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投资增速回落症结找到 国务院对症下药
慧聪水工业网 据相关统计,2006-2015年,民间投资在全社会投资比重从49.8%上升到64.2%。但2016年一季度,这一数据却降至62%,同比降低了3个百分点,甚至有些领域增速还出现了负增长。
针对近期民间投资增速有所回落,为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国务院部署开展了促进民间投资政策落实专项督查和第三方评估调研。6月2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了专项督查和第三方评估调研情况汇报。7月4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民间投资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6〕12号),对其中发现的问题对症下药。
据介绍,近几年来,非公经济实力不断增强,已成为稳定我国经济的重要基础。非公经济创造了60%左右的国内生产总值、80%左右的社会就业,民间投资已占到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60%以上,对稳增长、保就业具有重要意义。
《通知》指出,促进民间投资政策落实专项督查和第三方评估调研发现,在部分地区、部分领域,存在着政策措施不落地、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难以享受同等“国民待遇”、企业成本高负担重等突出问题。国务院要求,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对号入座”,逐项检查,及时整改,举一反三研究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和实施细则,切实加强和改进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促进民间投资各项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问题一:重审批、轻监管、少服务
《通知》指出,一些民营企业反映,部分地区仍然存在重审批、轻监管、少服务等问题,相关行政审批链条未见明显缩短、审批效率没有明显提高,“双随机、一公开”未全面推开,重复检查较多,政府服务缺位。
国务院要求,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及时破除各种关卡,该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要坚决取消。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加快构建权责明确、透明高效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聚焦薄弱环节,全面提升政府服务能力和水平。
并且《通知》表示,今年下半年,国务院审改办要会同有关部门,对“放管服”改革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问题二:“国、民”有别待遇不同
督查发现,民营企业普遍反映,在市场准入条件、资源要素配置、政府管理服务等方面,仍难以享受与国有企业同等的“国民待遇”。
国务院要求,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对照国家政策要求,坚持一视同仁,抓紧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进一步放开民用机场、基础电信运营、油气勘探开发等领域准入,在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等重点领域去除各类显性或隐性门槛,在医疗、养老、教育等民生领域出台有效举措,促进公平竞争。
同时,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要针对自行出台的政策,开展全面自查,坚决取消对民间资本单独设置的附加条件和歧视性条款,加快健全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切实营造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的投资环境。
问题三:融资难、融资贵
《通知》指出,融资难融资贵依然是民营企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之一,民营企业申请贷款中间环节多、收费高、难度大,一些银行惜贷、压贷、抽贷、断贷行为时有发生。
对此,国务院表示,银监会要抓紧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检查,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严格落实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要切实做到“三个不低于”,即对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小微企业贷款户数不低于上年同期户数、小微企业申贷获得率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要坚决查处银行涉企乱收费;要引导金融机构运用大数据等新技术,创新适合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模式,推动大型商业银行扩大服务中小微企业业务。
同时,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要主动作为,积极推动改进金融服务,拓宽民营企业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推进政府主导的省级再担保机构基本实现全覆盖。全国工商联、新华社等要加强对民营企业融资状况调研评估,及时反映企业诉求。
问题四:政策措施落实不够
督查发现,民营企业反映一些措施还不够落实,未能充分享受国家出台的优惠政策,有的地方各种评估收费多,甚至仍然存在乱收费、乱摊派情况。
国务院要求,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抓好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阶段性降低“五险一金”费率等政策落实。要抓紧对涉企收费情况进行全面自查、集中清理,坚决砍掉不合理收费和中介服务环节。
另外,财政部要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抓紧开展涉企收费清理情况专项检查,并且会同有关部门抓紧部署清理政府对企业各种欠款的专项工作;审计署要将涉企收费审计作为政策落实跟踪审计的重点内容进行跟踪;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在规定时间内依法依规解决拖欠各类企业的工程款、物资采购款以及应返未返保证金等问题。
此外,《通知》还要求,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针对政府违约和政策不落实等问题,建立问责机制,提高政府公信力,完善政企沟通机制,充分听取民营企业意见建议,主动改进工作,并加大政策解读和舆论宣传力度。
《通知》还表示,国家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成立督导组,从7月中旬开始,对民间投资体量大、同比增速下降较快和近期民间投资增速滞后的省(区、市),组织开展重点督导。
分享按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