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水污染防治计划 水质监测覆盖全国70%乡镇

慧聪水工业网 2016-07-05 08:40 来源:中国环境报

慧聪水工业网记者近日从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获悉,环境保护部、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和单位高度重视《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及审议意见提出的问题和建议,逐项梳理出83个具体问题和130条具体建议,认真进行整改,取得了显著效果,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此给予充分肯定。

据了解,环境保护部、国家发改委等部门紧紧围绕水污染防治工作责任落实、饮用水安全保障、农业和农村水污染防治、工业和船舶水污染防治、建立水污染防治长效机制等方面制定具体措施,推动《水污染防治法》进一步贯彻落实。

据悉,目前已采取的具体措施包括将《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规定的水环境质量目标分解落实到各省(区、市)各类水体考核断面(站点)上,以签订目标责任书的方式加以明确,细化地方政府水环境质量目标;组织开展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告;指导各地科学开展水源规范化建设、调查评估及风险管理和环境保护工作;实施《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二五”规划》;支持开展饮用水卫生监测,在县级监测全覆盖基础上,乡镇监测范围进一步扩大,覆盖全国70%的乡镇;实施《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开展地下水环境调查评估工作,建立包含12万个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和污染源的清单;实施《农业环境突出问题治理总体规划》、《全国农业可持续发展规划》;实施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推广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及生物农药,陆续淘汰33种高毒农药;支持7.8万个村庄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强化农村湿地生态系统保护,指导推动23个省份出台地方性湿地保护法规;充分发挥战略和规划环评作用,对重点地区、重点流域的开发建设提出产业布局优化的政策建议,完成46项重大涉水规划环评审查;规范工业园区管理,促进产业集约化、生态化;加强对船舶尤其是邮轮和危险品船舶的动态监管,对危险品船舶免费安装自动识别系统;设立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专项用于船舶油污损害的应急处理及相关费用赔偿、补偿等;开展流域上下游生态保护补偿试点,将山西、辽宁等6省作为首批试点地区,在流域、矿产资源开发、自然保护区和重要生态功能区等领域开展探索等。

同时,对全国工业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截至2015年11月底,全国共检查企业159万余家(次),责令停产3万家,关停取缔1.8万家,处罚5.2万家。对河南省平舆县企业违规排放环境违法问题督办问责,对山东省济宁市鲁抗医药违规排放有毒废水问题督办查处。

据悉,下一步,国务院有关部门将推动一系列重大改革举措落实,包括深入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推动全面落实“水十条”,强化考核;依据国家确定的水质目标和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强化战略环评、规划环评刚性约束,严格环境准入;全面推行绿色制造,推动实现水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开展生态综合补偿试点;继续开展跨区域环境保护合作,实施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环评、统一监测、统一执法的污染防治区域、流域联动机制;建立流域水生态环境功能分区管理体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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