织逐步建立银行绿色评价机制,推动绿色信贷资产证券化,研究明确贷款人环境法律责任等。

对于绿色信贷支持的项目,可按规定申请财政贴息支持,将绿色信贷实施情况关键指标评价结果、银行绿色评价结果纳入相关指标体系,形成支持绿色信贷等绿色业务的激励机制和抑制高污染、高能耗和产能过剩行业贷款的约束机制。提升绿色信贷资产证券化市场流动性,加强相关信息披露管理等举措,推动绿色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常态化发展。

支持和引导银行等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对绿色企业和项目加大支持力度。同时,将企业环境违法违规信息等企业环境信息纳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立企业环境信息的共享机制,为金融机构的贷款和投资决策提供依据。

《指导意见》表示要推动证券市场支持绿色投资,包括完善绿色债券的相关规章制度,统一绿色债券界定标准;采取措施降低绿色债券的融资成本;研究探索绿色债券第三方评估和评级标准;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支持开发绿色债券指数、绿色股票指数以及相关产品。

并且要逐步建立和完善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强制性环境信息披露制度,鼓励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采集、研究和发布企业环境信息与分析报告,引导各类机构投资者投资绿色金融产品。

此外,《指导意见》还提出设立绿色发展基金,通过PPP模式动员社会资本。地方政府可通过放宽市场准入、完善公共服务定价、实施特许经营模式、落实财税和土地政策等措施。支持在绿色产业中引入PPP模式,鼓励将节能减排降碳、环保和其他绿色项目与各种相关高收益项目打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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