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质优达24个 甘肃水环境改善明显
慧聪水工业网 日前,甘肃省环保厅发布《2015年甘肃省环境质量状况公报》。《公报》显示,2015年,全省14个市州可吸入颗粒物均值为95微克/立方米,比2014年下降3.1%;全省地表水水质按功能区达标断面(含水库)有60个,较2014年增加1个;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水环境质量显著改善。
甘肃省环保厅日前发布《2015年甘肃省环境质量状况公报》(以下简称《公报》)。
《公报》指出,2015年甘肃省切实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污染减排、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重金属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水环境质量显著改善。
《公报》显示,2015年,全省14个市州可吸入颗粒物均值为95微克/立方米,比2014年下降3.1%;14个市州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年均值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二氧化硫均值为31微克/立方米,比2014年上升3.3%;全省14个市州中二氧化氮均值除兰州市、平凉市、临夏州未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外,其余城市均达标,二氧化氮均值为31微克/立方米,比2014年上升6.9%;14个市州一氧化碳和臭氧年均值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2015年全省地表水水质按功能区达标断面(含水库)有60个,较2014年增加1个;15条河流25个河段的49个河流断面中,水质为优的24个,水质为良好的17个,水质为轻度污染的5个,水质为中度污染的1个,水质为重度污染的两个,按功能类别达标断面43个,较2014年增加1个。
2015年全省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36.57万吨,比2014年下降2.03%。氨氮排放量为3.72万吨,比2014年下降2.51%。二氧化硫排放量为57.06万吨,比2014年下降0.87%。氮氧化物排放量为38.72万吨,比2014年下降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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