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化农业水污染“贡献率”高达50%
慧聪水工业网长江流域特别是中下游省份,在我国农业生产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长期单纯追求产量,带来的农业污染问题十分严重。依靠各种化学投入品的“石化农业”既污染环境,也在逐渐丧失可持续发展的动力。一些专家和沿江省份干部建议,要从建立监控网络、理顺治理体系、探
农村“远看绿油油,近看污水流”
记者近期在贵州、湖南、湖北、安徽等沿江省份农村采访,了解到长江流域各省在为农业生产做出很大贡献的同时,污染带来的生态环境问题也十分严重。
长江流域大部分地处亚热带季风区,光、热、水、土条件得天独厚。统计数据显示,长江流域有耕地约2500万公顷,占全国耕地总面积的1/4。流域内农业生产值、粮食产量占全国4成,水稻、棉花、油菜籽、茶叶、水果等作物和家禽家畜生产在全国地位非常突出。
为保证粮食达到高产的目标,眼下我国粮食产区普遍依赖“化肥”与“农药”两大“法宝”,这样的生产模式被称作是“石化农业”。但是,多地干部群众告诉记者,如今农村一些地方“远看绿油油,近看污水流”。溪流河湖有大量漂浮物、悬浮物,要么鱼虾死亡、水草不生,要么水葫芦、“革命草”疯长。在一些地方,水污染有50%“贡献率”来自农业。
贵州省一位农业部门官员说,全国各地都有乌江鱼馆。由于市场需求量大,贵州这些年网箱养鱼遍地开花,投料、投肥、投药造成严重的水体富营养化,如今正严令几十个县按照1000亩自然水面只能养1亩网箱的标准,拆除超量养殖。
安徽、湖南、湖北一些环保部门干部介绍,水稻产区每年夏季“双抢”和秋收季节,稻田焚烧秸秆都能引发雾霾。有地方农民焚烧秸秆能导致PM2.5从70多猛地飙升到了500多,连高速公路都可能被迫关闭。
长江中下游各省多是生猪主产区,但养一头猪的排放,超过7个人总和。在长江中游地区一些养猪大村,猪粪横流,地下水也变得又混又臭,井水泡茶茶汤会很快变色,让人很恶心。在一些使用猪粪搞网箱养殖或高密度养殖的鱼塘和水库,水域成了大粪坑,养出来的鱼当地人根本不敢吃。
此外,长江流域农业大省禽畜尸体污染也很严重。据统计,一个农业大省每年死亡牲畜和家禽数量惊人。大量动物尸体主要靠简陋的“化尸池”堆埋,在农村埋下了很多“生态定时炸弹”。
专家研究发现,如今长江流域依靠石化投入品发展“化学农业”的特征十分明显。如偏施氮肥导致植物体内硝酸盐含量增加、土壤物理性质恶化、水体富营养化,而滥用劣质磷肥则会带来砷、镉、氟、汞、铅、三氯乙醛等污染。
相关权威研究显示,即使在长江流域生态文明建设方面比较领先的省份如江西也存在氮氧化物排放优化、化肥施用合理化进展不大、农药施用合理化有倒退苗头等问题。而湖南、四川、云南等,这些方面指标多表现得更不理想。其中,湖南湘江流域从1956年前后农业领域开始施用农药以来,目前湘江流域每年施用农药4万吨、化肥220万吨,残留的农药和化肥成分,很多经雨水冲刷带入径流、汇入湘江。其他省份如贵州、湖北、重庆等,这些方面也多为“短板”。
“我们到底是要"以人为本"还是"以农为本"?”很多地方环保专家、农村干部和群众对这个问题异常困惑。
市场逐利导致“石化农业”泛滥
有专家分析认为,市场“无形之手”促动农业生产者大量使用化肥、农药、农膜等追求利益最大化,对生态环境、农产品质量安全、公众健康造成了严重威胁。
在南洞庭湖平原沅江市,当地一些种粮大户介绍,化肥使用能带来约4成的种植业增产,使用农药与不使用农药,前者比后者一般要增产3成左右。农民每使用1元的农药,带来的增收效应为8至16元。
长江流域一个农业大省一位干部告诉记者,这个省每年化肥消费量高达400多万吨,几乎离开了化肥就没有农林牧渔业。
相关研究显示,1980年以来至2012年,我国化肥使用量一直保持上升趋势,目前已经接近7000万吨水平。另有研究显示,从1991年至今的20多年间,我国农药用量基本保持着增长态势,总量已达到180万吨左右的水平。
管理导向对于农业污染问题也起到了催化作用。湖南一位畜牧兽医水产部门专家告诉记者,我国没有一部农业污染防治的立法,相关法规散见于其他法律之中,很多法规粗放、抽象,针对性不强、强制力不够、操作性不佳。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农业污染防治投入微乎其微,农业环境诉讼案件在拘留、起诉、判决等环节都存在宽纵。导致民众失去了依法依规解决农业污染问题的信心,种养业者也很难树立绿色生产的概念。
还有一些农业部门专家告诉记者,长江流域很多地方各部门对农业污染管理存在很大随机性、随意性且缺乏协调,一些地方农业污染治理还基本停留在发文件、提口号、做“盆景”的层面。这导致长江流域农业污染管控近些年虽有局部进展,但总体上尚未取得决定性成效。
综合施策打破困局
业内建议,要打破“石化农业”污染环境的困局,迫切需要从监管网络、治理体系、政策导向等方面综合施策。
首先,建立监控网络。有专家认为,在长江流域农业生产大省率先建立农业环境容量与影响评价体系,选取山丘区、平湖区、城郊区三大典型区,以若干重点农业产业体系为对象,以县市区为单位设置农业环境监测网络,监测农业环境指标动态变化、构建监测数据库并在此基础上构建评价模型、建立预警体系与标准。
其次,理顺治理体系。还有研究则建议,借鉴美国、欧盟和日本经验,构建一个纵横交错、刚柔相济、全面系统的农业污染管控体系:纵向体系是通过法律和行政措施加以管控,国家在农业领域行使环境强制管理的职权。横向体系是通过经济激励(包括税收和补贴)、技术引导(包括测土配方施肥、无公害农药及可降解农膜推广等)和资金杠杆(如押金返还、鼓励生物治虫、发展秸秆回收等),在农业生产过程中控制污染;吸收公众参与避免“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即在农业领域要确立公民环境权和公众参与权的法律保障,切实发挥公众参与的功能与作用。
再次,调整政策导向。长江中游地区一个地级市主管农业的负责人建议,国家和各省在长江流域运用生态系统的生物共生和物质循环再生原理重新科学规划农业产业布局。在此基础上改变“奖励农业生产不奖励农业环保”的政策,制定并公示合适的补贴额度,引导投资人在适养区、适种区生产,项目建设的环保设施经过了审查验收才兑现补贴。此外,在地方政绩考核中剔除引发追求产量冲动的要求,转而对减少化肥农药、推广生物农药和配方施肥等农业化学投入物的用量给予“加分”。同时考虑取消财政养殖大县奖励、能繁母猪奖励等项目,将资金归集起来重点引导和鼓励农业污染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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